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1 (1700-1725).djvu/78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建元元年,進新除使持節、都督《倭新羅任那加羅秦

韓》六國諸軍事、安東大將軍,倭王武號為鎮東大將 軍。

武帝天監元年倭王武進號征東將軍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按《倭國本傳》,「倭者,自云太 伯之後,俗皆文身,去帶方萬二千餘里。大抵在會稽 之東,相去絕遠。從帶方至倭,循海水行,歷韓國,乍東 乍南七千餘里,始渡一海,海闊千餘里,名瀚海。至一 支國,又度一海千餘里,名末盧國。又東南陸行五百 里,至伊都國,又東南行百里至奴國,又東行百里,至 不」彌國,又南水行二十日至投馬國,又南水行十日, 陸行一月日至祁馬臺國,即倭王所居。其官有伊支 馬,次曰《彌馬獲》支,次曰《奴往》鞮。民種禾稻、紵麻、蠶桑, 織績,有薑、桂、橘、椒蘇。出黑雉、真珠、青玉。有獸如牛,名 「山鼠。」又有大蛇吞此獸,蛇皮堅,不可斫,其上有孔,乍 開乍閉,時或有光射之,中蛇則死矣。物產略與儋耳、 朱崖同。地溫暖,風俗不淫。男女皆露紒。富貴者以錦 繡雜采為帽,似中國胡公頭。食飲用籩豆。其死有棺 無槨,封土作冢。人性皆嗜酒。俗不知正歲多壽考,多 至八九十,或至百歲。其俗女多男少,貴者至四五妻, 賤者猶兩三妻。婦人無淫妒,無盜竊,少爭訟。若犯法 輕者沒其妻子,重則滅「其宗族。」漢靈帝光和中,倭國 亂,相攻伐歷年,乃共立一女子卑彌呼為王。彌呼無 夫壻,挾鬼道,能惑眾,故國人立之。有男弟,佐治國,自 為王。少有見者,以婢千人自侍,唯使一男子出入傳 教令,所處宮室,常有兵守衛。至魏景初三年,公孫淵 誅後,卑彌呼始遣使朝貢,魏以為親魏王,假金印紫 綬。正始中,卑彌呼死,更立男王。國中不服,更相誅殺, 復立卑彌呼宗女臺。魏志作壹與為王。其後復立男王,並 受中國爵命。晉安帝時,有倭王讚,讚死,立弟彌,彌死, 立子濟,濟死,立子興,興死,立弟武。齊建元中,除武持 節,督倭《新羅》《任那》《加羅》《秦韓慕韓》六國諸軍事、鎮東 大將軍。高祖即位,進武號「征東將軍。」其南有侏儒國, 人長三四尺。又南黑齒國、裸國,去倭四千餘里,船行 可一年至。又西南萬里有海人,身黑眼白,裸而醜,其 肉美,行者或射而食之。

文帝開皇二十年倭國遣使入貢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按倭國本傳,「倭國在百濟、 新羅東南,水陸三千里,於大海之中,依山島而居。魏 時譯通中國三十餘國,皆自稱王。夷人不知里數,但 計以日。其國境東西五月行,南北三月行,各至於海。 其地勢東高西下,都於邪靡堆」,則《魏志》所謂邪馬臺 者也。古云「去樂浪郡境及帶方郡並一萬二千里,在 會」稽之東,與儋耳相近。漢光武時,遣使入朝,自稱大 夫。安帝時,又遣使朝貢,謂之「倭奴國。」桓、靈之間,其國 大亂,遞相攻伐,歷年無主。有女子名《卑彌呼》,能以鬼 道惑眾,於是國人共立為王。有男弟,佐卑彌理國。其 王有侍婢千人,罕有見其面者,唯有男子二人,給王 飲食,通傳言語。其王有宮室樓觀、城柵,皆持兵守衛, 為法甚嚴。自魏至於齊、梁,代與中國相通。開皇二十 年,倭王姓《阿每》,字多利思《北孤》,號《阿輩雞彌》,遣使詣 闕。上令所司訪其風俗,使者言:「倭王以天為兄,以日 為弟。天未明時,出聽政,跏趺坐,日出便停理務,云委 我弟。」高祖曰:「此大無理義。」於是訓令改之。王妻號雞 彌。後宮有女六七百人,名太子,為利歌彌多弗利,無 城郭。內官有十二等:一曰大德,次小德,次大仁,次小 仁,次大義,次小義,次大禮,次小禮,次大智,次小智,次 大信,次小信,員無定數。有軍尼一百二十人,猶中國 牧宰,八十戶置一伊尼翼,如今里長也。十伊尼翼屬 一軍尼。其服飾,男子衣裙襦,其袖微小。履如屨形,漆 其上,繫「之於腳。人庶多跣足,不得用金銀為飾。故時 衣橫幅結束,相連而無縫,頭亦無冠,但垂髮於兩耳 上。」至隋,其王始制冠,以錦綵為之,以金銀鏤花為飾。 婦人束髮於後,亦衣裙襦裳皆有襈攕,竹為梳,編草 為薦,雜皮為表,緣以文皮。有弓、矢、刀、槊、弩、䂎、斧;漆皮 為甲,骨為矢鏑。雖有兵,無征戰。其王朝會,必陳設儀 仗,奏其國樂,戶可十萬。其俗,殺人、強盜及姦皆死。盜 者計贓酬物,無財者沒身為奴。自餘輕重或流或杖。 每訊究獄訟,不承引者,以木壓膝,或張強弓,以弦鋸 其項,或置小石於沸湯中,令所競者探之,云「理曲者」, 即手爛。或置蛇甕中令取之,云曲者,即螫手矣。人頗 恬靜,罕爭訟。少盜賊。樂有五絃琴、笛。男女多黥臂,點 面文身,投水捕魚。無文字,唯刻木結繩。敬佛法,於《百 濟》求得佛經,始有文字。知卜筮,尤信巫覡。每至正月 一日,必射戲飲酒,其餘節略與華同。好棋博、握槊、樗 蒱之戲。氣候溫暖,草木冬青。土地膏腴,水多陸少。以 小環挂鸕鶿項,令入水捕魚,日得百餘頭。俗無盤俎, 藉以檞葉,食用手餔之。性質直,有雅風。女多男少,婚 嫁不娶。同姓男女相悅者即為婚。婦入夫家,必先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