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09 (1700-1725).djvu/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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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臚寺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上;丞一人, 從六品上。掌賓客及凶儀之事,領典客、司儀二署。凡 四夷君長,以蕃望高下為簿,朝見辨其等位:第三等 居武官三品之下,第四等居五品之下,第五等居六 品之下,有官者居本班,御史察食料。二王後、夷狄君 長襲官爵者,辨嫡庶。諸蕃封命,則受冊而往。海外諸 蕃朝賀進貢,使有下從,留其半於境。繇海路朝者,廣 州擇首領一人、左右二人入朝。所獻之物,先上其數 於鴻臚。凡客還,鴻臚籍衣齎、賜物多少,以報主客,給 過所。蕃客奏事,具至日月及所奏之宜,方別為狀。月 一奏簿,以副藏。鴻臚獻馬,則殿中太僕寺涖閱,良者 入殿中。駑病,入太僕。獻藥者鴻臚寺驗覆,少府監定 價之高下;鷹、鶻、狗、豹無估,則鴻臚定所報輕重。凡獻 物皆客執以見,駝馬則陳於朝堂,不足進者,州縣留 之。龍朔二年,改鴻臚寺曰同文寺。武后光宅元年,改 曰司賓寺。有府五人,史十人,亭長四人,掌固六人。 典客署:令一人,從七品下;丞三人,從八品下。掌「二王 後、介公、酅公之版籍,及四夷歸化在藩者,朝賀、宴享、 送迎」皆預焉。酋渠首領朝見者,給廩食;病則遣醫、給 湯藥;喪則給以所須;還蕃賜物,則佐其受領,教拜謝 之節。有典客十三人,府四人,史八人,掌固二人,掌客 十五人,正九品上。掌送迎蕃客,顓莅館舍。 兵部職方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地圖、城隍、鎮戍、烽 候、防人道路之遠近,及四夷歸化之事。凡《圖經》非州 縣增廢,五年乃修,歲與版籍偕上。凡蕃客至,鴻臚訊 其國山川風土,為圖奏之;副上於職方殊俗入朝者, 圖其容狀、衣服以聞。

按《地理通釋》:「開元四年,親王始遙領大都護。」

府之政。以副大都護主之。

太宗貞觀 年西北諸蕃蠻夷內屬部落置州縣皆邊州都督都護所領著於令式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地理志》,「羈縻州,唐興初 未暇於四夷,自太宗平突厥,西北諸蕃及蠻夷稍稍 內屬,即其部落列置州縣,其大者為都督府,以其首 領為都督、刺史,皆得世襲。雖貢賦版籍多不上戶部, 然聲教所暨,皆邊州都督、都護所領,著於令式。」今錄 招降開置之,自以見其盛。其後或臣或叛,經制不一, 不能詳見。突厥、回紇、党項、吐谷渾隸關內道者,為府 二十九,州九十。「突厥之別部及奚、契丹、靺鞨、降胡、高 麗隸河北者,為府十四,州四十六。突厥、回紇、党項、吐 谷渾之別部及龜茲、于闐」、焉耆、疏勒、河西內屬諸胡、 西域十六國隸隴右者,為府五十一,州百九十八。羌 蠻隸劍南者,為州二百六十一。蠻隸江南者,為州五 十一,隸嶺南者為州九十三。又有党項州二十四,不 知其隸屬。大凡府州八百五十六,號為「羈縻」云。 貞觀三年,是歲,中國人歸自塞外,及開四夷為州縣 者,百二十餘萬人。

按:《唐書太宗本紀》云云。

元宗開元 年定賓禮以待四夷君長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二曰:「賓禮以待 四夷之君長與其使者。蕃國主來朝,遣使者迎勞。前 一日,守宮設次於館門之外,道右,南向。其日使者就 次,蕃主服其國服,立於東階下,西面。使者朝服出次, 立於門西,東面。從者執束帛立於其南。有司出門,西 面曰:『敢請事』。使者曰:『奉制勞某主』。」稱其國名有司入告,蕃 主迎於門外之東,西面再拜,俱入。使者先升,立於西 階上;執束帛者從升,立於其北,俱東向。蕃主乃升,立 於東階上,西面。使者執幣曰:「有制。」蕃主將下拜,使者 曰:「有後制,無下拜。」蕃主旋,北面再拜稽首。使者宣制, 蕃主進受命,退後位,以幣授左右,又再拜稽首。使者 降,出,立於門外之西,東面。蕃主送於門之外,西止。使 者揖,以俱入,讓升。蕃主先升,東階上西面;使者升,西 階上,東面。蕃主以主物儐使者,使者再拜受,蕃主再 拜送物。使者降出,蕃主從出門外皆如初。蕃主再拜 送使者還,蕃主入,鴻臚迎引詣朝堂,依方北面立。所 司奏聞。舍人承敕出,稱:「有敕。」蕃主再拜宣勞,又再拜, 乃就館。皇帝遣使戒蕃主,見日如勞禮。宣制曰:「某日 某主見。」蕃主拜稽首。使者降出,蕃主送蕃主奉見。前 一日,尚舍奉御設御幄於太極殿,南向,蕃主坐於西 南,東向。守宮設次,太樂令展宮縣,設舉麾位於上下。 鼓吹令設十二按,《乘黃令》陳車輅,尚輦奉御陳輿輦。 典儀設蕃主立位於縣南,道西,北面。蕃國諸官之位 於其後,重行,北面西上。典儀位於縣之東北,贊者二 人在南,差退,俱西面。諸衛各勒部屯門,列黃麾仗。所 司迎引蕃主至承天門外就次。本司入奏,鈒戟近仗 皆入。典儀帥贊者先入就位。侍中版奏:「請中嚴。」諸侍 衛之官及符寶郎詣閣奉迎。蕃主及其屬各立於閣 外西廂,東面。侍中版奏:「外辦。」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 乘輿以出。舍人引蕃主入門,《舒和之樂》作,典儀曰:「再 拜。」蕃主再拜稽首。侍中承制,降詣蕃主西北,東面曰: 「有制。」蕃主再拜稽首,乃宣制,又再拜稽首。侍中還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