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00 (1700-1725).djvu/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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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河決病漕,總河大臣議欲開沁水,由衛河達天津。 天爵考典故,測地勢,以為開沁必出懷慶,水湍激,衛 當其衝,必且魚吾民。乃抗言不可,且曰:『以軍國計,不 惜一郡,則必移城郭,遷人民,以避水衝。如人心動搖 何』?乃罷議。」

《開封府志》:「萬曆十五年夏秋淫雨,瀍、洛、沁水泛漲,決 劉獸醫口、銅瓦廂荊隆口,淮、黃合流。上以河臣權分, 乃使工諫常居敬視事疏塞之。」

《衛輝府志》:「萬曆十五年七月,大水,黃、沁二河決,渰城 郭,壞民居及田禾。」

丁未年,沁河決,大水渰府城東北二關,城半頹。圮東、 西、北三門土塞,舟泊城下,日用米菜等,城上繫繩取 之。

《懷慶府志》:「史東昌,蔚州進士。知懷慶府。會沁水漲溢, 囓古陽隄,公輦家金數千兩,募夫築石隄以障之。民 標其碣曰『史公隄』。」

《鳳陽府志》:「徐文炯字中白,為沁水縣令。沁河淤瀉不 常,例有河夫銀請于上,悉為裁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