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0 (1700-1725).djvu/108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綾絹茄藍香帽,珠鍍金銀匣、象牙、犀角,《通鑑綱目》《列 女傳》等書,腦麝沈檀、白花蛇等藥。又賜編鐘、編磬各 十六,瑟、笙各二,琴簫倍之。」

按《蒼霞草》,永樂元年賜冕服經籍,從芳遠請也。 永樂二年十二月詔立芳遠長子禔為世子,從其請 也。

永樂五年。芳遠表奉儀物祭仁孝皇后。十二月貢馬 三千匹至遼東。命戶部運絹一萬五千匹償之。 按以上《明外史朝鮮傳》云云。

永樂六年,朝鮮前王旦卒,芳遠遣使來告。賜旦諡《康 獻》。

按《明外史朝鮮傳》:「永樂六年,世子禔來朝,賜纖金文 綺。及歸,帝親製詩賜之,遣中官黃儼護行,賜王朝祭 服白金錦綺。時朝鮮納女後宮,立為妃嬪者四人。其 秋,遣陪臣鄭擢來告其父旦之喪,命官弔祭。賜旦諡 康獻。」

永樂八年九月,芳遠表賀「平寇」,獻馬及方物。

永樂十一年。車駕巡北京。朝鮮復表賀。貢馬及人參 按以上《明外史朝鮮傳》云云。

永樂十六年,朝鮮王芳遠請以子祹襲位,從之。 按《明外史朝鮮傳》:「永樂十六年,芳遠奏世子禔不肖, 第三子祹孝弟力學,國人所屬,請立為嗣,詔聽王所 擇。芳遠上表謝,并陳己年老,請以祹理國事。從之,命 光祿少卿韓確、鴻臚丞劉泉封祹為朝鮮國王。」按明一統

志及《續文獻通考》作「十七年」 ,《蒼霞草》作「十三年」 ,與《明外史》俱異。

永樂十七年,朝鮮表賀貢獻,頻至京師,朝廷優待之。 按《明外史朝鮮傳》:「永樂十七年六月,遣中官齎敕獎 諭,時帝已遷都北京,朝鮮益近,事大之禮亦益恭。中 國有慶,率遣使表賀貢獻。其他慶慰謝恩無常期,或 先使未還,後使已至,朝廷亦待以加禮,優恤賜賚,他 國不敢望也。」

永樂二十年,芳遠卒,賜諡《恭定》,賻布帛。

永樂二十一年七月,祹請立嫡子珦為「世子」,從之。先 是,敕祹貢馬萬匹,至是如數至。賜白金、錦、綺、綵絹。

仁宗洪熙元年二月祹遣使獻方物賀冊立中宮及皇太子七月頒即位詔祹奉表賀

按:以上《明外史朝鮮傳》云云。

宣宗宣德元年遣使賜朝鮮書籍

按《蒼霞草》,宣德元年,遣使賜祹《五經》《四書》及《性理大 全》《綱目》《通鑑》,因謂禮臣「是書,有國家所當知,朕嘉惠 遠人,故賜之。」

按《全遼志》:「宣德年間,始許朝鮮國貢使易買書籍藥 材。」

宣德二年,敕「朝鮮進馬,以資邊用。」

按《明外史朝鮮傳》:「宣德二年三月,遣中官賜祹白金 紵紗羅錦,別敕進馬五千匹,以資邊用。九月如數。至 宣德四年,敕朝鮮王祹非土產勿進。」

按《明外史朝鮮傳》:「宣德四年,賜祹書:『珍禽異獸,非朕 所貴,其勿獻』。後又敕祹:『金玉之器,非爾國所產,宜止 之土物,效誠而已』。祹表謝。」

按《蒼霞草》,四年,祹進《海東青,制》詔「珍禽異獸,非朕所 貴,其勿進方物,效誠而已,毋金玉器祹」再進再諭之。 宣德八年,朝鮮奏遣子弟詣太學,不許。

按:《明外史朝鮮傳》:「宣德八年,祹奏遣子弟詣太學或 遼東學讀書。帝不許,賜《五經》《四書》《性理》《通鑑綱目》諸 書。」

英宗正統元年遣朝鮮婦女金黑等還其國

按《明外史朝鮮傳》:「正統元年,祹遣使賀即位。二月,遣 官報賜。三月,放朝鮮婦女金黑等五十三人還其國。 金黑等自宣德初至京師,至是遣中官送回。」

正統三年,賜朝鮮王祹冠佩。

按《明外史朝鮮傳》:「正統三年八月,賜祹遠游冠、絳紗 袍,玉佩,赤舄。」

正統七年,諭「朝鮮解逋人至京師。」

按《明外史朝鮮傳》:「正統七年五月,諭祹曰:『鴨綠江一 帶,東寧等衛,密邇王境,中多細人,逃至王國,或被國 人誘脅去者,毋問漢人女直,有至者,即解京祹報如 旨。初,瓦剌密令諸部誘朝鮮使背中國,祹拒之,白其 事於朝。帝嘉其忠,敕獎之,并賜綵幣』。」

正統八年秋,有遼東軍旗八人,被寇掠,賣與兀良哈, 得脫至朝鮮,祹給資糧送至京。

正統九年春,有倭寇犯邊祹,命將擒獲五十餘人,械 送至京。

正統十年,獲倭寇。餘黨來獻。帝連敕獎諭。賜賚加等。 按以上《明外史朝鮮傳》云云。

正統十三年,調朝鮮兵會於《遼東》。

按《明外史朝鮮傳》:「正統十三年冬,命使調發朝鮮及 野人等地兵,會遼東征北寇。時英宗北狩,郕王監國, 已以皇太后命即位,遣官頒詔於其國。」

正統  年、給朝鮮遠遊冠、絳紗袍、翼善冠、龍袞玉 帶。本國奏請、弓材牛角,准歲買五十枝。又准歲買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