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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2 (1700-1725).djvu/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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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也。於臣之計,先誅先零已,則罕、幵之屬不煩兵而服

矣。先零已誅而罕、幵不服,涉正月擊之,得利之理,又 其時也。以今進兵,誠不見其利,唯陛下裁察。」六月,戊 申,奏。七月,甲寅,璽書報從充國計焉。充國引兵至先 零在所,虜久屯聚懈弛,望見大軍,棄車重,欲渡湟水, 道阸狹,充國徐行驅之。或曰:「逐利行遲。」充國曰:「此窮 寇,不可迫也。緩之則走不顧,急之則還致死。」諸校皆 曰:「善。」虜赴水溺死者數百,降及斬首五百餘人,鹵馬 牛羊十萬餘頭,車四千餘輛。兵至罕地,令軍毋燔聚 落,芻牧田中。罕羌聞之,喜曰:「漢果不擊我矣。」豪靡忘 使人來言,願得還復故地。充國以聞,未報,忘來自歸。 充國賜飲食遣還,諭種人。護軍以下皆爭之曰:「此反 虜不可擅遣。」充國曰:「諸君但欲便文自營,非為公家 忠計也。」語未卒,璽書報,令靡忘以贖論。後罕竟不煩 兵而下。其秋,充國病,上賜書曰:「制詔後將軍,聞苦腳 脛寒泄,將軍年老加疾,一朝之變不可諱,朕甚憂之。 今詔破羌將軍詣屯所為將軍副,急因天時大利,吏 士銳氣,以十二月擊先零羌,即疾劇,留屯毋行,獨遣 破羌強弩將軍。」時羌降者萬餘人矣,充國度其必壞, 欲罷騎兵屯田以待其敝。作奏未上,會得進兵璽書, 中郎將卬懼,使客諫充國曰:「誠令兵出,破軍殺將,以 傾國家,將軍守之可也。即利與病,又何足爭?一旦不 合上意,遣繡衣來責將軍,將軍之身不能自保,何國 家之安?」充國歎曰:「是何言之不忠也!本用吾言,羌虜 得至是耶?往者舉可先行羌者,吾舉辛武賢。」丞相御 史復白「遣義渠安國,竟沮敗羌。金城、湟中穀斛八錢, 吾謂耿中丞糴二百萬斛穀,羌人不敢動矣。耿中氶 請糴百萬斛,迺得四十萬斛耳。義渠再使,且費其半。 失此二冊,羌人故敢為逆。失之毫釐,差以千里,是既 然矣。今兵久不決,四夷卒有動搖,相因而起,雖有知 者,不能善其後,羌獨足憂邪?吾固以死守之,明主可 為忠言。」遂上《屯田奏》曰:「臣聞兵者,所以明德除害也。 故舉得於外,則福生於內,不可不慎。臣所將吏士馬 牛食,月用糧穀十九萬九千六百三十斛,鹽千六百 九十三斛,茭槁二十五萬二百八十六石,難久不解, 繇役不息。又恐他夷卒有不虞之變,相因並起,為明 主憂,誠非素定廟勝之冊。且羌虜易以計破,難用兵 碎也,故臣愚以為擊之不便。」計度臨羌東至浩亹,羌 虜故田及公田,民所未墾,可二千頃以上,其間郵亭 多敗壞者。臣前部士入山伐材木,大小六萬餘枚,皆 在水次,願罷騎兵,留弛刑應募,及淮陽、汝南步兵與 吏士私從者,合凡萬二百八十一「人,用穀月二萬七 千三百六十三斛,鹽三百八斛,分屯要害處,冰解漕 下,繕鄉亭,浚溝渠,治隍陿,以西道橋七十所,令可至 鮮水左右田事出賦人二十畝。至四月草生,發郡騎 及屬國胡騎伉健各千,倅馬什二,就草為田者遊兵 以充入金城郡,益積蓄,省大費。今大司農所轉穀至 者,足支萬人一歲食。謹上田處及器用簿,唯陛下裁 許。」上報曰:「皇帝問後將軍言,欲罷騎兵,萬人留田。即 如將軍之計,虜當何時伏誅?兵當何時得決?孰計其 便?」復奏,充國上狀曰:「臣聞帝王之兵,以全取勝,是以 貴謀而賤戰。戰而百勝,非善之善者也。故先為不可 勝,以待敵之可勝。蠻夷習俗,雖殊於禮義之國,然其 欲避害就利,愛親戚,畏死亡,一也。」今虜亡其美地薦 草,愁於寄託遠遯,骨肉離心,人有畔志。而明主般師 罷兵,萬人留田,順天時,因地利,以待可勝之虜。雖未 即伏辜,兵決可期月而望,羌虜瓦解,前後降者萬七 百餘人,及受言去者凡七十輩,此坐支解羌虜之具 也。臣謹條《不出兵留田便宜》十二事:步「兵九校,吏士 萬人,留屯以為武備,因田致穀,威德並行,一也;又因 排折羌虜,令不得歸肥饒之地,貧破其眾,以成羌虜 相畔之漸,二也;居民得並田作,不失農業,三也;軍馬 一月之食,度支田士,一歲罷騎兵,以省大費,四也;至 春省甲士卒,循河、湟漕榖至臨羌,以視羌虜,揚威武 傳世折衝之具,五也;以閒暇時,下所伐材,繕治郵亭, 充入金城,六也。兵出,乘危徼幸,不出令,反叛之虜竄 於風寒之地,罹霜露疾疫」,瘃「墮之患,坐得必勝之道, 七也。亡經阻遠追死傷之害,八也。內不損威武之重, 外不令虜得乘間之勢,九也。又亡驚動河南大幵、小 幵,使生他變之憂,十也。治湟、陿中道橋,令可至鮮水, 以制西域,信威千里,從枕席上過師,十一也。大費既 省,繇役豫息,以戒不虞,十二也。」留屯田得十二便,出 兵失十二利。臣充國材下,犬「馬齒衰,不識《長冊》,唯明 詔博詳公卿議臣採擇。」上復賜報曰:「『皇帝問後將軍 言十二便。聞之虜雖未伏誅,兵決可期月而望。期月 而望者,謂今冬耶?謂何時也?將軍獨不計虜聞兵頗 罷,且丁壯相聚,攻擾田者,及道上屯兵,復殺略人民, 將何以止之』?又大幵、小幵前言曰:『我告漢軍,先零所 在,兵不往擊,久留得亡效。五年時,不分別人而并擊 我,其意常恐。今兵不出,得亡變生,與先零為一,將軍 孰計』?」復奏。充國奏曰:「臣聞兵以計為本,故多筭勝,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