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02 (1700-1725).djvu/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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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明會典》:「嘉靖二十五年,河決曹縣,溢入武城、金鄉、魚

臺、單縣,漂溺甚眾。命總理河道都御史會同南北直 隸、山東、河南撫按官議築曹縣等處,不果。」

《山東通志》:「嘉靖二十六年,河決曹縣,衝谷亭運道。」 《兗州府志》:「嘉靖二十七年,河決段家口,分為六支,俱 由運河至徐州入洪。又分一支,由碭山堅城集下郭 貫樓,從小浮橋入洪,新集遂塞。」

《明會典》:「嘉靖三十一年,河決房村至曲頭集,凡決四 處,淤四十餘里。命官濬之,役夫五萬餘,三閱月而成。」 《續文獻通考》:「嘉靖三十一年秋八月,霪雨不止,河水 大溢。」

《江南通志》:「嘉靖三十二年,黃河衝開草灣河。」

《山西通志》:「嘉靖三十四年,滎河縣黃河溢漲至城,漂 沒禾稼。」

《兗州府志》:「嘉靖三十六年,河決原武,經流山東,衝陷 曹縣城池,溺死男婦數千餘口,決開北大堤,由城武、 金鄉入運。」

《山西通志》:「嘉靖三十六年冬,平陸黃河冰凝,自底柱 至關潼,數月不解。」

《江南通志》:「嘉靖三十七年,新集淤,七月向東北,衝成 大河,出蕭縣薊門,由小浮橋入洪淤,凡二百五十餘 里。」

《兗州府志》:「嘉靖三十八年,河決舊老隄南長隄,直抵 漕運。」

《續文獻通考》:「嘉靖四十三年,河由數溝中行,河勢分, 故所在無淤塞之患。」

《兗州府志》:「嘉靖四十三年,河決飛雲橋魚滕,漂沒運 河北徙。」

《江南通志》:「嘉靖四十三年,黃水統會于秦溝上,六股 皆淤。」

《明會典》:「嘉靖四十四年,郭貫樓淤,遂決華山,出飛雲 橋,截沛以入昭陽湖,北泛胡陵城、孟陽泊,至穀亭,南 溢于徐。命官往治,乃接六年所鑿故跡,役夫濬之,為 南陽新河。」又疏舊河,自留城至鏡山,又堤馬家橋,遏 河流之出飛雲橋者,使盡歸秦溝。魚、沛橫流始絕,惟 茶城時有淺阻。

《江南通志》:「嘉靖四十四年七月,河大淤,全河南遶沛 縣,北遶豐縣,泛濫入運河,從沙河至二洪。時黃水異 常,郭貫樓淤平,全河逆行泛濫,自沙河至徐州北股 自曹縣棠林集以下向北分二股:南一股遶沛縣戚 山楊家集,入秦溝至徐;北一股遶豐縣華山,向東北 由三教堂出飛雲橋,分十三股,至湖陵城口,散漫湖」 堤遶徐。八月,工部尚書朱衡乃請開都御史盛應期 原議新河自南陽至留城。僉都御史潘季馴請接濬 留城舊河,併力挑濬,八閱月而成。

《續文獻通考》:「嘉靖四十五年,黃河復決沛縣飛雲橋、 二三等鋪,東流衝運河,亦由湖陵城口入湖坡,平地 水盈丈許,上下百里,漕渠無跡。是年九月,馬家橋堤 成,障水使之南趨秦溝。冬,沛縣水斷流。是月以工部 侍郎朱衡濬新渠。」尋嘉靖初盛應期所開故道,自鎮 南至留城一百四十里。

《平陽府志》:「程紳字伯書,青州進士。嘉靖間山西參議 分守河東道。蒲州城西偪黃河,河浸勢甚危,紳急築 之,旬日告成。」

謝豸由舉人守寧羌州。西平巨寇,東治河決。宸濠之 亂,從容安輯。武宗兩賜璽書。

《吉安府志》:「朱衡字士南,萬安人。嘉靖壬辰進士,為工 部侍郎,改吏部。會黃河決,運道梗塞,詔以工部尚書 兼右副都御史往視河。公視徐、沛之間淤為平陸,奏 于河之東開新渠良便。報可。時浮議籍籍,皆言新河 難成,莫若濬舊河便。公持前議益堅,身自督工役。而 臺諫上章言河工當罷者猶未已,命遣使勘報,宜如 衡言。」議乃定。自始事迄成功,幾二年,所鑿新渠,起南 陽至留城,一百四十二里。疏舊渠,起留城至鏡山五 十三里,建閘三十餘座,為月河于閘之旁者六,為壩 十有二,為土堤以里計者五十三,石堤以里計者四 十,運道大通。

《蘇州府志》:「章煥字懋實,長洲人。嘉靖戊戌進士。總督 漕運將行,黃河南決,省城隄潰,二十州縣皆湮沒。煥 與藩臬諸司計議買舟治筏,處分步伍,護陵寢,疏運 道。察勘被荒州縣,措給牛種,招流亡。又練民兵,結屯 伍,地方藉以寧謐。」

《山東通志》:「石茂華字居采,益都人。嘉靖甲辰進士,授 濬縣知縣。築堤障河水泛漲,擒巨寇王經,鄆、濮間始 得安堵。」

《畿輔通志》:「梁夢龍字乾吉,真定人。嘉靖癸丑進士,改 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出為河道副使。會河決沛縣, 行河使者議開新河,夢龍考箕誨鍤,與卒同力。大暑 疫作,出俸庀藥材飲諸役徒,活數萬人。歷陞都察院 右僉都御史。」

《江南通志》:「唐汝迪字吉甫,宣城人。嘉靖丙辰進士,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