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22 (1700-1725).djvu/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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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瞞傳》曰:「王更修治北部尉廨,令過於舊。」

孫權遣使上書,以討關羽自效。王自洛陽南征羽,未 至,晃攻羽,破之。羽走。仁圍解,王軍摩陂。

《魏略》曰:孫權上書稱臣,稱說天命。王以權書示外曰:「是兒欲踞吾著爐火上邪?」 侍中陳群、尚書桓階奏曰:「漢自安帝以來,政去公室,國統數絕,至於今者,唯有名號,尺土一民,皆非漢有。期運久已盡,歷數久已終,非適今日也。是以桓靈之閒,諸明圖緯者,皆言漢行氣盡,黃家當興,殿下應期,十分天下而有其九,以服事漢,群生注望,遐邇怨歎,是故孫權在遠稱臣,此天人之應,異氣齊聲。臣愚以為虞夏不以謙辭,殷周不吝誅放,畏天知命,無所與讓也。」 《魏氏春秋》曰:夏侯惇謂王曰:「天下咸知漢祚已盡,異代方起,自古已來,能除民害為百姓所歸者,即民主也。今殿下即戎三十餘年,功德著於黎庶,為天下所依歸」 ,應天順民,復何疑哉!王曰:「施於有政,是亦為政。若天命在吾,吾為周文王矣。」 《曹瞞傳》及《世語》並云:桓階勸王正位,夏侯惇以為宜先滅蜀,蜀亡則吳服,二方既定,然後遵舜、禹之軌。王從之。及至王薨,惇追恨前言,發病卒。孫盛評曰:「夏侯惇恥為漢官,求受魏印,桓階方惇有義直之節。」 考其傳記,《世語》為妄矣。

二十五年春正月,至洛陽。權擊斬羽,傳其首。庚子,王 崩於洛陽,年六十六。

《世語》曰:「太祖自漢中至洛陽,起建始殿,伐濯龍祠樹而血出。」 《曹瞞傳》曰:「王使工蘇越徙美梨掘之,根傷盡出血。越白狀,王躬自視而惡之,以為不祥,還遂寢疾。」

《遺令》曰:「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葬畢,皆除服。其 將兵屯戍者,皆不得離屯部。有司各率乃職,斂以時 服,無藏金玉珍寶。諡曰武王。」二月丁卯,葬高陵。

《魏書》曰:「太祖自統御海內,芟夷群醜,其行軍用師,大較依孫吳之法,而因事設奇,譎敵制勝,變化如神。自作兵書十餘萬言,諸將征伐皆以新書從事,臨事又手為節度,從令者克捷,違教者負敗。與寇對陣,意思安閑,如不欲戰然。及至決機乘勝,氣勢盈溢,故每戰必克,軍無倖勝。知人善察,難眩以偽,拔于禁樂,進於行陣之閒;取張遼、徐晃於亡擄之內,皆佐命立功,列為名將。其餘拔出細微,登為牧守者,不可勝數。」 是以創造大業,文武並施。御軍三十餘年,手不舍書,晝則講武策,夜則思經傳。登高必賦,及造新詩,被之管絃,皆成樂章。才力絕人,手射飛鳥,躬禽猛獸。嘗於南皮一日射雉,獲六十三頭。及造作宮室,繕制器械,無不為之法則皆盡其意。雅性節儉,不好華麗。後宮衣不錦繡,侍御履不二采;帷帳屏風,壞則補納;茵褥取溫,無有緣飾。攻城拔邑,得靡麗之物,則悉以賜;有功勳勞,宜賞不吝;千金無功望施,分毫不與;四方獻御,與群下共之。嘗以送終之制,襲稱之數,繁而無益,俗又過之,故預自制終亡衣服,四篋而已。《傅子》曰:「太祖愍嫁娶之奢僭,公女適人皆以皂帳,從婢不過十人。」

張華《博物志》曰:「漢世安平崔瑗,瑗子寔,弘農張。」

芝,芝弟昶,並善草書,而太祖亞之。桓譚、蔡邕善音樂,馮翊山子道、王九真、郭凱等善圍棋,太祖皆與埒能。又好養性法,亦解方藥,招引方術之士,廬江左慈、譙郡華佗、甘陵甘始、陽城郗儉,無不畢至。又習啖野葛,至一尺亦得少多飲鴆酒。《傅子》曰:「漢末王公多委王服,以幅巾為雅。是以袁紹、崔豹之徒,雖為將帥,皆著」 縑巾。魏太祖以天下凶荒,資財乏匱,擬古皮弁,裁縑帛以為帢,合於簡易隨時之義,以色別其貴賤。於今施行,可謂軍容,非國容也。

《曹瞞傳》曰:「太祖為人佻易,無威重,好音樂倡優。」

在側,常以日達夕。被服輕綃,身自佩小鞶囊,以盛手巾細物。時或冠帢帽以見賓客。每與人談「論,戲弄言誦,盡無所隱。及歡悅大笑,至以頭沒桮案中,肴膳皆沾污巾幘」 ,其輕易如此。然持法峻刻,諸將有計畫勝出己者,隨以法誅之,及故人舊怨,亦皆無餘。其所刑殺,輒對之垂涕嗟痛之,終無所活。初,袁忠為沛相,嘗欲以法治太祖,沛國桓邵亦輕之及在兗州,陳留邊讓言議頗侵太祖,太祖殺讓,族其家。忠邵俱避難交州太祖遣使就太守士燮盡族之桓邵得出首拜謝於庭中太祖謂曰:「跪可解死邪」 遂殺之。常出軍行經麥中,令士卒無敗麥,犯者死,騎士皆下馬扶麥以相持,於是太祖馬騰入麥中,敕主簿議罪,主簿對以《春秋》之義,罰不加於尊。太祖曰:「制法而自犯之,何以帥下?然孤為軍帥,不可自殺,請自刑。」 因拔劍割髮以置地。又有幸姬,常從晝寢,枕之臥,告之曰:「須臾覺我。」 姬見太祖臥安,未即寤,及自覺,棒殺之。常討賊,廩穀不足,私謂主者曰:「如何?」 主者曰:「可以小斛以足之。」 太祖曰:「善。」 後軍中言太祖欺眾,太祖謂主者曰:「特當借君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