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30 (1700-1725).djvu/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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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庚辰,參知政事馬琪自行省回,具奏河防利害,語載

《琪傳》中。丙戌,以翰林待制奧屯忠孝權戶部侍郎,太 府少監溫昉權工部侍郎,行戶工部事,修治河防。以 引進使完顏衷為夏國生日使。十一月癸巳,詔罷紫 荊嶺所護圍場。庚子,以右宣徽使移剌敏等為賀宋 正旦使。癸丑,太白晝見。十二月辛酉,平章政事完顏 守貞罷。以知大興府事尼龐古鑑為參知政事,以戶 部郎中李敬義為賜高麗生日使。丁卯,免被黃河水 災、今年秋稅。辛巳,敕減修內司備營造軍千人、都城 所五百人。癸未,敕尚書省,「自今獻靈芝嘉禾者賞。」 六年春正月丁亥朔,受宋、高麗、夏使朝賀。庚寅,太白 晝見。辛卯,敕有司給天水郡公家屬田宅。壬辰,如春 水。庚戌,罷陝西括地。辛亥,諭胥持國:「河上役夫聚居, 恐生疾疫,可廩醫護視之。」乙卯,次御林。二月丁巳朔, 敕有司行宮側及獵,所有農者勿禁。己未,始祭高禖。 庚午,至自春水。丁丑,京師地震,大雨雹,晝晦,震應天 門右鴟尾。癸未,宋遣使來報謝。三月丙戌朔,日有食 之。甲午,以翰林直學士孛木魯子兀兼右司諫,監察 御史田仲禮為左拾遺,翰林修撰僕散訛可兼右拾 遺。諭之曰:「國家設置諫官,非取虛名,蓋責實效,庶幾 有所裨益。卿等皆朝廷選擢,置之諫職。如國家利害, 官吏邪正,極言無隱。近路鐸左遷,本以他罪,卿等勿 以被責,遂畏縮不言。其悉心戮力,毋得緘默。」丙申,如 萬寧宮。戊戌,以北邊糧運括群牧所三招討司猛安 謀克、隨糺及迭剌、唐古部諸抹、西京、太原官民駝五 千充之,惟民以駝載為業者勿括。以銀五十萬兩、錢 二十三萬六千九百貫,以備支給;銀五萬兩、金盂二 千八百兩、金牌百兩、銀盂八千兩、絹五萬匹、雜綵千 端、衣四百四十「六襲,以備賞勞。」庚子,以郡舉才行之 士翟介然以下三人特賜進士及第,李貞固以下十 五人同進士出身。夏四月癸亥,敕有司以增修曲阜 宣聖廟工畢,賜衍聖公以下三獻法服及登歌樂一 部,仍遣大常舊工往教孔氏子弟,以備祭禮。甲子,以 尚書左丞烏林答愿為平章政事,右丞夾谷衡為尚 書左丞。丙子,幸玉泉山。戊寅,以修河防工畢,參知政 事胥持國進官二階,翰林待制奧屯忠孝以下三十 六人各一階,獲嘉令王維翰以下五十六人各賜銀 幣有差。庚辰,以尚書右丞相夾谷清臣為左丞相,監 修國史,封密國公;樞密使襄為尚書右丞相,封任國 公;參知政事胥持國為尚書右丞。壬午,賜宰臣手詔, 以風俗不淳、官吏苟且責之。五月丙戌,命減萬寧宮 陳設九十四所。辛卯,以出師,遣禮部尚書張暐告於 廟社。乙未,判平陽府事鎬王永中以罪賜死,并及二 子。丁酉,詔中外。乙巳,詔「諸路猛安謀克農隙講武,本 路提刑司察其惰者罰之。」庚戌,命左丞相夾谷清臣 行省於臨潢府。六月丙辰,右諫議大夫賈守謙、右拾 遺僕散訛可坐鎬王永中事奏對不實,削官二階,罷 之。御史中丞孫即康、右補闕蒙括胡剌、右拾遺田仲 禮各罰金二十斤。丙寅,以樞密副使唐括貢為樞密 使。以久雨,禜。庚辰,太白經天。辛巳,右丞相清臣遣使 來獻捷。七月丙申,幸曹王永升第。甲辰,始定文武官 六貫石以上,承應人并及廕者若在籍儒生章服制。 八月己未,命兗州長官以曲阜新修廟,各成於宣聖。 癸亥,至自萬寧宮。己巳,以溫敦、伯英言,命禮部令學 官講經。辛未,以吏部尚書吳鼎樞等為賀宋生日使。 壬申,行省都事獨吉永中來報捷。乙亥,敕「宮中承應 人出職後三年內犯贓罪者,元舉官連坐,不在去官 之限。著為令。」辛巳,木波進馬。九月壬午朔,天壽節,宋、 高麗、夏遣使來賀。甲申,冊靜寧山神為鎮安公,忽土 白山神為瑞聖公。丙戌,知河間府事移剌仲方為御 史大夫。辛卯,如秋山。以尚書左司郎中粘割胡上為 夏國生日使。冬十月丙辰,至自秋山。丁巳,以歲幸春 水、秋山,五日一進起居表,「自今可十日一進。」乙亥,命 尚書左丞夾谷衡行省於撫州,命選親軍、武衛軍各 五百人以從,仍給錢五千萬。十一月戊子,左丞相夾 谷清臣罷,右丞相襄代領行省事。丙申,以刑部尚書 紇石烈貞等為賀宋正旦使。壬寅,初定猛安謀克鎮 邊後放免者授官格。禁射糧軍應役但成隊伍,不得 持兵器,及「凡可以傷人者。」甲辰,報敗敵於望雲。乙巳, 以樞密使唐括貢、御史大夫移剌仲方、禮部尚書張 暐等二十三人充計議官,凡軍事則議之。戊申,初定 縣官增水田陞除制。十二月乙卯,詔招撫北邊軍民。 以知登聞檢院賈益為高麗生日使,戶部員外郎納 蘭昉為橫賜使。戊午,禮部尚書張暐等進《大金儀禮》。 丁卯,應奉翰林文字趙秉文上書論姦欺。乙亥,詔加 五鎮四瀆王爵。庚辰,上幸後園閱軍器。是月,右丞相 襄率駙馬都尉僕散揆等進軍大鹽濼,分兵攻取諸 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