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45 (1700-1725).djvu/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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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苦鰥》貧者,以宮女妻之。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五年夏四月己亥。行幸方山。建永固石室於山 上。立碑於石室之庭。又銘「太皇太后終制於金冊。」又 起鑒元殿。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按《文成文明皇后傳》:高 祖詔曰:「朕以虛寡,幼纂寶歷,仰恃慈明,緝寧四海。欲 報之德,正覺是憑。諸鷙鳥傷生之類,宜放之山林。其 以此地為太皇太后經始靈塔。」於是罷鷹師曹,以其 地為報德佛寺。太后與高祖遊於方山,顧瞻川阜,有 終焉之志。因謂群臣曰:「舜葬蒼梧,二妃不從。豈必遠 祔山陵,然後為貴哉!吾百年之後,神其安此!」高祖乃 詔有司營造壽陵於方山,又起永固石室,將終為清 廟焉。太和五年起作,八年而成,刋石立碑,頌太后功 德。

太和七年。秋七月丁丑。帝太皇太后。幸神淵池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十四年,太皇太后崩,帝定三年之喪。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十四年九月癸丑,太皇太 后馮氏崩。冬十月戊辰,詔曰:自丁荼苦,奄踰晦朔,仰 遵遺旨,祖奠有期。朕將親侍龍輿,奉訣陵隧。諸常從 之具,悉可停之。其武衛之官,防侍如法。癸酉,葬文明 太皇太后於永固陵。甲戌,車駕謁永固陵,群臣固請 公除,帝不許。己卯,車駕謁永固陵。庚辰,帝居廬,引見」 群僚於太和殿。太尉、東陽王丕等據權制固請,帝引 古禮往復,群臣乃止。詔曰:「公卿屢依金冊遺旨,中代 權式,請過葬即吉。朕思遵往古終三年之制,依禮,既 虞、卒哭,二十一日授服,以葛易麻。既衰服在上,公卿 不得獨釋於下,故於朕之授服,變從練禮已下,復為 節降。斟酌今古,以制厥衷。且取遺旨速除之一端,粗 申罔極之巨痛。」癸未,詔曰:「朕遠遵古式,欲終三年之 禮。百辟群官,據金冊顧命,將奪朕心,從先朝之制。朕 仰惟金冊,俯自推省,取諸二衷,不許眾議以衰服過 期,終四節之慕。又奉聖訓,聿修誥旨,不敢闇嘿自居, 以曠機政。庶不愆遺令之意,差展哀慕之情。普下州 鎮,長至三元,絕吉慶」之禮。甲申,車駕謁永固陵。辛卯, 詔曰:「群官以萬機事重,請求聽政。朕仰祗遺命,亦思 無怠。但哀慕纏綿,心神迷塞,未堪自力以親政事。近 侍先掌機衡者,皆謀猷所寄,且可任之。如有疑事,當 時與論決。」十有一月甲寅,詔曰:「垂及至節,感慕崩摧, 凡在臣列,誰不哽切。內外職人、先朝班次及諸方雜 客,冬」至之日,盡聽入臨。三品以上衰服者,至夕復臨, 其餘惟旦臨而已。其拜哭之節,一依別議。按《文成 文明皇后傳》,「初,太后以高祖冨於春秋,乃作《勸戒歌》 三百餘章,又作《皇誥》十八章,文多不載。太后立文宣 王廟於長安,又立思燕佛圖於龍城,皆刊石立碑。太 后又制內屬五廟之孫,外戚六親,緦麻皆受」復除。性 儉素,不好華飾,躬御縵繒而已。宰人上膳,案裁徑尺, 羞膳滋味,減於故事十分之八。太后嘗以體不安服, 《菴䕡子》。宰人昏而進粥,有蝘蜓在焉,后舉匕得之。高 祖侍側大怒,將加極罰,太后笑而釋之。自太后臨朝 專政,高祖雅性孝謹,不欲參決,事無巨細,一稟於太 后。太后多智略猜忍,能行大事,生殺賞罰,決之俄頃, 多有不聞高祖者,是以威福兼作,震動內外。故杞道 德、王遇、張祐、苻承祖等,拔自微閹,歲中而至王公。王 叡出入臥內,數年便為宰輔,賞賚財帛千萬億計,金 書鐵券,許以不死之詔。李沖雖以器能受任,亦由見 寵帷幄,密加錫賚,不可勝數。后性嚴明,假有寵待,亦 無所縱左右纖介之愆,動加捶楚,多至百餘,少亦數 十。然性不宿憾,尋亦待之如初,或因此更加富貴。是 以人人懷於利欲,至死而不思退。太后曾與高祖幸 靈泉池,燕群臣及藩國使人、諸方渠帥,各令為其方 舞。高祖帥群臣上壽,太后忻然作歌,帝亦和歌,遂命 群臣各言其志,於是和歌者九十人。太后外禮民望, 元丕、游明根等頒賜金帛輿馬,每至褒美叡等皆引 丕等參之,以示無私。又自以過失,懼人議己,小有疑 忌,便見誅戮。迄后之崩,高祖不知所生。至如李訢、李 惠之徒,猜嫌覆滅者十餘家,死者數百人,率多枉濫, 天下冤之。十四年,崩於太和殿,時年四十九。其日有 雄雉集於太華殿,高祖酌飲不入口五日,毀慕過禮, 諡曰文明太皇太后。葬於永固陵,日中而反,虞於鑒 元殿。詔曰:「尊旨從儉,不申罔極之痛;稱情允禮,仰損 儉訓之德,進退思維,倍用崩感。又山陵之節,亦有成 命,內則方丈,外裁揜坎,脫於孝子之心,有所不盡者。 室中可二丈,墳不得過三十餘步。今以山陵萬世所 仰,復廣為六十步,辜負遺旨,益以痛絕。其幽房大小, 棺槨質約,不設明器,至於素帳縵茵,瓷瓦之物,亦皆 不置。此則遵先志,從冊令俱奉遺事,而有從有違,未 達者或以致怪。梓宮之裏,元堂之內,聖靈所憑,是以 一一奉遵,仰昭儉德。其餘外事,有所不從,以盡痛慕 之情。其宣示遠近,著告群司,上明儉誨之善,下彰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