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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6 (1700-1725).djvu/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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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統十三年,董卜請別開貢道,不許。

按《明外史董卜韓胡傳》:「正統十三年十月,四川巡按 張洪等奏:近接董卜宣慰文牒,言雜谷故安撫阿」 「小妻毒殺其夫及子,又賄威州千戶唐泰,誣己謀叛。 今備物進貢,欲從銅門山西開山通道,乞官軍於日 駐迓之。」臣等竊以為雜谷內聯威州保縣,外鄰董卜 韓胡。雜谷力弱,欲抗董卜,實倚重於威、保。董卜勢強, 欲通威、保,卻受阻於雜谷。以此讎殺,素不相能。銅門 及日駐諸寨,乃雜谷、威、保要害地,董卜欺雜谷妻寡 子弱,瞰我軍遠征麓川,假進貢之名,欲別開道路,意 在吞滅雜谷,搆陷唐泰。所請不可許。乃下都御史寇 深等計度,其議迄不行。時董卜比歲入貢,而所遣僧 徒強悍不法,多㩦私物,強索舟車,騷擾道途,詈辱長 吏。天子聞而惡之。

代宗景泰元年董卜侵雜谷及達思蠻長官司地

按《明外史董卜韓胡傳》:「景泰元年,賜敕切責。尋侵奪 雜谷及達思蠻長官司地,掠其人畜,守臣不能制。 景泰三年,以董卜韓胡入貢勤誠,進秩都指揮使,令 其還二司侵地。」

按《明外史董卜韓胡傳》:「景泰三年二月,朝議獎其入 貢勤誠,進秩都指揮使,令還二司侵地及所掠人民。 其酋即奉命,惟舊維州之地尚為所據。俄饋四川巡 撫李匡銀甖金珀,求御製大誥、《周易》《尚書》《毛詩》《小學》 《方輿勝覽》《成都記》諸書。匡聞之於朝,因言唐時吐蕃 求《毛詩》《春秋》於休烈,謂予之以書,使知權謀,愈生變」 詐,非中國之利。裴光庭謂「吐蕃久叛新服,因其所請, 賜以《詩》《書》,俾漸陶聲教,化流無外。休烈徒知書有權 略,變詐不知忠信,禮義皆從書出,明皇從之。今茲所 求,臣以為予之便。不然,彼因貢使,市之書肆,甚不為 難。惟《方輿》《成都記》二書,形勝關塞所具,不可概予。」帝 如其言。尋以其還侵地,賜敕獎勵。

景泰六年,克羅俄堅粲死,命其子劄思堅粲藏卜為 都指揮同知,掌宣慰司事。

按《明外史董卜韓胡傳》:「景泰六年,兵部尚書于謙等 奏其僭稱蠻王,窺伺巴蜀,所上奏章,語多不遜,且招 集群番,大治戎器。悖逆日彰,不可不慮。宜敕守臣,預 為戒備。從之。未幾,克羅俄堅粲死,其子劄思堅粲藏 卜遣使來貢,命為都指揮同知,掌宣慰司事。」

英宗天順元年劄思堅粲藏卜入貢進秩都指揮使按明外史董卜韓胡傳天順元年遣使入貢乞封王命如其父官進秩都指揮使仍掌宣慰司事

憲宗成化六年定董卜韓胡三年或二年一貢貢使不得過百人

按《明外史董卜韓胡傳》:「成化五年,四川三司奏,保縣 僻處極邊,永樂五年特設雜谷安撫司,令撫輯舊維 州諸處蠻寨。後與董卜搆兵,維州諸地俱為侵奪,貢 道阻絕。今雜谷恢復故疆,將遣使來貢,不知貢期,未 敢擅遣。」帝從禮官言,許以三年為期。四年申諸番三 年一貢之例,惟董卜許比年一貢,六年又定三年或 「二年一貢」,貢使不得過百人。

孝宗弘治三年賜日墨劄思巴旺丹巴藏卜誥襲其父職

按《明外史董卜韓胡傳》:「劄思堅粲藏卜卒,子綽吾結 言千嗣為都指揮使,弘治三年卒,子日墨劄思巴旺 丹巴藏卜遣國師貢珊瑚樹、氆氌、甲胄諸物,請嗣父 職,許之,賜誥命、敕書、綵幣。」

弘治九年,日墨劄思巴旺丹巴藏卜卒,子喃呆襲。未 幾,又卒。子容中《短竹》襲。

按《明外史董卜韓胡傳》:「弘治九年卒,子喃呆請襲,亦 遣國師貢方物,詔授以父官。久之,卒,子容中短竹襲。 自定貢使之制,其後仍漸增至千餘人。」

世宗嘉靖二年再定令貢使不得過千人

按《明外史董卜韓胡傳》:「自定貢使之制後,仍漸增至 千餘人。嘉靖二年再定,令不得過千人,其所隸別思 寨及加渴瓦寺別貢。」

穆宗隆慶二年董卜及別思寨貢使至千七百餘人遣八人赴京為定制

按《明外史董卜韓胡傳》:「隆慶二年,董卜及別思寨貢 使多至千七百餘人,命半予全賞,遣八人赴京,為定 制。」

神宗萬曆 年董卜韓胡入貢

按:《明外史董卜韓胡傳》:「萬曆後,朝貢不替。」

按《明會典》:「董卜韓胡差來國師、禪師、都綱、道官、剌麻、 番僧、頭目、寨官人等到京,每人綵緞一表裏。留邊,每 人折表裏,闊生絹四匹,俱與折鈔絹二匹,靴襪鈔五 十錠。番僧,每人紵絲綾貼裏僧衣一套;頭目人等,每 人紵絲綾貼裏俗衣一套。氆氌等物例不給價。回賜 土官綵緞十表裏,妻綵緞四表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