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22 (1700-1725).djvu/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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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十萬二歲舉一人,五萬以下三歲舉一人。」鮮卑 寇右北平,遂入漁陽,漁陽太守擊破之。戊辰,司徒呂 蓋罷。十二月丁丑,光祿勳魯恭為司徒。辛卯,巫蠻叛, 寇南郡。

十四年春二月乙卯,東海王政薨。繕修故西海郡,徙 金城西部都尉以戍之。三月戊辰,臨辟雍饗射,大赦 天下。夏四月,遣使者督荊州兵討巫蠻,破降之。庚辰, 賑貸張掖、居延、敦煌、五原、漢陽、會稽流民下貧穀,各 有差。五月丁未,初置象林將兵長史官。六月辛卯,廢 皇后陰氏,后父特進綱自殺。秋七月甲寅,詔復象林 縣更賦、田租、芻槁二歲。壬子,常山王側薨。是秋,三州 雨水。冬十月甲申,詔「兗、豫、荊州,今年水雨淫過,多傷 農功。其令被害什四以上,皆半入田租、芻槁,其不滿 者以實除之。」辛卯,立貴人鄧氏為皇后。丁酉,司空巢 堪罷。十一月癸卯,大司農徐防為司空。是歲,初復郡 國上計補郎官。

十五年春閏月乙未,詔「流民欲還歸本而無糧食者, 過所實稟之,疾病加致醫藥,其不欲還歸者勿強。」二 月,詔稟貸潁川、汝南、陳留、江夏、梁國、敦煌貧民。夏四 月甲子晦,日有食之。五月戊寅,南陽大風。六月,詔令 百姓鰥寡漁采陂池,勿收假稅二歲。秋七月丙寅,濟 南王錯薨。復置涿郡故鹽鐵官。九月壬午,南巡狩。清 河王慶、濟北王壽、河間王開並從。賜所過二千石長 吏以下、三老官屬及民百年者錢布各有差。是秋,四 州雨水。冬十月戊申,幸章陵,祠舊宅。癸丑,祠園廟,會 宗室於舊廬,勞賜作樂。戊午,進幸雲夢,臨漢水而還。 十一月甲申,車駕還宮。賜從臣及留者公卿以下錢 布各有差。十二月庚子,琅邪王宇薨。有司奏,以為「夏 至則微陰起,靡草死,可以決小事。」是歲,初令郡國以 日北至案薄刑。

十六年春正月己卯,詔「貧民有田業而以匱乏不能 自農者,貸種糧。」二月己未,詔兗、豫、徐、冀四州比年雨 多傷稼,禁沽酒。夏四月,遣三府掾分行四州,貧民無 以耕者,為雇犁牛直。五月壬午,趙王商薨。秋七月,旱。 戊午,詔曰:「今秋稼方穗而旱,雲雨不霑,疑吏行慘刻, 不宣恩澤,妄拘無罪幽閉,良善所致。其一切囚徒,於 法疑者勿決,以奉秋令。方察煩苛之吏,顯明其罰。」辛 酉,司徒魯恭免。庚午,光祿勳張酺為司徒。辛巳,詔令 天下皆半入今年田租芻槁,其被災害者以實除之。 貧民受貸種糧及田租芻槁,皆勿收責。八月己酉,司 徒張酺薨。十月辛卯,司空徐防為司徒,大鴻臚陳寵 為司空。十一月己丑,行幸緱氏,登百「岯山,賜百官從 臣布各有差。」北匈奴遣使稱臣貢獻。十二月,復置遼 東、西部都尉官。

元興元年春正月戊午,引三署郎召見禁中,選除七 十五人,補謁者長相。高句驪寇郡界。夏四月庚午,大 赦天下,改元元興。宗室以罪絕者,悉復屬籍。五月癸 酉,雍地裂。秋九月,遼東太守耿夔擊貊人,破之。冬十 二月辛未,帝崩於章德前殿,年二十七。立皇子隆為 皇太子。「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 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癃、 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自竇憲誅後,帝躬親萬幾, 每有災異,輒延問公卿,極言得失。前後符瑞八十一 所,自稱德薄,皆抑而不宣。舊南海獻龍眼、荔支,十里 一置,五里一候,奔騰阻險,死者繼路。時臨武長汝南 唐羌,縣接南海,乃上書陳狀。帝下詔曰:「遠國珍羞,本 以薦奉宗廟,苟有傷害,豈愛民之本?其敕太官勿復 受獻。」由是遂省焉。

論曰:自中興以後,逮於永元,雖頗有弛張,而俱存不 擾。是以齊民歲增,闢土世廣。偏師出塞,則漠北地空; 都護西指,則通譯四萬。豈其道遠三代,術長前世,將 服叛去來自有數也。

殤帝本紀

按《後漢書殤帝本紀》,「孝殤皇帝,諱隆,和帝少子也。元 興元年十二月辛未夜即皇帝位,時誕育百餘日。尊 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北匈奴遣使稱臣詣敦煌 奉獻。延平元年春正月辛卯,太尉張禹為太傅,司徒 徐防為太尉,參錄尚書事,百官總己以聽。封皇兄勝 為平原王。癸卯,光祿勳梁鮪為司徒,三月甲申,葬孝」 和皇帝於慎陵,尊廟曰穆宗。丙戌,清河王慶、濟北王 壽、河間王開、常山王章始就國。夏四月庚申,詔罷祀 官不在祀典者。鮮卑寇漁陽,太守張顯追擊,戰沒。丙 寅,以虎賁中郎將鄧騭為車騎將軍。司空陳寵薨。五 月辛卯,皇太后詔曰:「皇帝幼沖,承統鴻業。朕且權禮, 佐助聽政,兢兢寅畏,不知所濟。深惟至治之本,道化 在前,刑罰在後,將稽中和,廣施慶惠,與吏民更始,其 大赦天下。自建武以來,諸犯禁錮詔書雖解,有司持 重,多不奉行,其皆復為平民。」壬辰,河東垣山崩。六月 丁未,太常尹勤為司空。郡國三十七雨水。己未,詔曰: 「自夏以來,陰雨過節,暖氣不效,將有厥咎,寤寐憂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