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7 (1700-1725).djvu/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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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沐晟征討。賊分兵圍丘溫,都指揮孫聚力拒之。先 是,賊以昌江為大軍往來要道,發眾八萬餘人攻之」, 都指揮李任等力拒,殺賊甚眾。閱九月,諸將觀望不 救,賊懼升大軍至,攻益力。夏四月,城陷,任死之。時賊 圍交州久,通閉城不敢出,賊益易之,致書請和。通欲 許之,集眾議。按察使楊時習曰:「奉命討賊,與之和而 擅退師,何以逃罪?」通怒,厲聲叱之,眾不敢言,遂以利 書聞。升奉命久,俟諸軍集,九月,始抵隘留關。利既與 通有成言,乃詭稱陳氏有後,率大小頭目具書詣升 軍,乞罷兵,立陳氏裔。升不啟封,遣使奏聞。無何,升進 薄倒馬坡,陷歿,後軍相繼盡歿。通聞,懼甚,大集軍民 官吏,出下哨河,立壇與利盟誓,約退師。遂遣官偕賊 使奉表及方物進獻。沐晟軍至水尾,造船將進,聞通 已議和,亦引退。賊乘之,大敗。鴻臚寺進《賊與升書》,略 言:「高皇帝龍飛安南,首朝貢,特蒙褒賞,錫以玉章。後 黎賊篡弒,太宗皇帝興師討滅,求陳氏子孫。陳族避 禍,方遠竄,故無從訪求。今有遺嗣,暠潛身老撾二十 年,本國人民不忘先王遺澤,已訪得之。倘蒙轉達黼 宸,循太宗皇帝繼絕明詔,還其爵土,匪獨陳氏一宗, 實蠻邦億萬生民之幸。」帝得書頷之。明日,《暠表》亦至, 自稱先陳王暊三世嫡孫,其詞與《利書》略同。帝心知 其詐,欲借此息兵,遂納其言。初,帝嗣位,與楊士奇、楊 榮語交阯事,即欲棄之。至是以《表》示廷臣,諭以罷兵 息民意。士奇、榮力贊之。惟蹇義、夏原吉不可。然帝意 已決,廷臣不敢爭。十一月朔,命禮部左侍郎李琦、工 部右侍郎羅汝敬為正使,右通政黃驥、鴻臚卿徐永 達為副使,齎詔撫諭安南人民,盡赦其罪,與之更新, 令具陳氏後人之實以聞。因敕利以興滅繼絕之意, 并諭通及三司官盡撤軍民北還。詔未至,「通已棄交 阯,由陸路還廣西;中官山壽、馬騏及三司守令,由水 路還欽州。凡得還者止八」萬六千人,為賊所殺及拘 留者不可勝計。天下舉疾通棄地殃民,而帝不怒也。 按《明一統志》,「宣德二年,黎利勢屈,始奉表乞立陳氏 後曰暠者,主其國,詔封為安南王。」

宣德六年,命禮部侍郎章敞、右通政徐琦齎敕印命 黎利權署安南國事。

按:《明外史安南傳》:「宣德三年夏,通等至京,文武諸臣 合奏其罪,廷鞫具服,乃與陳智、馬瑛、方政、山壽、馬騏 及布政使弋謙,俱論死下獄,籍其家,而帝終不誅,長 繫待決而已。騏恣虐激變,罪尢重,而謙實無罪,皆同 論,時議非之。廷臣復劾沐晟、徐亨、譚志逗遛及喪師 辱國」罪,帝不問。琦等還朝,利遣使奉表謝恩,詭言暠 于正月物故,陳氏子孫絕國,人推利守其國,謹俟朝 命。帝亦知其詐,不欲遽封,復遣汝敬、永達諭利及其 下令訪陳氏,并盡還官吏人民及其眷屬。四年春,汝 敬等還,利復言:「陳氏無遺種,請別命。」因貢方物及代 身金人。又言:「臣九歲女,遭亂離散,後知馬騏攜歸充 宮婢。臣不勝兒女,私冒昧以請。」帝心知陳氏即有後, 利必不言,然以封利無名,復命琦、汝敬敕諭再訪,且 以利女病死告之。五年春,琦等還,利遣使貢金銀器、 方物,復飾詞具奏,并具頭目耆老奏,請令利攝國政 使臣歸。帝復以訪陳氏裔還中國遺民二事諭之,而 詞不甚堅。六年夏,利遣使謝罪,且以二事飾詞對而 進。頭目耆老奏,仍為利乞封,帝乃許之。命禮部右侍 郎章敞、右通政徐琦齎敕印,命權署安南國事。利遣 使齎表及金銀器、方物,隨敞等入貢。

宣德七年二月,隨敞等入貢,達京師。北還,利及使臣 皆有賜。

按:《明外史安南傳》云云。

宣德八年,安南黎利死,命其子麟權署國事。

按《明外史安南傳》:「宣德八年八月來貢,命兵部侍郎 徐琦等與其使偕行,諭以順天保民之道,是年利卒。 利雖受命,其居國稱帝,紀元順天,建東西二都,分十 三道,曰山南、京北、山西、海陽、安邦、諒山、太原、明光、諒 化、清華、乂安、順化、廣南,各設承政司、憲察司、總兵使 司擬中國三司,東都在交州府,西都在清華府,置百」 官,設學校,以經義、詩賦二科取士,彬彬有華風焉。僭 位六年,私諡太祖子《麟繼》麟一名龍。自是其君長皆 有二名,以一名奏天朝,貢獻不絕,如常制。麟遣使告 訃,命侍郎章敞、行人侯璡敕麟權署國事。

宣德九年,安南權署國事麟遣使入貢謝恩。

按:《明外史安南傳》云云。

英宗正統元年封麟為安南國王

按《明外史安南傳》:「正統元年四月,以宣宗賓天,遣使 進香。又以英宗登極及尊上太皇太后、皇太后位號, 並遣使表賀,貢方物。閏六月復貢。帝以陳氏宗支既 絕,欲使麟正位,下廷議,咸以為宜。乃命兵部右侍郎 李郁、左通政柰亨齎敕印封麟為安南國王。」

正統二年,安南國王麟遣使入貢謝恩。又遣使謝思 郎州土官侵掠之罪。

按《明外史安南傳》:「正統二年,遣使入貢謝恩。時安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