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31 (1700-1725).djvu/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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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所部廉幹者各二人。詔:「和市價直隨給其主,違者 罪之。」定諸稅錢三十取一,歲額之上勿增。揚州、淮安 兩路旱蝗,以糧十萬石賑之。給陣亡軍妻子衣糧。免 內郡賦稅。諸王小薛所部三百餘戶散處鳳翔,以潞 州田二千八百「頃賜之。釋在京囚二百一十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