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25 (1700-1725).djvu/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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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大皇后。夏四月乙丑,有星大如斗,出天廚,流入紫 宮,抵鉤陳乃滅。己巳,祀太廟。己卯,詔曰:「朕以寡薄,昧 於治方,不能使天地休和,陰陽調序。自春涉夏,甘澤 未豐。既軫西郊之歎,將虧南畝之業。興言夕惕,無忘 鑒昧,良由德化未敷,政刑多舛,萬方有罪,責在朕躬。 思覃寬惠,被之率土。見囚死罪並降從流,流罪從徒, 五歲刑已下,悉皆原宥。其反叛惡逆不道,及常赦所 不免者,不在降例。」壬午,幸中山祈雨。至咸陽宮,雨降。 甲申,還宮。令京城士女於衢巷作音樂以迎候。五月 己丑,以上柱國、大前疑、隋國公楊堅為揚州總管。甲 午夜,帝備法駕幸天興宮。乙未,帝不豫,還宮。詔隋國 公堅入侍疾。甲辰,有星大如三斗,出太微端門流入 翼,聲若風鼓幡旗。丁未,追趙、陳、越、代、滕五王入朝。己 酉,大漸,御正下大夫劉昉與內史上大夫鄭譯矯制 以隋國公堅受遺輔政。是日,帝崩於天德殿,時年二 十二,諡曰「宣皇帝。」七月景申,葬定陵。帝之在東宮也, 高祖慮其不堪承嗣,遇之甚嚴,朝見進止,與諸臣無 異,雖隆寒盛暑,亦不得休息。性既嗜酒,高祖遂禁醪 醴,不許至東宮。帝每有過,輒加捶扑。嘗謂之曰:「古來 太子被廢者幾人,餘兒豈不堪立耶!」於是遣東宮官 屬,錄帝言語動作,每月奏聞。帝憚高祖威嚴,矯情修 飾,以是過惡遂不外聞。嗣位之初,方逞其欲。大行在 殯,曾無戚容,即閱視先帝宮人,逼為淫亂。纔及踰年, 便恣聲樂,采擇天下子女,以充後宮。好自矜夸,飾非 拒諫。禪位之後,彌復驕奢,耽酗於後宮,或旬日不出。 公卿近臣請事者,皆附奄官奏之。所居宮殿帷帳,皆 飾以金玉珠寶,光華炫燿,極麗窮奢。及營洛陽,宮,雖 未成畢,其規模壯麗,踰於漢、魏遠矣。唯自尊崇,無所 顧憚。國典朝儀,率情變改,後宮位號,莫能詳錄。每對 臣下,自稱為天,以五色土塗所御天德殿,各隨方色。 又於後宮與皇后等列坐,用宗廟禮器、樽彝珪瓚之 屬,以飲食焉。又令群臣朝天臺者,皆致齋三日,清身 一日,車旗章服,倍於前王之數。既自比上帝,不欲令 人同己。嘗自帶綬及冠通天冠,加金附蟬,顧見侍臣。 武弁上有金蟬。及王公有綬者,並令去之。又不聽人 有高大之稱。諸姓高者改為姜。九族稱高祖者為長 祖,曾祖為次長祖。官名凡稱上及大者改為長,有天 者亦改之。又令天下車皆以渾成木為輪。禁天下婦 人皆不得施粉黛之飾,唯宮人得乘有輻車,加粉黛 焉。西陽公溫,杞國公亮之子,即帝之從祖兄子也。其 妻尉遲氏有容色,因入朝,帝遂飲之以酒,逼而淫之。 亮聞之,懼誅,乃反。纔誅溫,即追尉遲氏入宮。初為妃, 尋立為皇后。每召侍臣論議,唯欲興造變革,未嘗言 及治政。其後遊戲無恆,出入不飾,羽儀仗衛,晨出夜 還。或幸天興宮,或遊道會苑,陪侍之官,皆不堪命。散 樂雜戲,魚龍爛漫之伎,常在目前。好令京城少年為 婦人服飾,入殿歌舞,與後宮觀之,以為喜樂。擯斥近 臣,多所猜忌。又𠫤於財,略無賜與,恐群臣規諫,不得 行己之志。常遣左右,密伺察之,動止所為,莫不鈔錄, 小有乖違,輒加其罪。自公卿已下,皆被楚撻。其間誅 戮黜免者,不可勝言。每笞捶人,皆以百二十為度,名 曰「《天杖。宮人內職亦如之。后妃嬪御,雖被寵嬖,亦多 被杖背。於是內外恐懼,人不自安,皆求苟免,莫有固 志,重足累息,以逮於終。

史臣曰:「高祖識嗣子之非才,顧宗祏之至重,滯愛同 於晉武,則哲異於宋宣。但欲威之以檟楚,期之於懲 肅,義方之教,豈若是乎!卒使昏虐君臨,姦回肆毒,善 無小而必棄,惡無大而弗為。窮南山之簡,未足書其 過;盡東觀之筆,不能記其罪。然猶獲全首領,及子而 亡,幸哉!」

靜帝本紀

按《周書靜帝本紀》,靜皇帝諱衍,後改為闡,宣帝長子 也。母曰朱皇后。建德二年六月生於東宮。大象元年 正月癸卯,封魯王,戊午,立為皇太子。二月辛巳,宣帝 於鄴宮傳位授帝,居正陽宮。二年夏五月乙未,宣帝 寢疾,詔帝入宿於露門學。己酉,宣帝崩,帝入居天臺, 廢正陽宮,大赦天下,停洛陽宮作。「庚戌上天元上皇」 太后尊號為「太皇太后」,天元聖皇太后李氏為「太帝 太后」,天元大皇后楊氏為皇太后,天大皇后朱氏為 帝太后,其天中大皇后陳氏、天右大皇后元氏、天左 大皇后尉遲氏並出俗為尼。柱國、漢王贊為上柱國, 右大丞相、上柱國、揚州總管、隋國公楊堅為假黃鉞、 左大丞相、柱國、秦王贄為上柱國。帝「居諒闇,百官總 己,以聽於左大丞相。」壬子,以上柱國、鄖國公韋孝寬 為相州總管。罷入市稅錢。六月戊午,以柱國、許國公 宇文善、神武公竇毅、修武公侯莫陳瓊、大安公閻慶 並為上柱國。趙王招、陳王純、越王達、代王盛、滕王逌 來朝。庚申,復行佛道二教,舊沙門、道士精誠自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