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磯浦村落,軍行宿次,立頓處所,弘策逆為圖測,皆 在目中。義師至,新林王茂、曹景宗等於大航。方戰,高 祖遣弘策持節勞勉,眾咸奮厲。是日仍破朱雀軍。高 祖入頓石頭城,弘策屯門,禁衛引接,士類多全免。城 平,高祖遣弘策與呂僧珍先入清宮,封檢府庫。于時 城內珍寶委積,弘策申勒部曲,秋毫無犯。遷衛尉卿, 加給事中。天監初,加散騎常侍、洮陽縣侯,邑二千二 百戶。弘策盡忠奉上,知無不為,交遊故舊,隨才薦拔, 縉紳皆趨焉。時東昏餘黨,初逢赦令,多未自安,數百 人因運荻炬束仗得入。南、北掖作亂,燒神虎門、總章 觀。前軍司馬呂僧珍直殿內,以宿衛兵拒破之。盜分 入衛尉府,弘策方救火,盜潛後害之,時年四十七。高 祖深慟惜焉,給第一區、衣一襲、錢十萬、布百匹、蠟二 百斤。詔曰:「亡從舅衛尉,慮發所忽,殞身祅豎。其情理 清貞,器識淹濟,自藩升朝,契闊夷阻,加外氏凋衰,饗 嘗屢絕,興感《渭陽》,情寄斯在。方賴忠勳,翼宣寡薄,報 效無徵,永言增慟。可贈散騎常侍、車騎將軍,給鼓吹 一部,諡曰愍。」弘策為人寬厚通率,篤舊故。及居隆重, 不以貴勢自高,故人賓客禮接如布衣時,祿賜皆散 之親友。及其遇害,莫不痛惜焉。子緬嗣,別有傳。
郗煜
按《梁書高祖德皇后傳》:「后,高平金鄉人也。父煜,太子 舍人,早卒。初,后母尋陽公主方娠,夢當生貴子。及生 后,有赤光照於室內,器物盡明,家人皆怪之。宋後,廢 帝將納為后。齊初,安陸王緬又欲婚郗氏,並辭以女 疾,乃止。建元末,高祖始聘焉。及踐阼,詔贈煜金紫光 祿大夫。煜尚宋文帝女尋陽公主。齊初,降封松滋縣」 君。煜子泛,中軍臨川王記室參軍。
石靈保
按《南史文宣阮太后傳》:「后,會稽餘姚人也。本姓石,天 監六年八月生元帝於後宮,賜姓阮氏。承聖二年,追 贈太后。父齊,故奉朝請,靈保散騎常侍,左衛將軍,封 武康侯。母陳氏,武康侯夫人。」
王騫
按《梁書太宗王皇后傳》:「后父騫,字思寂,本名元成,與 齊高帝偏諱同,故改焉。以公子起家員外郎,遷太子 洗馬,襲封南昌縣公,出為義興太守,還為驃騎諮議, 累遷黃門郎、司徒右長史。性凝簡,不狎當世。嘗從容 謂諸子曰:『吾家門戶,所謂素族,自可隨流平進,不須 苟求也』。永元末,遷侍中,不拜。高祖霸府建,引為大司」 馬諮議參軍。俄遷侍中,領越騎校尉。高祖受禪,詔曰: 「庭堅世祀,靡輟于宗周;樂毅錫壤,乃昭於洪漢。齊故 太尉、南昌公,含章履道,草昧興齊,謨明翊贊,同符在 昔。雖子房之蔚為帝師,文若之隆比王佐,無以尚也。 朕膺歷受圖,惟新寶命,莘莘玉帛,升降有典。永言前 代,敬惟徽烈,匪直懋勳,義兼懷樹。可降封南昌縣公 為侯,食邑千戶。」騫襲爵,遷度支尚書。天監四年,出為 東陽太守,尋徙吳郡。八年,入為太府卿,領後軍將軍, 遷太常卿。十一年,遷中書令,加員外散騎常侍。時高 祖於鍾山造大愛敬寺,騫舊墅在寺側,有良田八十 餘頃,即晉丞相王導賜田也。高祖遣主書宣旨,就騫 求市,欲以施寺。騫答旨云:「此田不賣,若是敕取,所不 敢言。」酬對又脫略。高祖怒,遂付市,評田價,以直逼還 之。由是忤旨,出為吳興太守。在郡臥疾不視事。徵還, 復為度支尚書,加給事中,領射聲校尉。以母憂去職。 普通三年十月卒,時年四十九。詔贈侍中、金紫光祿 大夫,諡曰安。子規襲爵,別有傳。
王錫
按《梁書王份傳》:「錫字公嘏,琳之第二子也。幼而警悟, 與兄弟受業,至應休散,常獨留不起。年七八歲,猶隨 公主入宮。高祖嘉其聰敏,常為朝士說之,精力不勌, 致損右目。公主每節其業,為飾居宇,雖童稚之中,一 無所好。十二為國子生。十四舉清茂。除祕書郎,與范 陽張伯緒齊名,俱為太子舍人。丁父憂,居喪盡禮。服」 闋,除太子洗馬。時昭明尚幼,未與臣僚相接。高祖敕 太子洗馬王錫、祕書郎張纘親表英華,朝中髦俊,可 以師友事之,以戚屬封永安侯。除晉安王友,稱疾不 行。敕許受詔,停都王冠日,以府僚攝事。普通初,魏始 連和,使劉善明來聘,敕使中書舍人朱异接之,預讌 者皆歸化北人。善明負其才氣,酒酣謂异曰:「南國辯 學如中書者幾人?」异對曰:「异所以得接賓宴者,乃分 職是司。二國通和,所敦親好。若以才辯相尚,則不容 見使。」善明乃曰:「王錫、張纘北間所聞,云何可見?」异具 啟敕,即使于南苑設宴,錫與張纘、朱异四人而已。善 明造席,遍論經史,兼以嘲謔。錫、纘隨方酬對,無所稽 疑,未嘗訪彼一事。善明,甚相嘆揖。佗日,謂异曰:「一日 見二賢,寔副所期。不有君子,安能為國!」轉中書郎,遷 給事黃門侍郎,尚書吏部郎中,時年二十四。謂親友 曰:「吾以外戚,謬被時知,多叨人爵,本非其志。兼比羸 病,庶務難擁,安能捨其所好,而徇所不能。」乃稱疾不 拜。便謝遣胥徒,拒絕賓客,掩扉覃思,室宇蕭然。中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