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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47 (1700-1725).djvu/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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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庭實,天子加以糓珪,其羊鴈酒米,元纁如故。」尚書 朱整議,「天子以皮馬為庭實,加以糓珪。」

惠帝永熙元年立妃賈氏為皇后

按:《晉書惠帝本紀》云云。

永康元年三月廢賈后為庶人十一月立皇后羊氏按晉書惠帝本紀永康元年三月癸未賈后矯詔害庶人遹於許昌四月癸巳梁王彤趙王倫矯詔廢賈

后為庶人。司空張華、尚書僕射裴頠皆遇害,侍中賈 謐及黨與數十人皆伏誅。己亥,趙王倫矯詔害賈庶 人於金墉城。冬十一月甲子,立皇后羊氏,大赦,大酺 三日。

永興元年二月乙酉廢皇后羊氏幽於金墉城秋七月戊戌復皇后羊氏八月戊辰張方復入洛陽廢皇后羊氏冬十一月辛丑復皇后羊氏

按:《晉書惠帝本紀》云云。

永興二年夏四月丙子,張方廢皇后羊氏。十一月,立 節將軍周權詐被檄,自稱「平西將軍」,復皇后羊氏。洛 陽令何喬攻權,殺之,復廢皇后。

按:《晉書惠帝本紀》云云。

光熙元年六月復皇后羊氏十一月癸酉懷帝即位立妃梁氏為皇后

按:《晉書惠帝本紀》云云。又《懷帝本紀》云云。

元帝大興三年八月戊午尊敬王后虞氏為敬皇后按晉書元帝本紀云云

明帝太寧元年六月壬子立皇后庾氏

按:《晉書明帝本紀》云云。

成帝咸康二年春二月辛亥立皇后杜氏大赦增文武位一等

按《晉書成帝本紀》云云。按《禮志》,「咸康二年,臨軒,遣 使持節兼太保領軍將軍諸葛恢,兼太尉護軍將軍 孔愉,六禮備物,拜皇后杜氏,即日入宮。帝御太極殿, 群臣畢賀,賀非禮也。」王者婚禮,禮無其例。《春秋》「祭公 逆王后於紀」,《糓梁》《左氏傳》說與《公羊》又不同,而自漢 魏遺事,並皆闕略。武惠納后,江左又無復儀注。故成 帝將納杜后,太常華恒始與博士參定其儀。據杜預 《左氏傳》說,主婚是供其婚禮之幣而已。又周靈王求 婚於齊,齊侯問於晏桓子,桓子對曰:「夫婦所生若如 人,姑姊妹則稱先守某公之遺女若如人。」此則天子 之命,自得下達,臣下之答,徑自上通。先儒以為丘明 詳錄其事,蓋為王者婚娶之禮也。故成帝臨軒遣使 稱制拜后,然共儀注又不具存。

咸康八年六月,康帝即位,十二月壬子,立皇后褚氏。 按《晉書康帝本紀》云云。按《禮志》,「建元元年,納皇后 褚氏,而儀注陛者不設旄頭。殿中御史奏,今迎皇后 依成恭皇后入宮御物,而儀注至尊袞冕升殿,旄頭 不設,求量處。又按昔迎恭皇后,惟作青龍旂,其餘皆 即御物。今當臨軒遣使,而五牛旂旗旄頭罼罕並出 即用,故致今闕。」詔曰:「所以正法服、升太極者,以敬其 始,故備其禮也。今云何更闕所重而撤法物?又恭后 神主入廟,先帝詔后禮宜降,不宜建五牛旗,而今猶 復設之邪?既不設五牛旂,則旄頭、罼罕之物易具也。」 又詔曰:「舊制既難準,且於今而備,亦非宜。府庫之儲, 惟當以供軍國之費耳。法服儀飾,粗令」舉,其餘兼副 雜器停之。

穆帝永和三年議納后行賀禮

按《晉書穆帝本紀》,不載。按《禮志》,「永和二年,臺符問 納后,議賀不?」王述云:「『『婚是嘉禮。《春秋傳》曰:『娶者大吉』, 非常吉』。又傳曰:『鄭子罕如晉賀夫人』,鄰國猶賀,況臣 下邪』?如此便應賀,但不在三日內耳。今因廟見成禮 而賀,亦是一節也。」王彪之議云:「婚禮不樂不賀,禮之 明文。傳稱『子罕如晉賀夫人,既無經文,又傳不云『禮 也』』。」禮,娶婦三日不舉樂,明三日之後自當樂。至於不 賀,無三日之斷。恐三日之後,故無應賀之禮。又云:「《禮 記》所以言賀娶妻者,是因就酒食而有慶語也。」愚謂 無直相賀之體,而有禮貺共慶會之義,今世所共行, 於時竟不賀。

永和十年,以太后臨朝,詳定六禮版文,稱謂之制。 按《晉書穆帝本紀》,不載。按杜佑《通典》,永和十年,臺 符問:「六禮板文,舊稱皇帝,今太后臨朝,當何稱?」博士 曹耽云:「《公羊傳》:『婚禮不稱主人,母命諸父為主』。」太常 王彪之云:「三傳異議,不可全據。今皇后臨朝稱制,文 告所達,國之大典,皆仰稟成命,非無外事也。豈婚聘 獨不通乎?《六禮》板文,應稱皇太后詔。」彪之又曰:「天子 嫁女,使同姓之國為主者,以受體於皇極,則有虧婚 姻之敵體。至於迎后之制,必禮成而後入,雖復戚屬 之尊,亦臣妾也。天王之后,寧可先之蕃國,然後入臨 六宮乎?是以祭公來迎王后於紀,使我為媒,不云為 主。」符又問:「今后還政,不復臨朝,當何稱?」彪之云:「當稱 皇帝詔。」

升平元年立皇后何氏納后儀制一依咸寧故事又迎后鼓吹應備而不作納后無稱賀忌月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