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7 (1700-1725).djvu/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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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求勿惡、勿陽峒地,詔不許。」

元祐二年夏四月丙戌,交趾入貢。秋七月,進封李乾 德為南平王。

按《宋史哲宗本紀》云云,按《交趾本傳》:二年遣使入 貢,進封南平王。按《禮志》:元祐二年,知穎昌府韓縝 言,「交阯小國,其使人將及境,臣嘗近弼,難以抗禮。」按 元豐中迓以兵官,餞以通判使副詣府,其犒設令兵 官主之,請如故事。仍詔所過郡凡前宰相埶政官知 判者亦如之。

元祐六年,交阯入貢。

按:《宋史哲宗本紀》云云。

元祐七年八月乙亥,前陷交阯將吏蘇佐等十七人 自拔來歸。

按:《宋史哲宗本紀》云云。

紹聖二年交阯入貢

按:《宋史哲宗本紀》云云。

元符三年正月巳卯哲宗崩皇太后召端王入即皇帝位二月壬寅以南平王李乾德為檢校太師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按《徽宗本紀》云云。

徽宗大觀 年交阯來貢乞市書許之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按《交阯本傳》:「徽宗時累加 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大觀初,貢使至京,乞市書 籍,有司言法不許。詔嘉其慕義,除禁書、卜筮、陰陽曆 算、術數、兵書、敕令、時務、邊機、地理外,餘書許買。」

政和元年交阯入貢

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政和 年,寬「和市」之禁。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按《交阯本傳》:政和末又詔 「以交人自熙寧以來全不生事,特寬和市之禁。」

宣和元年加李乾德守司空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按交阯本傳云云。

高宗建炎元年詔毋受安南逋逃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按《交阯本傳》:建炎元年「詔 廣西經略安撫司,禁邊民毋受安南逋逃,從其主乾 德之請也。」

按,《文獻通考》:「建炎元年,乾德上表乞禁本道邊兵逃 入省地。詔令廣西經略司約束。」

建炎四年十二月庚午,安南請入貢,卻之。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按《交阯本傳》:四年安南入 貢,詔卻其方物之華靡者,賜敕書,厚其報,以懷柔之 按《文獻通考》:「四年入貢,邊事未寧,免使人詣闕,所進 方物,除華靡不受,餘就界所交,從本路提刑司依例 計價賜回,其表遞進,令學士院降敕書回答。自後每 遇入貢即行之。」

紹興二年李乾德卒封其子陽煥為交阯郡王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按《交趾本傳》,「紹興二年,乾 德卒,贈侍中,追封南越王,子陽煥嗣,授靜海軍節度 使,特進檢校太尉,封交阯郡王,賜推誠順化功臣。」 紹興八年,李陽煥卒,封其子天祚為交阯郡王。 按《宋史高宗本紀》,八年三月己亥,以李天祚為靜海 軍節度使,交阯郡王。按《交阯本傳》,八年陽煥卒,以 轉運副使朱芾充弔祭使。贈陽煥開府儀同三司,追 封南平王,子天祚嗣,授官如其父初封之制。

紹興九年,詔「毋受趙智之貢。」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按《交阯本傳》:「九年,詔廣西 師司毋受趙智之入貢。初,乾德有側室子奔大理,變 姓名為趙智之,自稱平王。聞陽煥死,大理遣歸,與天 祚爭立,求入貢,欲假兵納之,帝不許。」

紹興十四年六月戊子,安南國入貢。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紹興十六年六月,安南獻馴象。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紹興十七年,賜李天祚鞍韉。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按《交阯本傳》:十七年,「詔文 思院製鞍韉,以賜天祚。」

紹興二十一年,加「天祚功臣」號。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按《交阯本傳》:二十一年「累 加天祚崇義懷忠保信鄉德安遠承和功臣。」

紹興二十五年六月,安南入貢。七月甲戌,封李天祚 為「南平王。」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按《交阯本傳》。二十五年。「詔 館安南使者於懷遠驛。賜宴以彰異數。進封天祚南 平王。賜襲衣金帶鞍馬。」

紹興二十六年八月庚寅,安南國遣使入貢。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按交阯本傳。二十六年。「命 右司郎中汪應辰宴安南使者於玉津園。八月天祚 遣李國等以金珠、沉水香、翠羽良馬、馴象來貢。」詔加 天祚檢校太師。增食邑。

紹興二十七年三月丁亥,詔「焚交阯所貢翠羽于通 衢。」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