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46 (1700-1725).djvu/91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然曰:「帝雖失道,人臣豈可至此。」徒單入宮見海陵,不 曾賀,海陵銜之。天德二年正月,徒單與大氏俱尊為 皇太后。徒單居東宮,號永壽宮;大氏居西宮,號永寧 宮。太后父蒲帶,與大氏父俱贈太尉,封王。按《禮志》: 「天德二年正月,詔有司擇日奉冊唐殷國妃、岐國太 妃,仍別建宮名,合行典禮,禮官檢詳條具以聞。」其日 質明,有司各具繖扇侍衛如儀。及兵部約量差軍兵 并文武百官,詣兩宮迎請,引導皇太后入內,並赴受 冊殿。入御幄,侍衛如式。次奉冊太尉等俱以冊置於 案,奉寶司徒等俱以寶置於案,皆盛以匣,覆以帕。詣 別殿門外幄次。教坊提點率教坊入,侍衛官各就列, 皇帝常服,乘輿至別殿後幄次。通事舍人引宣徽使 版奏:「中嚴」,復位。少頃,又奏「外辦。」幄簾捲,教坊樂作,扇 合。兩宮皇太后出自後幄,並即御座南向。扇開樂止, 分左右少退。通事舍人引文武百僚班左入,依品重 行西向立定。通事舍人喝:「起居班依常朝例起居。」七 拜訖,引文武百僚班分東西相向立。通事舍人、太常 博士、贊引,太常卿前導,押冊官押冊而行,奉冊太尉、 讀冊中書令、舉冊官等以次從之。次押寶官押寶而 行,奉寶司徒、讀寶侍中、舉寶官等以次從之,俱自正 門入,教坊樂作,至殿庭西階下少東,北向,於褥位少 置,樂止。冊北,寶南。通事舍人、太常博士贊引,太常卿 前導,押冊官押冊升,樂作,奉冊太尉等從之,進至兩 宮太后座前褥位,樂止。兩宮冊寶齊上,齊讀舉冊官 夾侍,奉冊太尉各搢笏,北向跪,俛伏,興,退立。讀冊中 書令俱進向冊前跪奏稱:「攝中書令具官臣某謹讀 冊。」舉冊官單跪舉。中書令各搢笏,讀訖,執笏,俛伏,興, 搢笏,捧冊興於位東迴。冊函北向,並進跪置於御座 前褥位。中書令、舉冊官俱降還位。奉冊太尉並降階, 東向以俟。押寶官押寶升,樂作,奉寶司徒等從之。進 至兩宮皇太后座前褥位,樂止。舉寶官夾侍,奉寶司 徒各搢笏,北向跪,俛伏,興,退立。讀寶侍中俱進當寶 前跪奏稱:「攝侍中具官臣某謹讀寶。」舉寶官單跪對。 侍中各搢笏,讀訖,執笏,俛伏,興,搢笏,捧寶興於位東, 迴寶西,北向,並進跪置於御座前褥位冊之南。通事 舍人、太常博士、贊引,太尉、司徒以次應行事官,俱降 自西階,復本班序立。宣徽使一員,詣皇帝御幄前,俛 伏,跪奏:「臣某謹請皇帝詣兩宮皇太后前行稱賀之 禮。」俛伏,興。贊引皇帝再拜,又奏「請北向跪,皇帝賀曰 嗣皇帝臣某言」云云。俛伏,興,又再拜訖,又奏「請皇帝 少立。」內侍承旨退,西向稱「兩宮太后旨」云云。皇帝再 拜。宣徽使前引皇帝歸幄,常服乘輿還內,侍衛如來 儀。應階下文武百僚重行立定,通事舍人喝拜,在位 皆再拜。通事舍人引太師詣西階,升俛伏,跪奏稱:「文 武百僚具官臣某等稽首言:皇太后殿下顯對冊儀, 永安帝養,仰祈福壽,與天同休。」俛伏,興,降自西階,復 位立定。通事舍人贊,在位官皆再拜舞蹈,三稱萬歲, 又再拜。宣徽使升自東階,取旨退,臨階西向稱:「兩宮 皇太后旨。」通事舍人贊:「在位官皆再拜。」畢,宣曰:「公等 忠敬盡心,推崇協力,膺茲令典,感愧良深。」宣訖,還位。 通事舍人贊:「謝宣諭拜」,在位官皆再拜舞蹈,三稱萬 歲,又再拜。通事舍人分引應北向官各分班東西立。 宣徽使升自東階,奏稱:「具官臣等言,禮畢。」降還位。扇 合,皇太后並興,教坊樂作,降座,還殿後幄次,扇開,樂 止。通事舍人引宣徽使奏「解嚴。」中書侍郎等各帥捧 冊床官升殿跪捧冊,並置於床次。門下侍郎等各帥 捧寶床官升殿跪捧寶,並置於床訖。通事舍人引詣 東上閤門投進。所司文武百僚以次出。皇太后常服 乘輿各還本宮,引導如來儀。文武百僚詣東上閤門 拜表賀皇帝退,禮畢,各赴本宮受內外命婦稱賀。所 司預於殿內設皇太后御座,司賓引內外命婦於殿 廷,北向依序立。尚儀奏:請皇太后常服即坐。司贊曰: 「再拜。」命婦皆再拜。司賓引班首詣西階,升,跪賀,稱:「妾 某氏等言:伏惟皇太后殿下天資聖善,昭受鴻名,凡 在照臨,不勝欣忭。」興,降階復位。司贊曰:「再拜。」內外命 婦皆再拜。尚宮承旨,降自西階,於命婦之北,東向立。 司贊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尚宮乃宣答曰:「膺茲典 禮,感愧良深。」司贊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退赴別殿。 賀皇帝亦如賀皇太后之儀,惟不致詞,不宣答。按 《儀衛志》:天德二年,設皇太后導從六十人,傘子不在 數內,並服簇「四盤鵰團花紅錦襖,金花愨頭,塗金銀 束帶。」永壽、永寧宮導駕各三十人,傘子各二人,此亦 常行之儀也。

貞元元年四月戊寅皇太后大氏崩十月壬戌有司言太后園陵未畢合停冬享及祫祭從之

按《金史海陵本紀》云云。按《海陵母大氏傳》:「貞元元 年四月,大氏有疾,詔以錢十萬貫求方藥。及病篤,遺 言海陵,當善事永壽宮,戊寅崩。」詔尚書省應隨朝官 至五月一日方治事。中都自四月十九日為始,禁樂 一月。外路自詔書到日後,官司三日不治事,禁樂一 月,聲鐘七晝夜。按《海陵嫡母徒單氏傳》:貞元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