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恭。」茂良諫曰:中興名相如趙鼎,勳臣如韓世忠,皆 未有諡。如朝廷舉行,亦足少慰忠義之心。今施於珂 為可惜。竟寢其諡。
《沈與求傳》:「內侍馮益請別置御馬院,自領其事,又擅 穿皇城便門。與求劾益專恣,請治其罪。」
《顏師魯傳》:「師魯為監察御史,遇事盡言,無所阿撓。有 自外府得內殿宣引,將補御史闕員,師魯亟奏:宋璟 召自廣州道中,不與楊思勗交一談。李鄘恥為吐突 承璀所薦,堅辭相位不拜。士大夫未論其才,立身之 節,當以璟、鄘為法。今其人朋邪為跡,人所切齒,縱朝 廷乏才,寧少此輩乎?臣雖不肖,羞與為伍。」命乃寢。 《譚世勣傳》:世勣進給事中兼侍讀。內侍喧爭殿門,詔 以贖論。世勣駮其不恭,因言童貫輩初亦甚微,小惡 不懲,將馴至大患。疏入,同類側目。
《李綱傳》:「綱為參謀官,罷。太學生陳東等詣闕上書,明 綱無罪。軍民不期而集者數十萬,呼聲動地,恚不得 報,至殺傷內侍。帝亟召綱,復為尚書右丞。初,徽宗南 幸,童貫、高俅等以兵扈從。既行,聞都城受圍,乃止東 西郵傳及勤王之師。道路籍籍,言貫等為變。陳東上 言,乞誅蔡京、蔡攸、童貫、朱勔、高俅、盧宗愿等,議遣聶」 山為發運使,往圖之。綱曰:「使山所圖果成,震驚太上, 此憂在陛下。萬一不果,是數人者挾太上於東南,求 劍南一道,陛下將何以處之?莫若罷山之行,請於太 上,去此數人,自可不勞而定。」上從其言。
《鄭玨傳》:「玨字致剛,建州人,為諫議大夫。苗傅、劉正彥 等逆亂,玨庭立面折二凶,且謂逆賊凶焰熾甚,非請 外援無可為者。乃上章待罪求去,退見呂頤浩,議興 復計,太后降詔不允。朱勝非言:玨面折二凶事,拜御 史中丞。時二凶竊威福之柄,肆行殺戮,日至都堂,侵 紊機政。玨言:黃門宦者之設,本以給事內庭供掃除 而已。俾與政事則貪暴無厭,待以兵權則慘毒無已, 皆前世已行之驗也。故宦官用事於上,則生人受禍 於下,匹夫力不能勝,則群起而攻之。是以靖康之初, 群起而攻之者庶民也。睿聖皇帝南渡,駐蹕未安,群 起而攻之者眾兵也。今當痛革前弊,並令選擇其人 曾經事任、招權納寵者,屏之遠方,俾無浸淫,以激眾 怒,則賞罰之柄,自朝廷出,國勢尊矣。仍諭軍法便宜, 止行於所轄軍伍,其餘當聞之朝廷,付之有司,明正 典刑,所以昭尊君之禮,而全臣子忠義之節也。」疏留 中不出。玨對,請付外行之。
《周執羔傳》:「執羔充安恭皇后菆宮按行使,日與閹人 接,卒事未嘗交一談,閹亦服其長者,不怨也。」
《趙汝愚傳》:「汝愚遷祕書少監,兼權給事中。內侍陳源 有寵於德壽宮,添差浙西副總管。汝愚言,祖宗以童 貫典兵,卒開邊釁,源不宜使居總戎之任。孝宗喜,詔 自今內侍不得兼兵職。」
《陳俊卿傳》:「俊卿拜同知樞密院事,鎮江軍帥戚方刻 削軍士,俊卿奏內臣中有主方者,當併懲之。即詔罷 方,以內侍陳瑤、李宗回付大理究贓狀。先是,禁中密 旨直下諸軍,宰相多不預聞,內官張方事覺,俊卿奏 自今百司承御筆處分事,須奏審方行。從之。既而以 內諸司不樂收前命,俊卿言張方、王琪事,聖斷已明」, 忽諭臣曰:「禁中取一飲一食,必待申審,豈不留滯?臣 所慮者,命令之大,如三衙發兵,戶部取財,豈為宮禁 細微事?臣等備數出內,陛下命令耳。凡奏審欲取決 陛下,非臣欲專之,且非新條,申舊制耳。已行復收,中 外惶惑,恐小人以疑似激聖怒。」上曰:「朕豈以小人言 疑卿等耶?」
《彭龜年傳》:「龜年進祕書郎,兼嘉王府直講。光宗嘗親 郊,值暴風雨感疾,大臣希得進見。久之疾平,猶疑畏 不朝重華宮。龜年以書譙趙汝愚,且上疏言:壽皇之 事,高宗備極子道,此陛下所親睹也。況壽皇今日止 有陛下一人,聖心拳拳,不言可知。特遇過宮日分,陛 下或遲其行,則壽皇不容不降免到宮之旨。蓋為陛 下辭責於人,使人不得以竊議陛下其心非不願陛 下之來。自古人君處骨肉之間,多不與外臣謀而與 小人謀之,所以交鬥日深,疑隙日大。今日兩宮,萬萬 無此。然臣所憂者,外無韓琦、富弼、呂誨、司馬光之臣, 而小人之中已有任守忠者在焉,惟陛下裁察。」又言: 「使陛下虧過宮定省之禮,皆左右小人間諜之罪。宰 執侍從但能推父子之愛,調停重華;臺諫但能仗父 子之義,責望人主。至於疑間之根,盤固不去,曾無一 語及之。今內侍間諜兩宮者固非一人,獨陳源在壽 皇朝得罪至重,近復進用,外人皆謂離間之機必自 源始。宜亟發威斷,首逐陳源,然後肅命鑾輿,負罪引 慝,以謝壽皇,使父子」歡然,宗社有永。顧不幸歟居亡 何,光宗朝重華,都人歡悅。尋除起居舍人,入謝,光宗 曰:「此官以待有學識人,念非卿無可者。」龜年述祖宗 之法為《內治聖鑑》以進,光宗曰:「祖宗家法甚善。」龜年 曰:「臣是書大抵為宦官女謁之防,此曹若見,恐不得 數經御覽。」光宗曰:「不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