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51 (1700-1725).djvu/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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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於色。上怪,屢問其故,治乃以狀告,上憮然,始悔立 泰之言矣。上面責承乾,承乾曰:「臣為太子,復何求!但 為泰所圖,時與朝臣謀自安之術,不逞之徒,遂教臣 為不軌耳。今若泰為太子,所謂落其度。」內承乾既廢, 上御兩儀殿,群臣俱出,獨留長孫無忌、房元齡、李世 勣、褚遂良,謂曰:「我三子一弟,所為如是,我心誠無聊 賴。」因自投於床。無忌等爭前扶抱,上又抽佩刀欲自 刺,遂良奪刀授晉王治。無忌請上所欲,上曰:「我欲立 晉王。」無忌曰:「謹奉詔,有異議者,臣」請斬之。上乃御太 極殿,召文武六品以上,謂曰:「承乾悖逆,泰亦凶險,皆 不可立。朕欲選諸子為嗣,誰可立者,卿輩明言之。」眾 皆讙呼曰:「晉王仁孝,當為嗣。」上悅,遂立晉王治為太 子。上謂侍臣曰:「我若立泰,則是太子之位可經營而 得。自今太子失道,藩王窺伺者,皆兩棄之,傳之子孫, 永為後法。」

臣按:太宗不世出之主也,而於太子、魏王之事,其失與孫權氏本末一同,皆幾至於危國。方褚遂良進《太子諸王宜有定分》之說,帝固是之矣,使其因此大正嫡庶之分,車服禮秩咸立等差,約敕魏王峻其交通賓客之禁,則太子之志安而不軌之謀塞矣。不是之思,而乃於魏王之寵終不之損,由是承乾日以疑忌而《泰》日以覬覦,雖欲禍亂之不生,不可得已。原其本,皆太宗溺於私愛,不能自克之故也。然承乾雖廢,泰亦不立,且因是著為後世之法。太子失道,藩王窺伺者兩棄之於失之中而有得焉。雖然,「與其有得於終,孰若無失於初?」 故人君正家之道,不可以不謹也。

《廢奪之失宜監》

《史記》:幽王嬖,愛褒姒,褒姒生子伯服。幽王欲廢太子, 太子母申侯女而為后。後幽王得褒姒,愛之,欲廢申 后,並去太子。宜臼以褒姒為后,以伯服為太子。太史 伯陽曰:「禍成矣。」幽王以虢石父為卿,用事,國人皆怨。 又廢申后,去太子也。申侯怒,與繒西夷犬戎攻幽王。 幽王舉烽火徵兵,兵莫至,遂殺幽王驪山下,虜褒姒。 於是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為 平王。

臣按:幽王廢正,后易太子,其禍至于如此,故錄以為本篇之首云。

《春秋》僖五年,「公及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 伯會王世子于首止。」

傳會于首止,謀寧周也。杜預曰:惠王以惠后故,將廢太子鄭而立王子帶,故齊桓帥諸侯會王世子以定其位。胡安國曰:王將以愛易世子,桓公有憂,控大國,扶小國,會于首止以定其位。太子踐阼,是為襄王。一舉而父子君臣之道皆得焉。故夫子稱之曰:「管仲相桓公,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賜。」 故首止之盟,美之大者也。

晉獻公烝於齊。姜,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又娶二 女於戎,大戎狐姬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伐驪戎,驪 戎男女以驪姬歸,生奚齊,其娣生卓子。驪姬嬖,欲立 其子,賂外嬖梁五與東關嬖五。使言於公曰:「曲沃,君 之宗也;蒲與二屈,君之疆也,不可以無主。宗邑無主, 則民不威;疆場無主,則啟戎心。戎之生心,民慢其政」, 國之患也。若使太子主曲沃,而重耳、夷吾主蒲與屈, 則可以威民而懼戎,且旌君伐。晉侯說之。夏,使太子 居曲沃,重耳居蒲城,夷吾居屈。群公子皆鄙,唯二姬 之子在絳。二五卒,與驪姬譖群公子而立夷、齊,晉人 謂之「二五耦。」

閔元年,晉侯作二軍,公將上軍,太子申生將下軍,趙 夙御戎,畢萬為右,以滅耿、滅霍,滅魏,還為太子。城曲 沃,賜趙夙耿,賜畢萬魏,以為大夫。士蒍曰:「太子不得 立矣,分之都城,而位以卿,先為之極,又焉得立?不如 逃之,無使罪至,為吳太伯,不亦可乎?猶有令名,與其 及也,且諺曰:『心苟無瑕,何恤乎無家』?天若祚太子,其 無晉乎?」

閔二年十二月,晉侯使太子申生伐東山皋落氏。里 克諫曰:「太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以朝夕視君膳者 也,故曰:『冢子。君行則守,有守則從,從曰撫軍,守曰監 國,古之制也。夫帥師,專行謀,誓軍旅,君與國政之所 圖也,非太子之事也。師在制命而已。稟命則不威,專 命則不孝,故君之嗣適不可以帥師。君失其官,帥師 不威,將焉用之?且臣聞皋落氏將戰,君其舍之』!」公曰: 「寡人有子,未知其誰立焉?」不對而退。見太子,太子曰: 「吾其廢乎?」對曰:「告之以臨民,教之以軍旅,不共是懼, 何故廢乎?且子懼不孝,無懼弗得立。修己而不責人, 則免於難。」太子帥師,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太子將 戰,狐突諫曰:「不可。昔辛伯諗周桓公」曰:「內寵並后,外 寵二政。嬖子配適,大都耦國,亂之本也。周公弗從,故 及於難。今亂本成矣,立可必乎?孝而安民,子其圖之, 與其危身以速罪也。」

僖四年,公將立奚齊,既與中大夫成謀,姬謂太子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