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28 (1700-1725).djvu/5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白書。庚申,詔江南西路及荊湖南北路、嶺南溪洞接

連及蕃商外國,使誘子女出境者捕之。癸亥,賊攻眉 州,崇儀使宿翰等擊敗之,斬其偽中書令吳蘊。丙寅, 幸國子監,賜直講孫奭緋魚,因幸武成王廟,復幸國 子監,令奭講《尚書》,賜以束帛。大寒,賜禁衛諸軍緡錢 有差。十二月戊寅朔,日當食,雲陰不見。辛巳,命樞密 直學士張鑑、西京作坊副使馮守規安撫西川。丙戌, 命諸王畋近郊。弛忠、靖二州刑徒。庚寅,宿翰等引兵 趨嘉州,偽知州王文操以城降。乙未,祕書丞張樞坐 知滎州降賊棄市。辛丑,以三司、兩京、十道復歸三部, 各置使一員,每部置判官、推官、都監,分勾院為三。 至道元年正月戊申朔,改元。赦京畿繫囚,流罪以下 遞降一等,杖罪釋之。蠲諸州逋租。蠲陝西諸州去年 秋稅之半。丙辰,詔作上清宮成。丁巳,涼州吐蕃當專 以良馬來獻。戊午,占城國王楊陀排遣使來貢。辛酉, 上御乾元門觀燈。癸亥,契丹大將韓德威誘党項勒 浪嵬族自振武犯邊,永安節度使折御卿邀擊,敗之 於子河汊。勒浪等乘亂反擊,德威遂殺其將突厥太 尉、司徒舍利等,獲吐渾首領一人,德威僅以身免。戊 辰,以翰林學士錢若水為右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 事。樞密副使劉昌言罷為給事中。以宣祖舊第作洞 真宮成。甲戌,李繼遷遣使以良馬、橐駝來貢。二月甲 申,命宰相禱雨。令川、峽諸州瘞暴骸。戊戌,以旱慮囚, 減流罪以下。丙午,雨。嘉州函賊帥張餘首送西川行 營,餘黨悉平。蠲、襄、唐、均、汝、隨、鄧、歸、峽等州去年逋租。 振亳州、房州、光化軍饑,遣使貸之。三月庚申,詔求直 言。辛酉,以會州觀察使、知清遠軍田紹斌為靈州兵 馬都部署。己巳,廢邵武軍歸化縣金坑。夏四月癸未, 吏部尚書、平章事呂蒙正罷為右僕射,以參知政事 呂端為戶部侍郎、平章事,宣徽北院使、知樞密院事 柴禹錫罷為鎮寧軍節度使,參知政事蘇易簡為禮 部侍郎,以翰林學士張洎為給事中、參知政事。甲申, 以宣徽北院使、同知樞密院事趙鎔知樞密院事。乙 酉,契丹犯雄州,知州何承矩擊敗之,斬其鐵林大將 一人。辛丑,遣使分決諸路刑獄。劫賊止誅首惡,降流 罪以下一等。壬寅,慮囚。甲辰,大雨雷電。開寶皇后宋 氏崩。六月乙酉,購求圖書。丙戌,遣使諭李繼遷,授以 鄜州節度使,繼遷不奉詔。丁亥,以銀州左都押衙張 浦為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工部尚「書、鄭州刺史、兼御 史大夫,充本州團練使。」己亥,許士庶、工商服紫。是月, 大熱,民有暍死者。秋七月丙寅,除陳、許等九州及光 化軍今年夏稅。八月壬辰,詔立壽王元侃為皇太子, 改名恆,兼判開封府。大赦,文武常參官子為父後見 任官者賜勳一轉。癸巳,以尚書左丞李至、禮部侍郎 李沆並兼太子賓客。癸卯,禁西北緣邊諸州民與內 屬戎人昏娶。九月丙午,西南蕃牂牱諸蠻來貢。詔封 西南蕃主《龍漢》。為歸化王。丁卯,御朝元殿,冊皇太 子。庚午,清遠軍言李繼遷入寇,率兵擊走之。冬十月 甲戌朔,皇太子讓宮僚稱臣,許之。乙丑,陝西轉運使 鄭文寶坐撓邊,責授藍田縣令。十一月己未,閱武便 殿。是月,以峰州團練使上官正、右諫議大夫雷有終 並為西川招安使。召王繼恩歸闕。十二月甲戌,群臣 奉表加上尊號曰《法天崇道上聖至仁皇帝》,凡五上, 不許。契丹犯邊,折御卿率兵禦之,卒於師,斬馬步軍 都軍頭孫贊於軍中。庚辰,新渾儀成。

二年春正月辛亥,祀天地於圜丘,大赦,中外文武加 恩。丁卯,廢諸州司理判官。二月壬申朔,司空致仕李 昉薨。戊寅,以越王元份為杭州大都督,兼領越州,吳 王元傑為揚州大都督,兼領壽州。己卯,以徐國公元 偓為洪州都督、鎮南軍節度使,涇國公元偁為鄂州 都督、武清軍節度使。庚辰,以御史中丞李昌齡為給 事中、參知政事。辛巳,以呂蒙正為左僕射,宋琪為右 僕射。乙未,定任子官制。三月丙寅,以京師旱,遣中使 禱雨。戊辰,命宰臣祀郊廟、社稷、禱雨。夏四月甲戌,命 侍衛馬軍都指揮使李繼隆為環、慶等州都部署,殿 前都虞候范廷召副之,討李繼遷。癸未,雨。五月癸卯, 李繼遷寇靈州。六月戊戌,黔州言蠻寇鹽井,巡檢使 王惟節戰死。是月,亳州蝗。秋七月己亥朔,命殿前都 指揮使王超為夏、綏、麟、府州都部署。庚子,詔作《壽寧 觀》成。丙寅,給事中、參知政事寇準罷守本官。戊辰,蠲 峽路諸州民去年逋租。是月,汴水決穀熟縣,許、宿、齊 三州蝗抱草死。閏月庚寅,詔江、浙、福建民負人錢沒 入男女者還其家,敢「匿者有罪。」八月辛丑,密州言蝗 不為災。九月戊寅,右僕射宋琪薨。詔川、峽諸州民家 先藏兵器者,限百日悉送官,匿不以聞者斬。己卯,夏 州、延州行營言,破李繼遷於烏白池,獲未幕軍主吃 囉指揮使等二十七人,繼遷遁。甲申,會州觀察使、環 慶副都部署田紹斌貶右監門衛率府副率,虢州安 置。丙戌,秦、晉諸州地晝夜十二震。丙申,詔廢衢州治。 冬十月己未,詔以池州新鑄錢監為永豐監。十一月 丁卯朔,增《司天新曆》為一百二十。甲子戊寅,置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