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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56 (1700-1725).djvu/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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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迺如此。漢文感緹縈之意,謂刑者不可復屬,雖欲 改行為善,其道無由。誥於四方,易之以鞭笞,曰:「斬左 趾者笞五百,劓者笞三百。」然已死而笞未止。外有輕 刑之譽,內實殺人。景帝益寬之,僅有存者。祖宗鍳既 往之弊,蠲除煩苛,顧我細民,愛同赤子,始用折杖之 法,新天下之耳目。茲蓋曠古聖賢思所未至,一旦決 而行之,海㝢元元,如被父母之教,惠澤之厚,淪於骨 髓矣。陛下至明如日,廣覆如天,高拱「法宮,深惻民隱。 何嘗不申飭群吏,親攬庶獄?而疑讞屢報,無不蒙生; 歷代用刑,未嘗如本朝之清,宜乎天報之嘉瑞,錫之 以純嘏。陛下方當隆盛之際,未享繼嗣之慶者,臣竊 惑焉。」臣聞天地之性人為貴,王者之治,故當上調陰 陽,下順萬物。一蟲魚之細,草木之微,不當其宜,則執 政者有罪焉耳。況乎肖方圓之貌,稟精粹之靈乎?夫 其意者,宦官太眾,而陛下未寤也。何則?古者肉刑之 一曰宮,聖人除之,所以重絕人之世。今陛下不以為 意,使宦官之家,競求它子,勦絕人理,希爵賞為門戶 之庇,童幼何罪,陷於刀鋸,因而夭死者,未易可數。夫 有疾而夭者,治世所羞,況無疾乎?有罪而宮,前王不 忍,況「無罪乎?臣又聞漢永平之際,中常侍四員,小黃 門十人耳。唐太宗定制,無逾百員。」臣不敢遠引漢、唐, 取必於當世,請以祖宗近事,較之陛下。試觀祖宗時 宦官凡幾何人,今凡幾何人,眾寡之差,不待臣言而 陛下可見。臣愚以謂胎卵傷風,鳳凰未至,宦官盛而 繼嗣未育。伏望陛下順陽春施生之令,濬發德音,詔 巖廊大臣,詳為條禁,「進獻為宦官者,一切權罷。敢有 擅宮童稚,寘以重法沮者,必謂權罷進獻,則不足任 使。臣謂非不足也,弊在掌典它務之過也。陛下若令 宦者兼領外事,則雖多而不足;如令專守中禁,則雖 少而有餘。且宣傳詔旨,分幹職任,則有外廷三班之 臣在外,何必區區於中人」哉!今三班使臣待闕都下, 率三二歲未能補吏,至於出妻鬻子,嗟怨道途,和氣 既傷,廉隅都盡,抑亦內臣侵牟員闕所致。今既罷去 進獻,絕領佗務,姑可許養子得以為後,但勿去其世 耳。於內臣之計則不至傷恩,於陛下之私則不為害 物。若然,天心必應,聖嗣必廣,召福祥,安宗廟之策,無 先於此。《孟子》有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 人之幼。」惟陛下留意,不勝中外幸甚。干冒旒扆,隕越 無地。

《論宦官》
范祖禹

臣聞《書》曰:「與治同道罔不興,與亂同事罔不亡。」漢有 天下四百年,唐有天下三百年。及其亡也,皆由宦官。 相去五百餘年,如循一軌,蓋與亂同事,未有不亡者 也。漢自元帝任用石顯,委以政事,殺蕭望之、周堪而 廢劉向等,漢之基業,壞於元帝。東漢鄧后臨朝,中官 用事,手握王爵,口含天憲。順帝以後,五侯專朝。桓帝、 靈帝之時,十常侍擅天下,子弟親黨,割剝百姓,毒流 四海,「附之者寵及三族,違之者滅及五宗,大考黨獄, 夷戮天下名士」,於是黃巾賊起,朝野崩離。及袁紹誅 宦官,獻帝奔播困餓,而曹操因之以篡漢自明皇使 高力士決省章奏,宦官始盛,李林甫、楊國忠等皆因 力士以進。唐亡之禍,基於開元。肅宗任李輔國,末年 寢疾,輔國以兵劫遷明皇於西內,殺張皇后及二王。 明皇以幽崩,肅宗以駭沒,貴為天子,上不保其父,中 不保其身,下不保其妻子,由用輔國一人而已。代宗 用程元振功臣,畏讒吐蕃寇陷京師,播遷於陝。德宗 用宦官分領神策禁兵,其後天子由其所立,唐室終 以此亡。憲宗服金丹,躁忿,為陳洪志所弒,敬宗為劉 克明所弒。文宗欲言憲宗之賊,謀泄,仇士良殺四宰 相及朝臣,滅其族,流血成渠,朝廷半空。文宗憂憤,以 至於沒。武宗以後,皆由宦官所立,僖宗呼田令孜為 父。天下大亂,黃巢賊起,播遷於屬。又幸興元,楊復恭 自稱「定策國老」,呼昭宗為「負心門生天子。」劉季述等 廢昭宗於東內,韓全誨等劫昭宗幸鳳翔,於是崔裔 誅中官,而朱全忠劫遷,昭宗遂殺之,因以篡唐。觀漢、 唐亡國之禍,其酷如此,後之人主,豈可不以為刻肌 刻骨之戒哉!太宗時,王繼恩有平蜀之功,中書欲除 宣徽使,太宗曰:「朕讀前代書史,不欲宦官預政事,宣 徽使,執政之漸也。」宰相懇言:「繼恩有大功」,非此不足 為賞。太宗切責宰相等,乃命學士別立「宣政使」之目 以授繼恩。布衣韓拱辰詣檢院上言繼恩功大賞薄。 太宗大怒,以拱辰妖言惑眾,杖脊黥面,配流崖州。太 宗可謂深鑒前古,而塞禍亂之源矣。英宗服藥,任守 忠往來,間搆兩宮,致慈聖太后與英宗不相悅,言者 劾奏其罪,貶蘄州安置,盡逐其黨,然後慈聖、英宗母 子如初,宮省清肅。熙寧、元豐間,內臣之中,李憲、王中 正、宋用臣三人者最為魁傑。憲總兵熙河,兼領三路, 中正總兵河東,兼領四路,其權勢震動內外,自陝以 西,人不敢斥言。憲名中正,口敕募兵,州郡不敢違,師 徒凍餓奔潰,死亡最甚。憲陳再舉之策,以誘夏賊,致 永樂陷沒。「在熙河,僭擬不法,用臣興土木之役,無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