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7 (1700-1725).djvu/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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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擊之,大破之。頻戰輒敗,遂棄城而走。方入其都,獲 其廟主十八枚,皆鑄金為之,蓋其有國十八葉矣。方 班師,梵志復其故地,遣使謝罪,於是朝貢不絕。」 按 《劉方傳》,「仁壽中,方授驩州道行軍總管,以尚書右丞 李綱為司馬,經略林邑。方遣欽州刺史甯」長真、驩州 刺史李暈、上開府秦雄以步騎出越,常方親率大將 軍張愻、司馬李綱,舟師趣比景。高祖崩,煬帝即位,大 業元年正月,軍至海口,林邑王梵志遣兵守險,方擊 走之。師次闍黎江,賊據南岸立柵。方盛陳旗幟,擊金 鼓,賊懼而潰。既渡江,行三十里,賊乘巨象四面而至, 方以弩射象,象中瘡,卻蹂其陣,王師力戰,賊奔於柵, 因攻破之,俘馘萬計。於是濟區粟度六里,前後逢賊, 每戰必擒。進至大緣江,賊據險為柵,又擊破之。逕馬 援銅柱,南行八日,至其國都。林邑王梵志棄城奔海, 獲其廟主。金人汙其宮室,刻石紀功而還,士卒腳腫 死者十四五。方在道遇患而卒,帝甚傷惜之,乃下詔 曰:「方肅承廟略,恭行天討,飲冰遄邁,視險若夷,摧鋒 直指,出其不意。鯨鯢盡殪,巢穴咸傾,役不再勞,肅清 海外,致身王事,績誠可嘉。可贈上柱國、盧國公。」

高祖武德 年環王遣使獻方物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南蠻傳》:「環王,本林邑也, 一曰占不勞,亦曰占婆,直交州南,海行三千里,地東 西三百里而贏,南北千里。西距真臘霧溫山,南抵奔 浪陀州。其南大浦有五銅柱山,形若倚蓋,西重巖,東 涯海,漢馬援所植也。其地冬溫,多霧雨。產虎魄猩猩, 獸結遼鳥。以二月為歲首,稻歲再熟。取檳榔瀋為酒, 椰」葉為席。俗凶悍,果戰鬥,以麝塗身,日再塗再澡。拜 謁則合爪頓顙。有文字。喜浮屠道。冶金銀像,大或十 圍。呼王為「陽蒲逋」,王妻為《陀陽阿熊》,太子為「阿長逋」, 宰相為婆漫地。王所居曰占城,別居曰齊國,曰蓬皮 勢。王衣白㲲古貝,斜絡臂,飾金琲為纓,鬈髮,戴金華 冠,如章甫。妻服朝霞古貝短裙,冠纓如王。王衛兵五 千,戰乘象,藤為鎧,竹為弓矢,率象「千,馬四百,分前後, 不設刑,有罪者使象踐之,或送《不勞山》」,畀自死。隋仁 壽中,遣將軍劉芳隋書方伐之,其王范梵志挺走,以其 地為三郡,置守令,道阻不得通,梵志裒遺眾別建國 邑。武德中,再遣使獻方物,高祖為設《九部樂》饗之。

太宗貞觀 年林邑遣使入獻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南蠻傳》:貞觀時,王頭黎 獻馴象、鏐鎖、五色帶、朝霞布、火樹,與婆利、羅剎二國 使者偕來林邑,其言不恭。群臣請問罪,太宗曰:「昔苻 堅欲吞晉眾百萬,一戰而亡。隋取高麗,歲調發,人與 為怨,乃死匹夫手,朕敢妄議發兵邪?」赦不問。又獻五 色鸚鵡、白鸚鵡,數訴寒,有詔還之。頭黎死,子鎮龍立, 獻「《通天犀》雜寶。」

貞觀十九年。林邑王《范鎮龍》被弒,國人立諸葛地為 王。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南蠻傳》:「十九年,摩呵慢 多伽獨弒鎮龍,滅其宗范姓絕。國人立頭黎婿婆羅 門為王,大臣共廢之,更立頭黎女為王。諸葛地者,頭 黎之姑子,父得罪奔真臘。女之王不能定國,大臣共 迎諸葛地為王,妻以女。」

肅宗至德 年林邑更號為環王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按《南蠻傳》,「永徽至天寶凡 三入獻,至德後更號環王。」

憲宗元和 年安南都護張舟執環王都統及王子五十九人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南蠻傳》:「元和初,不朝獻, 安南都護張舟執其偽驩愛州都統,斬三萬級,虜王 子五十九,獲戰象舠鎧。」

林邑部彙考二

《林邑記》:

《雜記七則》

檳榔樹,大圍丈餘,高十餘丈,皮似青銅,節如斑竹,下 本不大,上末不小,遠近為林,千萬若一。森秀無柯,端 頂有葉,其葉芾條泒開破,仰望沙沙,如彈藂蕉於竹 杪,風至獨動,似舉羽扇之掃天。葉下繫數房,房綴十 數子,家有數百樹,雲疏如墜繩也。

西南遠界有靈鷲,能知吉凶。覘人將死,食屍肉盡乃 去。家人取骨燒為灰,投之於水。

《飛魚翼如蟬》。「渠則凌雲」,沉泳海底,

延袤六十里。土多香木金寶,物產大抵與《交阯》同。以 磚為城,蜃灰塗之。皆開北戶以向日,或東西無定。 王范文鑄銅為牛,銅屋。行宮。

林邑王明達獻金鋼指環。

從林邑往金山三十餘里,遠望金山,嵯峨而赤城照 耀似天澗壑谷中亦有生金,形如虫豸,細者似蒼蠅, 大者若蜂蟬,夜行燿光如螢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