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31 (1700-1725).djvu/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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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乙丑,復都水監,秩從三品。遣官迓雲南鴨池所遣使

遼陽洪寬。女直部民饑,借高麗粟賑給之,籍探馬赤 八、忽帶兒等六萬戶成丁者為兵。丁卯,高麗國鴨綠 江西十九驛經乃顏反,掠其馬畜,給以牛各四十。大 都饑,下其價糶米二十萬石賑之。己巳,詔罷遣官招 集畏兀氏。改辰、沅、靖州轉運司為湖北湖南道轉運 司,立葛蠻軍民安撫司。宣政院臣言:「宋全太后、瀛國 公母子以為僧尼,有地三百六十頃,乞如例免徵其 租。」從之。辛未,以鐵滅為兵部尚書,佩虎符;明思昔荅 失為兵部侍郎,佩金符使于羅孛卜兒。御史臺臣言: 「鉤考錢糓,自中統初至今,餘三十年。更阿合馬、桑哥 當國,設法已極,而其餘黨公取賄賂,民不堪命,不如 罷之。」有旨議擬以聞。壬申,立河南江北行中書省,治 汴梁。撒里蠻老壽並為大司徒,領太常寺。中書省臣 言:「江南在宋時差徭,為名七十有餘,歸附後一切未 徵。今分隸諸王城邑,歲賜之物,仰給京師。又中外官 吏俸少,似宜量添。可令江南依宋時諸名征賦盡輸 之。」何榮祖言:「宜召各省官任錢糓者,詣京師集議科 取之法以聞。」從之。甲戌,詔:罷《鉤考錢糓》,應昔年逋負 《錢糓》文卷,聚置一室,非朕命而視之者有罪。仍遣使 布告中外。庚辰,太陰犯御女。江北州郡割隸河南江 北行中書省。改江淮行省為江浙等處行中書省,治 杭州,賑闊闊出饑民。米闍里帶言:「乃顏餘黨竄女直 之地,臣與月兒魯議,乞益兵千五百人可平之。」從之。 癸未,太陰犯東垣。上相、廣濟署、大昌等屯水,免田租 萬九千五百石。平灤路及豐贍、濟民二署饑,出米萬 五千石賑之。別都兒丁前以桑哥專恣,不肯仕,命仍 為中書左丞。丙戌,八番洞官吳金叔等以所部二百 五十寨、民二萬有奇內附,詣闕貢方物。戊子,詔釋天 下囚非殺人抵罪者。己丑,熒惑犯房。庚寅,熒惑犯鉤 鈐。升營田提舉司為規運提點所,正四品。辛卯,濬運 糧埧河,築隄防。授吃刺思八斡節兒為帝師,統領諸 國僧、尼、釋、教事。賜親王、公主、駙馬金銀、鈔幣如歲例。 令僧羅藏等遞作佛事,坐靜于聖壽、萬安、涿州寺等 所,凡五十度。遣真人張志仙持香詣東北海嶽濟瀆 致禱。戶部上天下戶數,內郡百九十九萬九千四百 四十四,江淮、四川一千一百四十三萬八百七十八, 口五千九百八十四萬八千九百六十四,游食「者四 十二萬九千一百一十八。」司農司上「諸路所設學校 二萬一千三百餘,墾地千九百八十三頃有奇,植桑 棗諸樹二千二百五十二萬七千七百餘株,義糧九 萬九千九百六十石。宣政院上天下寺宇四萬二千 三百一十八區,僧尼二十一萬三千一百四十八人, 斷死刑五十五人。」

二十九年春正月甲午朔,以日食免朝賀。日食時,左 右有珥,上有抱氣。丙申,雲南行中書省言:「羅甸歸附 後,改普定府隸雲南省三十餘年,今刱羅甸宣慰安 撫司隸湖南省,不便,乞罷之,仍以其地隸雲南省。」制 曰:「可。」戊戌,青州饑,就陵州發粟四萬七千八百石賑 之。己亥,命太史令郭守敬兼領都水監事,仍置都水 監,少監、丞、經歷、知事凡八員。八作司官,舊制六員,今 分為左右二司,增官二員。庚子,江西行省左丞高興 言:「江西、福建、汀、漳諸處,連年盜起,百姓入山以避,乞 降旨招諭復業。福建鹽課,既設運司,又設四鹽使司, 今若設提舉司,專領鹽課,其酒稅課悉歸有司為便。 福建銀、鐵又各立提舉司,亦為冗濫,請罷去。」詔皆從 之。禁商賈私以金銀航海。壬寅,以武平地震,全免去 年稅四千五百三十六錠,今年量輸之,止徵二千五 百六十九錠。癸卯,命玉典赤阿里置司邕州,以便糧 餉,而以輕軍邏思明州,以漢天師張宗演男與棣嗣 其教。陞利用監正三品。甲辰,詔:江南州縣學田,其歲 入聽其自掌,春秋釋奠外,以廩師生及士之無告者。 貢士莊田,則令覈數入官。乙巳,賜諸王失都兒金千 兩。丙午,河南福建行中書省臣請詔用漢語,有旨以 蒙古語諭河南,漢語諭福建。罷河南宣慰司,以汴梁、 襄陽、河南、南陽、歸德皆隸河南行省。復割湖廣省之 德安、漢陽、信陽隸荊湖北道,蘄、黃隸淮西道,并淮東 道三宣慰司,咸隸河南省。其荊湖北道宣慰司,舊領 辰、沅、澧、靖、歸、常德,直隸湖廣省。從葛蠻軍民安撫使 宋子賢請,詔諭未附。平伐大甕眼、紫江、皮陵、潭溪、九 堡等處諸洞貓蠻。戊申,太陰犯歲及軒轅左角。己酉, 興州之興安、宜興兩縣饑,賑米五千石。罷南雄、韶州、 惠州三路錄事司。壬子,桓州至赤城站,戶告饑,給鈔 計口賑之。癸丑,罷四賓庫,復會同館。初置織造段匹 提舉司。《五》。八番都元帥劉德祿言:「新附洞蠻十五寨, 請置官府以統之。」詔設陳、蒙、爛土軍民安撫司。江西 行省伯顏阿老瓦丁言:「蒙山歲課銀二萬五千兩,初 制,鍊銀一兩,免役夫田租五斗。今民力日困,每兩擬 免一石。」帝曰:「重困吾民,民何以生?」從之。丙辰,播州洞 蠻因籍戶懷疑竄匿,降詔招集之。以行播州軍民安 撫使楊漢英為紹慶珍州南平等處沿邊宣慰司、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