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08 (1700-1725).djvu/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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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自至元二十九年至天曆二年,六十餘年間,海運 不廢,總其所失米數,蓋曾不能以十一。我朝遷都北 京後,議行海運,編定里甲矣。遞年輪差夾帶私鹽者 沒入之,且寘以法焉。況造船多不如式,督運多不得 人,故鄉民數逢其害,咸以為弗便。漕運通而「軍七民」 三之例定,宜乎民之歌舞而頌德也。若打造有法,處 置得宜,何憂乎費人耶?區區之議,非欲驅民於死也, 亦曰因民之利而利之耳。朝廷誠下詔江南,有能尋 復元人海運故道者,賞銀萬兩,授以某官。海道既通, 復下詔曰:「有能自備人船運海者,每運米萬石,給與 耗米月糧四千,仍許私貨回鹽,永不抽稅。仍嚴私自 下海之禁,毋得侵其利。人誰不願運乎?但當自募番 客、竈丁、鹽徒及傍海大戶慣習海濤者,聽其所欲,不 可強定。腹裏軍民不習水性之人,以敗乃事,斯可久 行而無害矣。」客曰:「雖慣下海、素習水性者,汪洋浩浩, 舟覆何以得生?」予曰:「海洋雖大,有洲有島。專募下海 善沒之人,而又多置腳船,盡備浮筏,雖遭風波,亦可 以幸免,況又變通船制,以為萬全之策乎?」客曰:「丘文 莊欲例工部造船軍夫糧運,而子乃欲召募漳人、沙 民及沿海大戶自備人船者,何居?」曰:「從來公事不如 私事之勤勞,官物不如民物之堅厚。嘗聞漳船費銀 萬兩,莫若照工估價而寬給海運大戶自造,免私貨 之稅,以備修理。軍夫不習水性,素怯海濤,豈可強所 不能,而驅之以冒險邪?行丘之議,是陷赤子湯火也; 從吾之說,是蠻夷水寇皆將為我用也,豈但不為中 國良民害哉!」客曰:「丘議一如番船之制,斯亦善矣。而 子欲兼蜈蚣船者,何哉?」曰:「海行甚速而遲者,守風故 也。如大食國在漳州東南風盛而來,所謂海舟無風 不可動也。惟佛郎機國蜈蚣船,底尖面闊,兩旁列楫 數十,其行如飛,而無傾覆之患。故兼二船之長,則除 颶風暴作、狂風怒號外,有無順逆,皆可行矣。況海中 晝夜兩潮,順流鼓楫,一日何嘗不數百里哉?」客曰:「丘 議每艘運米八百石,許載私貨二百石;而子乃云:『海 運大者八九千,丘議運私貨三十稅一,客商附載者 如常例,而子乃許私貨回鹽,永不抽稅,何大小多寡 之懸絕邪』?」予曰:「取海運者,載重而行疾也。故漳船能 容人三千,貨倍之,蓋不止於萬觓也。漕運正米四百 萬,公私費米八百萬。今海運止給耗米,月糧一百六 十萬,歲省二百四十萬矣,而又欲稅其私貨,毋乃遺 大校細,計近而忘遠乎?」蓋聞遼東天井之國,百貨難 出;登、萊苦鹽之地,物產不多。而登、遼隔海甚近,風順 半日可達。太祖舊制,歲運登、萊花布以給遼軍,遼陽 之貨亦得載於山東,彼此軍民交受其利。既而捕巡 官軍假公濟私,報稱官船不許私載之律,往往搜捕 攘奪,故海船不敢入港,遠泊大洋,潛以小舟私「渡,數 被風濤損失,官費修造,咸議其不便,遂奏折銀陸運。 海道既絕,遼東生儒大比赴山東,必迂過北京以來 不啻五千餘里,勞費不貲,士民俱困。此可以為鑒矣。」 客曰:「通番海船,每放一艘出年例得二、三千兩。番貨 進港,船戶分其半,人猶冒禁為之,利多故也。今海運 既給耗米月糧,而又容載私貨回鹽,且不征其稅,無 乃貊道不可行於中國乎?」予曰:「异哉言與!計小利則 大事不成。故沛公間楚趙王備邊,宋祖任將,與夫劉 晏造船,虞集墾地,皆有得於夫子之訓而成功,其為 國家之利甚大。故區區之見,不但弗征其稅而已。海 船能載萬石者,止運六千許,以四分載私貨回船,悉 聽帶鹽附載,而嚴私自下海之禁,蓋恐侵其利也。將 使官民富饒,樂于海運,自出方略以備不虞,不致漂 失。萬一有之,即如漕船亦間有遇風而連數幫損壞 者,豈能保其萬無一失之理哉?所失之利甚少,所得 之利甚多。後世因占小便宜而失大便宜者眾矣,可 不戒哉!」客喜再拜曰:「不圖海運之利若是也。沙民冨」 而海之鹽盜息矣,解綱省而農之田耗減矣,運卒休 而衛之行伍實矣,南北貨通而物價不至于湧貴,官 民船便而漕河不至於擠塞,水戰習而足以制東南 之彝,民力寬而足以備西北之狄。「若更省漕卒十萬 以興北方之地利,積餘粟數年以減南方之綱運,則 軍民冨庶,上下安樂矣。」

廣治平略

沿海全境

沿海自廣東樂會縣接安南界起,歷海條粵,為文昌 界。鋪前港為會通界。神應港、豐盈浦為瓊州界。麻頭 浦呂灣浦為臨高界。田禾灣為儋州界。「峨詐山為昌 化所界,歷白沙營為感恩縣界。大洞天、小洞天為崖 州界。牙娘澳、雙洲門為凌水縣界。七十二徑牙山、淡 水灣為欽州界。苹木營、烏雷山為靈山縣界。青嬰池、 楊梅池、平江池為廉州界,邵州為永安所界,泖州為 康海所界,潿州為錦農所界,調州獨豬山為石城千 戶所界,碙洲、小黃程、汾州為寧川所界,青聚山、羅浮 峰為神電衛界,海凌山為雙海所界,小獲山為海朗 所界,中獲山為陽江所界,大獲山為新寧縣界,西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