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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6 (1700-1725).djvu/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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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以手取。婚室多以姊妹,謂為至親。死無棺槨,以布 囊裹屍瘞之。國有學舍,中為一大室,四面皆房廊,以 居遊學之士,名曰「默得兒塞。」俗無正朔,不用甲子,以 七日為一周。擇日用事,則以第一日名「阿啼」,納為上 吉,凡拜天、聚會用之。酒禁甚嚴,修行者多不飲酒,恐 褻天也。

洪武二十八年,遣給事中傅安以兵往哈烈,為撒馬 兒罕所留,不得達。

按《明外史哈烈傳》,「洪武二十八年,遣給事中傅安、郭 驥等㩦士卒千五百人往,為撒馬兒罕所留,不得達。 洪武三十年,遣按察使陳德文等往,哈烈亦不還。」 按《明外史哈烈傳》,「洪武三十年,又遣北平按察使陳 德文等往,亦久不還。」

成祖永樂元年遣使以綵幣賜哈烈仍不至

按《明外史哈烈傳》:「成祖踐祚,遣官齎璽書綵幣賜其 王,猶不報命。永樂五年,安等還德文,遍歷諸國,說其 酋長入貢,皆以道遠無至者,亦是年始還。德文,保昌 人,采諸方風俗,作為歌詩以獻。帝嘉之,擢僉都御史。 永樂六年,復遣傅安齎書幣往哈烈,始遣人入貢。」 按《明外史哈烈傳》:「永樂六年,復遣安齎書幣往哈烈, 其」酋沙哈魯把都兒始遣使隨安朝貢。

永樂七年,傅安達京師,復往哈烈,哈烈遣使朝貢 按《明外史哈烈傳》:「永樂七年安達京師復命齎賜物, 偕其使往報。」

按《明一統志》:「永樂七年,哈烈頭目麼賚等來朝,并貢 方物。」

永樂十一年,西域諸國皆隨哈烈入貢。

按《明外史哈烈傳》:「永樂八年,其酋遣使朝貢。撒馬兒 罕酋哈里者,哈烈酋兄子也。二人不相能,數搆兵。帝 因其使還,命都指揮白阿兒忻台齎敕諭之曰:『天生 民而立之君,俾各遂其生。朕統御天下,一視同仁,無 間遐邇。屢書遣使諭爾,爾能虔修職貢,撫輯人民,安 於西徼,朕甚嘉之。比聞爾與從子哈里搆兵相仇,朕 為惻然。一家之親,恩愛相厚,足制外侮。親者尚爾乖 戾,疏者安得協和。自今宜休兵息民,保全骨肉,共享 太平之福』。」因賜綵幣,并敕諭哈里罷兵,亦賜綵幣。白 阿兒忻台既奉使,循詣撒馬兒罕、失剌思、俺的干、俺 都淮、土魯番、火州、柳城、哈實哈兒諸國,賜之幣帛,諭 令入朝。諸酋長咸喜,各遣使偕哈烈使臣貢獅子、西 馬、文豹諸物。十一年達京師。帝喜,御殿受之,犒賜有 加。自是,諸國使並至,皆序哈烈於首。及歸,命中官李 達、吏部員外郎陳誠、戶部主事李暹、指揮金哈藍伯 等送之。就齎璽書、文綺、紗羅、布帛諸物,分賜其酋。 永樂十三年,哈烈入貢。

按《明外史哈烈傳》:「永樂十三年,李達等還,哈烈諸國 復遣使偕來貢文豹、西馬及他方物。」

永樂十四年,哈烈入貢。

按《明外史哈烈傳》:「十四年,再貢。及還,命陳誠齎書幣 報之,所過州縣皆宴餞。」

永樂十五年,哈烈入貢。

按《明外史哈烈傳》:「十五年,遣使隨誠等來貢。」

永樂十六年,哈烈入貢。

按《明外史哈烈傳》:「十六年復貢,命李達等報之如初。 永樂十八年,哈烈入貢。」

按《明外史哈烈傳》:「十八年,偕于闐八答黑商來貢。 永樂二十年,哈烈入貢。」

按:《明外史哈烈傳》:「二十年,復偕于闐來貢。」

宣宗宣德二年哈烈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哈烈傳》:「宣德二年,其頭目打剌罕亦不剌 來朝,貢馬。自仁宗不勤遠略,宣宗承之,久不遣使絕 域,故其貢使亦稀至。」

宣德七年復命中官李貴通西域敕諭哈烈國王 按《明外史哈烈傳》:「宣德七年復命中官李貴通西域, 敕諭哈烈酋沙哈魯曰:昔朕皇祖太宗文皇帝臨御 之日,爾等尊事朝廷,遣使貢獻,始終如一。今朕恭膺 天命,即皇帝位,主宰萬方,紀元宣德,小大政務,悉體 皇祖奉天恤民一視同仁之心。前遣使臣齎書幣往 賜,道阻而回。今已開通,特命內臣往諭朕意。其益順 天心,永篤誠好,相與往還,同為一家,俾商旅通行,各 遂所願,不亦美乎!」因賜以文綺羅錦。貴等未至,其貢 使法虎兒丁巳抵京師,卒于館。命官致祭,有司營葬。 尋復遣使隨貴貢駝馬、玉石。

宣德八年,哈烈入貢。

按《明外史哈烈傳》:「宣德八年春,使者歸,復命貴護送, 賜其王及頭目綵幣。秋,復來貢。」

英宗正統二年哈烈入貢

按《明會典》:「正統二年,哈烈指揮哈只等貢馬及玉石。 正統三年,哈烈又入貢。」

按《明外史哈烈傳》:「正統三年,來貢。英宗幼沖,大臣務 休息,不欲敝中國以事外蕃,故遠方通貢者甚少。」

天順元年議通西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