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90 (1700-1725).djvu/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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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刖矣。」是蛇疑人禁之,應走數里。遂立壇于桑林中, 廣四丈,以丹素周之,乃飛篆字,召十里中蛇,不移時 而至,堆之壇上,高丈餘,不知幾萬條耳。後四大蛇各 長三丈,偉如汲桶,蟠其堆上。時百餘步草木,盛夏盡 皆黃落。甲乃跣足攀緣,上其蛇堆之上,以青蓧敲四 大蛇腦曰:「遣汝作五主,掌界內之蛇,焉得使毒害人?」 是者即住,非者即去。甲卻下,蛇堆崩倒。大蛇先去,小 者繼往,以至于盡。只有一小蛇,土色肖著,其長尺餘, 懵然不去。甲令舁宰來,垂足叱蛇,收其毒。蛇初展縮 難之,甲又叱之,如有「物促之,只可長數寸耳。」有膏流 出其背,不得已而張口向瘡吸之,宰覺其腦內有物 如針走下,蛇遂裂皮成水,只有脊骨在地。宰遂無恙, 厚遺之金帛。時維揚有畢生居常弄蛇千條,日戲于 闤闠,遂大有資產而建大第。及卒,其子鬻其第,無奈 其蛇,因以金帛召甲。甲至,與一符,飛其蛇過城垣之 外,始貨得宅。甲後至浮梁縣,時逼春風,有茶園之內, 素有毒蛇,人不敢掇其茗,斃者已數十人。邑人知甲 之神術,斂金帛令去其害。甲立壇召蛇王。有一大蛇 如股,長丈餘,煥然錦色,其從者萬條,而大者獨登壇, 與甲較其術。蛇漸立,首隆數尺,欲過甲之首。甲以杖 上挂其帽而高焉。蛇首竟困,不能逾甲之「帽,蛇乃踣 為水,餘蛇皆斃。倘若蛇首逾甲,即甲為水焉。」從此茗 園遂絕其毒虺。甲後居茅山學道,至今猶在焉。 《江寧府志》:「茅山蓬壺洞,可匍匐入,愈入愈無際,攜數 炬入,則寒風淅淅撲煙,中有滴溜頗濘。羽流謂曾窮 探三十里,以小遺取譴,病痱半載。意此實通地肺噓 吸,傳言句曲,東通林屋,南接羅浮,北根岱嶽,西達峨 眉,四維經絡」,豈虛也哉?

《稽神錄》:庚寅歲,茅山有村中兒牧牛,洗所著汗衫暴 于草而假寐,及寤失之,惟一鄰兒在傍,以為竊去,因 相喧競。鄰兒父見之,怒曰:「生兒為盜,將安用之?」即投 水中。鄰兒匍匐出水,呼天稱冤者數四,復欲投之。俄 而雷雨暴至,震死其牛,汗衫自牛口中嘔出,兒乃得 免。

《逸史》:茅山陳生者,休糧服氣,所居草堂數間,偶至延 陵,到傭作坊,求人負擔藥物,卻歸山居,以價錢少不 肯。有一夫壯力,然神少,頗若癡者,疥瘡滿身,前拜曰: 「去得。」遂令挈囊而從行,其直多少亦不問也。既至,因 願留採薪,都不計其價,與陳生約日五束。陳曰:「吾辟 穀,無飯與餐。」答曰:「某是貧窮人,何處得食,但斸草根 餐亦可矣。」遂每日砍柴十束,五束留于房內,自燒五 束供陳生。會山下有衣冠家妻患齒,詣陳生覓藥,其 家日求之,又令小婢送梨果餅子之類。陳生休糧果 食亦不食也。每食則被傭者接而食之,仍笑謂曰:「明 日更送我,當有藥。」如此者數四。一日,傭者并送柴十 束,納陳生處,為兩日用。夜後,遂扃門熾火,攜一鍋入。 陳生密窺之,見于葫蘆中瀉出水銀數合,煎之,攪如 稀錫,投一丸藥,乃為金矣。傭者撚兩丸,以紙裹置懷 中,餘作一金餅,密賫出門去。明日日高起,求藥者已 至,乃持丸者付之,令患齒者含之,一丸未半,已平復 矣。痛止,第出蟲數十。陳生伺傭者出,于房內搜而觀 之,得書二卷,不喻其旨,遂藏之。傭者至,大怒罵陳生, 生不敢隱,卻還之,曰:「某今去矣。」遂出門,入水沐浴,乃 變為美少年,無復瘡疥也。拜訖,遂跳入深澗中,不知 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