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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2 (1700-1725).djvu/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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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牟奴部彙考附模盧國 末利國 蒲都國 繩余國 沙樓國

武帝太熙元年牟奴國遣使入貢

按《晉書武帝本紀》,太熙元年二月辛丑,東夷七國朝 貢。 按《東夷傳》,「太熙初,復有牟奴國帥逸芝、惟離、模 盧國帥沙支臣芝於離、末利國帥加牟、臣芝、蒲都國 帥因末、繩余國帥馬路、沙樓國帥釤加,各遣正副使 詣東夷校尉何龕歸化。」

伽羅部彙考

南齊

高帝建元元年伽羅國遣使來獻

按《南齊書高帝本紀》,不載。 按《伽羅本傳》:伽羅國,三 韓種也。建元元年,國王荷知使來獻,詔曰:「量廣始登, 遠夷洽化。伽羅王荷知款關海外,奉贄東遐,可授輔 國將軍、本國王。」

扶桑部彙考一

南齊

東昏侯永元元年扶桑國沙門慧深至中國

按《南齊書》本紀,不載。 按《梁書東夷傳》,「扶桑國者,齊 永元元年,其國有沙門慧深來至荊州說云:『扶桑在 大漢國東二萬餘里,地在中國之東。其土多扶桑木, 故以為名。扶桑葉似桐而初生如筍,國人食之。實如 梨而赤,績其皮為布,以為衣,亦以為綿,作板屋,無城 郭,有文字,以扶桑皮為紙。無兵甲,不攻戰。其國法有 南』」北獄,若犯輕者入南獄,罪重者入北獄,有赦則赦 南獄,不赦北獄。在北獄者,男女相配,生男八歲為奴, 生女九歲為婢,犯罪之身,至死不出。貴人有罪,國乃 大會,坐罪人於坑,對之宴飲分訣,若死別焉。以灰繞 之,其一重則一身屏退,二重則及子孫,三重則及七 世。名國王為乙祁貴人,第一者為大對盧,第二者為 小對盧,第三者為納咄沙。國王行有鼓角導從。其衣 色隨年改易,甲乙年青,丙丁年赤,戊己年黃,庚辛年 白,壬癸年黑。有牛,角甚長,以角載物,至勝二十斛。車 有馬車、牛車、鹿車。國人養鹿,如中國畜牛,以乳為酪。 有桑梨,經年不壞。多蒲萄。其地無鐵有銅,不貴金銀, 市無租佑。其婚姻,壻往女家門外作屋,晨夕灑埽,經 年而女不悅,即驅之,相悅乃成婚。婚禮大抵與中國 同。「親喪七日不食,祖父母喪五日不食,兄弟伯叔姑 姊妹三日不食,設靈為神像,朝夕拜奠。」不制縗絰。嗣 王立三年,不視國事。其俗舊無佛法。宋大明二年,《罽 賓》國嘗有比丘五人,遊行至其國,流通佛法經像,教 令出家,風俗遂改。

按《梁四公記》,杰公嘗與諸儒語及方域,云「東至扶桑, 扶桑之蠶,長七尺,圍七寸,色如金,四時不死。五月八 日嘔,黃絲布於條枝而不為繭,脆如綖。燒扶桑木灰 汁煮之,其絲堅韌,四絲為係,足勝一鈞。蠶卵大如燕 雀卵,產於扶桑下。齎卵至句麗,蠶變小,如中國蠶耳。 其王宮內有水精城,可方一里,天未曉而明如晝,城 忽不見,其月便蝕。」俄而扶桑國使使貢方物,有黃絲 三百斤,即扶桑蠶所吐扶桑灰汁所煮之絲也。帝有 金爐,重五十斤,係六絲以懸爐,絲有餘力。又貢觀日 玉,大如鏡,方圓尺餘,明澈如琉璃映日,以觀,見日中 宮殿,皎然分明。帝令杰公與使者論其風俗土地物 產,城邑山川,并訪往昔存亡,又識使者祖父伯叔兄 弟,使者流涕拜伏

扶桑部彙考二

《山海經》。

《海外東經》

黑齒國,有湯谷,湯谷上有扶桑,十日所浴。在黑齒北, 居水中。有大木,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

《十洲記》

《扶桑》

扶桑在東海之東岸,岸直,陸行,登岸一萬里。東復有 碧海,海廣狹浩汗,與東海等。水既不鹹苦,正作碧色, 甘味香美。扶桑在碧海之中,地方萬里,上有太帝宮, 太真東王父所治處。地多林木,葉皆如桑。又有椹樹, 長者數千丈,大二千餘圍,樹兩兩同根偶生,更相依 倚,是以名為「扶桑。」仙人食其椹,而一體皆作金光色, 飛翔空元。其樹雖大,其葉椹,故如中夏之桑也。但椹 稀而色赤,九千歲一生實耳,味絕甘美。地生紫金丸 玉,如中夏之瓦石狀。真仙靈官,變化萬端,蓋無常形, 亦有能分形為百身十丈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