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02 (1700-1725).djvu/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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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

《江南通志》:「周鼎字在調,宜興人。歷仕至總河侍郎,加 工部尚書。崇禎甲戌,河決長山泇,河塞。鼎受命治河, 往來相度,決策開泇。于是計工給糧,懲侵扣,稽勤惰, 凡三閱月,而四十里之泇河告成,次塞決口三百三 十餘丈。又以邳州三面距河,屢被水災,特請改河羊 山外,邳州以安。自潘季馴、楊一魁後,治河未有如鼎 者。」

《台州府志》:「許鳴遠,字有望,號帶存,授揚州別駕,攝篆 通泰,皆有異績。總漕朱公以河決新蘇口,特疏薦,擢 淮安河務同知。至即詳察地勢,分旱工、水工、堤工三 等,同力協作。不兩月挑湖七十里,水落田出,流民復 業。」

《江南通志》:「崇禎八年,時黃河泛濫,泇河難治。臣劉榮 嗣開邳河,費凡五十萬。巡漕御史倪喻義糾之,遂有 旨逮問。」

《河南通志》:「崇禎八年,黃河冰結如石。」

《江南通志》:「崇禎九年,河決長山,參議徐標率河防同 知張俊英塞之。」

《開封府志》:「崇禎九年,河決祥符黑岡,巡按御史楊繩 武治之,旬月而竣。」

《山西通志》:「崇禎十一年夏六月,大寧黃河清,馬鬥關 三十里。」

《開封府志》:「崇禎十五年,決黃金壩,省城淪沒。上發帑 金五十萬,命工部侍郎周堪賡募夫塞之。八閱月,河 由故道。」

《淮安府志》:「崇禎十五年,流寇決河灌汴,于是河南一 帶,流緩沙停,河身淤澱之禍,實基于此。」

《河南通志》:「崇禎十六年九月,河決入渦河。」

《鳳陽府志》:「崇禎十六年,黃河溢,由渦河入淮,漂沒廬 舍。」

《廣州府志》:「龐尚鴻,字少襄,南海人。授監城司訓,擢英 山令。邑最疲敝,抵任,首詳九弊十害,當事允行。是時 河決為陵寢患,鴻上治河三策,擘畫如指掌。于是河 道移文,命輟縣事協理河運,漸次底績。值巡撫與巡 河議不合,移怒鴻,謫西安教諭。」

《寧國府太平縣志》:「胡天錫,號聖泉,龍泉人。以郡掾選 山東單縣尉,剛方清敏,各憲皆知其能,檄令治河。河 潰決不常,前官引罪去者相接踵,且越境運石,費不 貲。錫易石以土築之,惟堅且厚。歲捐帑金若干,而河 瀾晏如。」

《濟南府志》:「胡來貢字忠夏,章丘人。授宣城簿,常俸外 纖不染指。左遷泰州吏目,上治河八事。」

《平陽府志》:「賈應薦,生員。明末,闖賊將渡黃河,土惡百 人乘亂搶掠,薦糾合鄉勇擒首犯,惡黨斂跡。」

胡志夔,進士,官至右僉都御史,渾重有氣識,副憲河 道時,黃河無虞,積工銀累鉅萬。當事欲假修河入私 囊者,堅不從,得充修大工及賑濟饑民。

《開封府志》:「彭氏,庠生李起龍妻。龍病故,氏日夜紡績, 撫孤成人。適闖賊突至,避難河干。忽傳哨馬近,恐為 賊逼,遂投黃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