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兵有弓箭刀槊。俗重騎射,兼愛墳史。其秀異者頗 解屬文,又解陰陽五行。用宋《元嘉曆》,以建寅月為歲 首。亦解醫藥、卜筮、占相之術。有投壼、樗蒱等雜戲,然 尤尚弈棋。僧尼寺塔甚多,而無道士。賦稅以布絹絲 麻及米等,量歲豐儉,差等輸之。其刑罰,反叛、退軍及 殺人者斬;盜者流,其贓兩倍徵之。婦人犯姦者,沒入 夫家為婢。婚娶之禮,略同華俗。父母及夫死者,三年 治服;餘親則葬訖除之。土田下濕,氣候溫暖。五穀、雜 果、菜蔬及酒醴、餚饌、藥品之屬,多同于內地,唯無駝、 驢、騾、羊、鵝、鴨等。其王以四仲之月祭天及五帝之神, 又每歲四祠其始祖仇台之廟,自晉、宋、齊、梁據江左, 後魏宅中原,並遣使稱藩,兼受封拜。齊氏擅東夏,其 王隆亦通使焉。隆死,子昌立。建德六年,齊滅,昌始遣 使獻方物。
大建十年《百濟》獻方物於周。
按《陳書》。不載 按《周書宣帝本紀》。宣政元年「冬十月 戊子。百濟遣使獻方物。」
後主至德二年十一月戊寅百濟國遣使獻方物
按:《陳書後主本紀》云云。
至德四年。秋九月丁未。《百濟國》遣使獻方物。
按:《陳書後主本紀》云云。
隋
文帝開皇元年百濟王扶餘昌遣使來賀
按《隋書。文帝本紀》云云。 按《百濟傳》,百濟之先,出自 高麗。其國王有一侍婢,忽懷孕,王欲殺之。婢云:「有物 狀如雞子,來感于我,故有娠也。」王捨之後,遂生一男, 棄之廁溷,久而不死,以為神,命養之,名曰東明。及長, 高麗王忌之。東明懼,逃至淹水,扶餘人共奉之。東明 之後有仇台者,篤于仁信,始立其國于帶方故地。漢 遼東太守公孫度以女妻之,漸以昌盛,為東夷強國。 初以百家濟海,因號百濟,歷十餘代,代臣中國,《前史》 載之詳矣。開皇初,其王餘昌遣使貢方物,拜昌為上 開府、帶方郡公、百濟王。其國東西四百五十里,南北 九百餘里,南按新羅,北拒高麗。其都曰居拔城。官有 十六品:長曰左平,次大率,次恩率德率,次扞率,次奈 率,次將德,服紫帶,次《施德》,皂帶,次《固德》,赤帶,次《李德》, 青帶。次對德,以下皆黃帶。次文督,次武督,次佐軍,次 振武,次剋虞,皆用白帶,其冠制並同,唯奈率以上,飾 以銀花。長史三年一交代。畿內為五部,部有五巷,士 人居焉。五方各有方領一人,方佐二之。方有十郡,郡 有將,其人雜有新羅、高麗、倭等,亦有中國人。其衣服 與高麗略同。婦人不加粉黛,辮髮垂後。已出嫁,則分 為兩道,盤于頭上。俗尚騎射,讀書史,能吏事。亦知醫 藥、蓍龜占相之術。以兩手據地為敬。有僧尼,多寺塔。 有鼓角、箜篌、箏竽、箎笛之樂,投壼、圍棋、樗蒱、握槊、弄 珠之戲。行宋《元嘉曆》,以建寅月為歲首。國中大姓有 八族:沙氏、燕氏、劦氏、解氏、貞氏、國氏、木氏、苩氏。婚娶 之禮,略同于華,喪制如高麗。有五穀,牛、豬、雞,多不火 食。厥田下人皆山居。有巨栗。每以四仲之月,王祭天 及五帝之神,立其始祖仇台廟於國城,歲四祀之。國 西南人島居者十五所,皆有城邑。
開皇二年。百濟遣使貢方物。
按:《隋書文帝本紀》云云。
開皇九年。《百濟國》遣使表賀平陳。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百濟本傳》。「平陳之歲。有 一戰船漂至海東。」《牟羅國》,其船得還,經于百濟,昌 資送之甚厚,并遣使奉表賀平陳。高祖善之,下詔曰: 「百濟王既聞平陳遠令奉表,往復至難,若逢風浪,便 致傷損。百濟王心跡淳至,朕已悉知,相去雖遠,事同 言面,何必數遣使來相體悉。自今以後,不須年例入 貢,朕亦不遣使往,王宜知之。」使者舞蹈而去。
開皇十八年,《百濟》來獻方物。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百濟傳》:開皇十八年,昌 使長史王辯那來獻方物,屬興遼東之役,遣使奉表, 請為軍導。帝下詔曰:「往歲為高麗不供職貢,無人臣 禮,故命將討之。高元君臣恐懼,畏服歸罪。朕已赦之, 不可致伐。厚其使而遣之。高麗頗知其事,以兵侵掠 其境。昌死,子餘宣立。宣死,子餘璋立。」〈按昌死及璋立隋書統紀而失
其年。今據《史略》補之於後:
〉
按《朝鮮史略》,「百濟王昌,在位四十五年薨。諡曰威德。 子季明立。」
開皇十九年,《百濟》王季明在位二年薨,是為惠王,子 宣立。
按《隋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云云。 開皇二十年。百濟王宣薨。子璋立。
按《隋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百濟王宣, 在位二年薨,是為法王。命博士李文真始修國史。子 璋立,風儀英偉,志氣雄傑,是為武王。」
煬帝大業三年百濟王璋遣使朝貢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 按《百濟傳》:「大業三年,璋遣 使燕文進朝貢。其年又遣使者王孝鄰入獻,請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