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01 (1700-1725).djvu/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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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按《禮志》:祕書監李至言:「按 五郊迎氣之日,皆祭逐方嶽鎮海瀆。自兵亂後有不 在封域者,遂闕其祭。國家克復四方,間雖奉詔特祭, 未著常祀。望遵舊禮,就迎氣日各祭于所隸之州,長 吏以次為獻官。」其後立秋日祀西海河瀆,並于河中 府西海就河瀆廟望祭。

真宗景德三年祭河瀆立祠于澶州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按《玉海》,景德三年七月,以 汴口復通祭河瀆。十二月己卯,詔澶州于河南置嶽 瀆廟。初,帝幸澶淵,大河不冰,敵見若陰兵助戰。故立 祠。

大中祥符元年三祭河瀆加封為公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辛未,幸河 瀆廟,加封為公。按《禮志》:「真宗封禪畢,車駕次澶州, 祭河瀆廟。詔進號顯聖靈源公,遣右諫議大夫薛映 詣河中府,比部員外郎丁顧言詣澶州祭告。」車駕至 潼關,遣官祀西嶽及河瀆,並用太牢,備三獻禮。還至 河中,親詣奠河瀆廟及西海望祭壇。

大中祥符二年夏五月,陝西旱,遣使禱太平宮后土、 西嶽、河瀆諸祠。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大中祥符四年,駕次河中,祀河瀆。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按《玉海》,「大中祥符四年二 月壬子,駕出潼關。遣使祀西嶽,次河中。丙辰,祀河瀆 並太牢三獻。甲子,親詣河瀆廟西海望祭壇。」

天禧四年詔祀河神增諸星五十位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按《禮志》,「天禧四年從靈臺 郎皇甫融請,凡修河致祭,增龍神及尾宿、天江、天記、 天社等諸星在天河內者,凡五十位。」

仁宗康定元年封河瀆為王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按《禮志》,康定元年,詔封河 瀆為「顯聖靈源王。」

康定二年,遣使祭河瀆及靈津廟,又遣使往澶州祭 謝。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按《禮志》,「康定二年三月,以 黃河水勢甚淺,致分流入汴,未能通濟,遣使祭河瀆 及靈津廟。」又澶州曹村埽方開減水直河,而水自流 通,遣使祭謝。後修塞禮同。

皇祐四年詔汴口祭河兼祀天河諸星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按《禮志》:「皇祐四年,以靈臺 郎王大明言,汴口祭河,兼祀箕、斗、奎與東井、天津、天 江、咸池積水、天淵、天潢、水位、水府、四瀆、九坎、天船、王 良、羅堰等十七星在天河內者。」

世宗大定四年命望祭河瀆

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四年六月庚午,初定祭五嶽 四瀆禮。按《禮志》,四年禮官言,「岳鎮海瀆當以五郊 迎氣日祭之。」詔依典禮,以四立土王日就本廟致祭, 其在他界者遙祀,立秋日望祭西海西瀆于河中府。 其封爵並仍唐宋之舊。

大定十七年,始以仲春祀黃河神。

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按《禮志》,大定十七年都水 監言,「陽武上埽黃河神聖后廟宜依唐仲春祭五龍 祠故事。」

大定二十七年。加河神聖后封號及廟額。遣官致祭 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按禮志。大定二十七年春 正月。尚書省言。鄭州河陰縣聖后廟。前代河水為患。 屢禱有應。嘗加封號廟額。今因禱祈。河遂安流。乞加 褒贈。上從其請。特加號曰昭應順濟聖后。廟曰靈德 善利之廟。每歲委本縣長官。春秋致祭如令。

章宗明昌 年封河瀆為王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按《禮志》,「明昌間從沂山道 士楊道全請,封河為顯聖靈源王。每歲遣使奉御署 祝版,奩薌乘驛詣所在,率郡邑長貳官行事。」

宣宗貞祐三年十一月壬申遣參知政事侯摯祭河神于宜村

按《金史宣宗本紀》云云。

世祖中統二年定以河瀆為西道每致祭遣使二人按元史世宗本祀中統二年秋七月乙丑遣使持香幣祀嶽瀆按祭祀志岳鎮海瀆代祀自中統二年

始凡十有九處,分五道河瀆為西道,遣使二人出璽 書給驛以行。

至元三年定以立秋日遙祭河瀆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三年秋七月甲午。遣使祀五 嶽四瀆。按《祭祀志》:「至元三年夏四月,定歲祀嶽鎮 海瀆之制。七月立秋日,遙祭西海大河于河中府界。 祀官以所在守土官為之。既有江南,乃罷遙祭。 至元十三年,立河瀆廟,遣使代祭。」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三年二月,立河瀆廟于河 中解州洪洞、趙城,命怯薛丹察罕不花、侍儀副使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