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58 (1700-1725).djvu/4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典軍二員,副使二員。大德四年置。按《宗室世系表》, 「自昔帝王之興,莫不眾建子弟,以蕃王室,所以崇本 支,隆國勢也。」觀其屬籍有圖,玉牒有紀,大統小宗,秩 乎不紊,蓋亦慎矣。然以唐室之盛,自元宗後諸王不 出閣,而史已失其世次,況後世乎?元之宗系藏之金 匱石室者甚祕,外廷莫能知也。其在史官,固特其概, 而考諸簡牘,又未必盡得其詳,則因其所可知,而闕 其所不知,亦史氏法也。按《諸王表》,昔周封列國七 十,而同姓者五十三人。漢申丹書之信,而外戚侯者 恩寖廣矣。《詩》曰「大邦維屏,大宗維翰。」其此之謂乎。元 興,宗室駙馬通稱諸王,歲賜之頒,分地之入,所以盡 夫展親之義者,亦優且渥。然初制簡朴,位號無稱,惟 視印章為輕重,厥後遂有國邑之名,而賜印之等猶 前日也。按《食貨志》:自昔帝王於其宗族姻戚必致 其厚者,所以明親親之義也。元之為制,其又厚「之至 者歟!」凡諸王及后妃、公主皆有食采分地,其路府州 縣得薦其私人以為監,秩祿受命如王官,而不得以 歲月通選調。其賦則五戶出絲一斤,不得私徵之,皆 輸諸有司之府,視所當得之數而給與之。其歲賜則 銀幣各有差,始定於太宗之時,而增於憲宗之日。及 世祖平江南,又各益以民戶。時科差未定,每戶折支 中統鈔五錢,至成宗,復加至二貫。其親親之義若此, 誠可謂厚之至矣。至於勳臣亦然,又所以大報功也。 按《續文獻通考》:「元制,封一字王者,金印獸鈕;兩字王 者,金印螭鈕,次有金印駝鈕,金鍍銀印駝鈕,金鍍銀 印龜鈕,有止用銀印龜鈕,等級不同如此。」又同姓有 無國邑而稱王者,但曰「宗王」,不詳錄。

世祖中統元年給塔察兒封邑歲賦

按《元史世祖本紀》:「中統元年秋七月丙子,詔中書省 給諸王塔察兒益都、平州封邑歲賦金帛,并以諸王 白虎、襲剌門所屬民戶人匠歲賦給之。」

中統二年夏六月丙申,「禁諸王擅遣使招民及徵私 錢。」冬十二月庚寅,詔「封皇子《真金》為燕王。」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按《裕宗傳》。「帝諱真金。世祖 嫡子也。母昭睿順聖皇后弘吉烈氏。中統三年封燕 王。守中書令。十年二月立為皇太子。仍兼中書令,判 樞密院事。太子在中書日久。中外歸心。於是世祖春 秋高。江南行臺監察御史言事者請禪位於太子。太 子聞之懼。臺臣寢其奏,不敢遽聞。而小人以臺臣隱 匿」,乘間發之。世祖怒甚,太子益懼。未幾,遂薨,壽四十 有三。《成宗》即位,追諡曰「文惠明孝皇帝」,廟號裕宗,祔 於太廟。

中統三年,賜「廣寧王」等印,禁諸王恃勢擾民。以燕王 守中書令。

按《元史世祖本紀》,三年「春正月癸未,賜廣寧王瓜都 駝鈕金鍍銀印,及諸王合必赤行軍印。二月丙午,命 諸王合必赤總督諸軍。四月戊申,賜諸王也相哥金 印。庚戌,賜諸王合必赤金銀海青符各二。冬十月庚 申,禁諸王使臣師旅敢有恃勢擾民者,所在執以聞。 十二月甲寅,封皇子真金為燕王,守中書令。」按《諸 王表》:「瓜都,中統三年封廣寧王。移相哥,無國邑名,俱 金印螭鈕。」

至元元年給賜也速不花及玉龍荅失印釋阿里不哥等罪命燕王署敕設諸王僚屬及說書官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元年「秋七月庚寅,給諸王也 速不花印。壬辰,賜諸王玉龍荅失印,仍以先朝獵戶 賜之。庚子,阿里不哥自昔木土之敗,不復能軍,至是 與諸王玉龍荅失、阿速帶、昔里給,其所謀臣不魯花、 忽察、禿滿、阿里察、脫忽思等來歸。詔諸王皆太祖之 裔,並釋不問。其謀臣不魯花等皆伏誅。秋八月庚戌」, 命燕王署敕諸王設僚屬及說書官。按《宗室世系 表》,睿宗皇帝十一子,七阿里不哥大王。憲宗皇帝五 子,二阿速互大王,三玉龍荅失大王,四河平王昔里 吉。按《諸王表》,「也速不花、玉龍荅失,金印駝鈕。」

至元二年,賜河間王印,詔「併只必帖木兒所設管民 官屬,分四親王,南京屬州。」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年春二月戊申,賜親王兀魯帶 河間王印,給所部米千石。甲子,詔併諸王只必帖木 兒所設管民官屬。閏月丁卯,分四親王,南京屬州,鄭 州隸合丹,鈞州隸明里,睢州隸孛羅赤,蔡州隸海都, 他屬縣復還朝廷。」按《諸王表》:「兀古帶至元二年封 河間王,賜金印駝鈕。」是年閏五月

至元三年夏六月丁卯,封皇子《南木合》為《北平王》,以 印給之。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按諸王表。南木罕至元三 年。封北平王。金印螭鈕。

至元四年。封皇子忽哥赤為雲南王。鎮大理等處 按《元史世祖本紀》。四年秋八月丁丑。封皇子忽哥赤 為雲南王。賜駝鈕金鍍銀印。九月庚戌。遣雲南王忽 哥赤鎮大理鄯闡、茶罕章、赤禿哥兒、金齒等處。詔撫 諭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