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明大政紀》,二十一年三月壬午,蜀王椿薨,諡曰「獻 王。」性敦厚孝友,循禮執法,尤好學,讀書不懈。喜延接 賢士大夫,講論或至夜分,不為聲色游獵之事,在宗 室中為最賢,朝廷待之視諸王特厚云。
永樂二十二年,仁宗嗣位,以成祖所遺冠服送漢、趙 二王。令諸王毋詣几筵,各遣官代祭。廢巴東、遠安二 王為庶人。刊印《祖訓》,賜諸子弟姪。韓王等獻詩。止寧 王來朝,各有賜賚。定親王未之國祿米。
按《明大政紀》:二十二年八月「丁巳,皇太子嗣位。甲子, 遣中官捧大行皇帝遺冠服送漢王高煦、趙王高燧, 朝夕瞻奉,以慰哀慕惓惓之心。」乙丑,召漢王高煦赴 京。辛未,周王橚及各王俱奏請躬詣大行皇帝几筵 行祭禮,悉報止之,令遣官代行。九月乙亥,巴東王貴 烜、遠安王貴燮父死不奔喪,命戶部各減祿米之半。 甲申,漢王高煦至京,增諸王祿米。丁亥,漢王高煦還 國。癸巳,寧王權奏欲來朝,止之。上遺書答曰:「叔欲來 見,感親愛之厚。姪承叔親厚有素,今欲見叔,亦切惓 惓,但以祖訓,不敢違也。」計諒此誠所云。寄居江西,非 所封之國,不與封鎮,各王例同。蓋江西之地,叔受之 先帝已二十餘年,為國南屏,非封鎮「而何?惟叔審之。」 十月戊午,免遠安王貴燮、巴東王貴烜為庶人。二人 前嘗誣告其父有不軌謀,至是,諭群臣曰:「正風化當 自家族始。」遂有是命。十一月庚辰,命司禮監刊印《祖 訓》,賜諸子及弟姪。上謂侍臣曰:「守成之主,動法祖宗, 斯鮮過舉。《書》曰:『監於先王成憲,其永無愆』。後世嗣君, 往往作聰明,亂舊章,而卒至喪敗不救,可為鑒戒。朕 十餘歲侍皇祖側,親見作《祖訓》,屢經改易而後成書。 是時秦、晉、周世子皆在,太祖閒暇,即召太孫及諸世 子於前,分條逐事,委曲開諭之,皆持身正家以至治 天下之要道。為天子、為藩王,能事事遵守,豈不福祿 永遠哉!朕寤寐不忘。」侍臣對曰:「陛下此心,即太祖皇 帝之心也。」壬午,韓王沖。襄陵王沖《炑》樂平王沖。 各獻詩,頒賜白金、鈔幣有差。丙申,特賜寧王權黃金 三百兩、文錦十,綵幣表裡各二十、西洋布十。十二月 己巳,徙封韓恭王於西平。
按:《明會典》,「二十二年,令鄭王、越王、襄王、荊王、梁王、淮 王、滕王祿米暫各給三千石,俟之國,別立常典。」自後 親王受封未之國,俱如此例。
仁宗洪熙元年斥漢王子瞻圻居鳳陽賜書諭晉王平陽王及周魯二王田宅等事趙王之國彰德以岷王居武岡華陽王居澧州並定王府將軍來朝供給
按《明大政紀》:洪熙元年二月甲辰,漢王高煦訴第二 子瞻圻不孝,斥居住鳳陽。甲子,晉王濟熿及平陽王 美圭互奏爭連伯灘田,各賜書以差,蒲州從實審勘 諭之。三月壬申,周王橚奏請以河南都司衙門與汝 南王家屬居住。答書止之曰:「祖宗建置都司,總制一 方,所係非輕,不敢移易。」戊寅,命趙王高燧之國彰德, 令欽天監擇日起程。己丑,趙王高燧之國彰德。四月 壬子,魯王肇煇奏:「本府居室損漏,欲令護衛官軍修 理,請今歲護衛屯田,免其子粒。」《賜書》:「屯田子粒以充 本衛軍糧,豈可廢易?俟農隙修之。」癸亥,漢郡王瞻圻、 紀善李遜以離間伏誅。丙寅,以岷王楩居武岡州,改 華陽王悅燿居澧州。六月庚戌,皇太子即位。七月己 巳,漢王高煦陳奏利國安民四事,命有司施行,仍復 書謝之。上顧侍臣曰:「永樂中,皇祖嘗諭皇考及朕,謂 此叔有異心,宜備之。然皇考待之極厚。如今日所言, 果出於誠,則是舊心已革,不可不順從也。」
按《明會典》:「洪熙元年,靖江王府輔國將軍來朝,欽賜 羊十隻、鵝十隻、雞二十隻、酒一百瓶、米四石,果子五 色,茶食五般,柴三百斤,蔬菜廚料。」又「靖江王府奉國 將軍來朝,欽賜羊五隻、鵝五隻、雞十隻,酒五十瓶,米 二石,果子五色,茶食五般,柴一百五十斤,蔬菜廚料。」
宣宗宣德元年定宗室將軍郡主以下品級冠服儀式世子及郡王納妃郡王嫡長承襲及鎮國將軍縣主以下婚禮諸制上親征漢王執之陳山請移師襲
執趙王不從,賜書諭之。
按《明大政紀》:宣德元年正月庚子,漢王高煦遣人獻 元宵燈,復書報謝。有言於上者曰:「漢府所遣來者,多 是窺瞰朝廷之事,特以進獻為名。」上曰:「吾惟推誠以 待之耳。」六月,定宗室將軍、中尉、郡主、縣主、郡君、縣君、 鄉君、儀賓品級冠服儀式。其封爵婚禮,則皇明祖訓 已有成法,凡世子及郡王納妃、郡王嫡長襲封者,當 「先上聞,朝廷遣人行冊命之禮。今後王國自鎮國將 軍、縣主以下婚禮,但頒誥命、冠服,其儀仗妝奩諸物, 皆王府自辦。」八月壬戌朔,漢王高煦反。初,高煦既之 國,樂安反謀未嘗一日忘。及仁宗崩,高煦反謀益決, 於是招集亡命,以護衛指揮王斌為偽都督,樂安知 州朱烜為偽兵部尚書,移檄遠近。以輔臣蹇義、夏原 吉姦邪亂政為辭,中外洶懼。高煦復遣人密約英國 公張輔等為內應。輔即縛其人白上。上夜召輔臣入, 賜坐,屏左右議之。楊榮首勸上親征,上有難色,顧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