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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1 (1700-1725).djvu/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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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五十三卷目錄

 宗藩部彙考四十五

  周二十八

  鄭一

官常典第五十三卷

宗藩部彙考四十五

周二十八

鄭一

宣王二十二年,始封弟友于鄭。

按《國語》,桓公為司徒,甚得周眾與東土之人,問於史 伯曰:「王室多故,余懼及焉,其何所可以逃死?」史伯對 曰:「王室將卑,戎狄必昌,不可偪也。當成周者,南有荊 蠻、申、呂、應、鄧、陳、蔡、隨、唐;北有衛、燕、翟、鮮虞、路、洛、泉、徐、 蒲;西有虞、虢、晉、隗、霍、楊、魏、芮;東有齊、魯、曹、宋、滕、薛、鄒、 莒;是非王之支子母弟甥舅也,則皆蠻荊戎翟之人」 也,非親則頑,不可入也。其濟、洛、河、潁之間乎?是其子 男之國,虢、鄶為大,虢叔恃勢,鄶仲恃險,是皆有驕侈 怠慢之心,而加之以貪冒。君若以周難之故,寄孥與 賄焉,不敢不許。周亂而弊,是驕而貪,必將背君。君若 以成周之眾,奉辭伐罪,無不克矣。若克二邑,鄢、蔽、補、 丹、依。請幫助識別此字。「歷、莘,君之土也。若前莘後河,右洛、左濟,主芣 騩而食溱、洧,修典刑以守之,唯是可以少固。」公曰:「南 方不可乎?」對曰:「夫荊子熊嚴,生子四人,伯霜、中雪,叔 熊、季紃叔逃難於濮,而蠻季紃是立,薳反將起之禍 又不克,是天啟之心也。又甚聰明和協,蓋其先王。臣 聞之,天之所啟,十世不替。夫其子孫必光啟土,不可 偪也。且」重,黎之後也。夫黎為高辛氏火正,以淳燿惇 大,天明地德,光昭四海,故命之曰祝融,其功大矣。夫 成天地之大功者,其子孫未嘗不章,虞、夏、商、周是也。 虞幕能聽協風,以成物樂生者也。夏禹能單平水土, 以品處庶類者也。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於百姓者 也。周棄能播殖百穀,疏以衣食民人者也。其後皆為 王公侯伯。祝融亦能昭顯天地之光明,以生柔嘉材 者也。其後八姓於周,未有侯伯佐制物於前代者,昆 吾為夏伯矣,大彭、豕韋為商伯矣。當周未有己姓昆 吾、蘇、顧、溫、董,董姓鬷夷、豢龍,則夏滅之矣;彭姓彭祖、 豕韋、諸稽,則商滅之矣;禿姓舟人,則周滅之矣;妘姓 鄔、鄶路、偪陽,曹姓鄒、莒,皆為「采衛,或在王室,或在夷、 翟,莫之數也。而又無令聞,必不興矣。斟姓無後,融之 興者,其在𦬒姓乎?𦬒姓夔越,不足命也,蠻𦬒蠻矣,唯 荊實有昭德。若周衰,其必興矣。姜嬴、荊、𦬒,實與諸姬 代相干也。姜,伯夷之後也。嬴,伯翳之後也。伯夷能禮 於神以佐堯者也。伯翳能議百物以佐舜者也。其後 皆不失祀,而未有興者,周衰其將至矣。」公曰:「謝西之 九州何如?」對曰:「其民沓貪而忍,不可因也。惟謝郟之 間,其冢君侈驕,其民怠沓其君,而未及周德,若更君 而周訓之,是易取也,且可長用也。」公曰:「周其弊乎?」對 曰:「殆於必弊者。《太誓》曰:『民之所欲,天必從之』。今王棄 高明昭顯而好讒慝暗昧,惡角犀豐盈而近頑童,窮 固」去和而取同。夫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以它平。它謂 之和,故能豐長而物生之。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故 先王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 調口,剛四支以衛體,和六律以聰耳,正七體以役心, 平八索以成人,建九紀以立純德,合十數以訓百體, 出千品,具萬方,計億事,材兆物,收《經》入行。請幫助識別此字。極。故王 者居九畡之田,收經入以食兆民,周訓而能用之,龢 樂如一。夫如是,龢之至也,於是乎先王聘后於異姓, 求財於有方,擇臣於諫工,而講以多物,務和同也。聲 一無聽,物一無文,味一無果,物一不講。王將棄是類 而與剸同,天奪之明,欲無弊,得乎?夫虢石父,讒諂巧 從之人也,而立以為卿士,與剸同也。棄聘后「而立內 妾,好窮固也。侏儒戚施,實御在側,近頑童也。周法不 昭,而婦言是行,用讒慝也。不建立卿士,而妖試幸措, 行暗昧也。是物也,不可以久。且宣王之時,有童謠曰: 『檿弧箕服,實亡周國』。」於是宣王聞之,有夫婦鬻是器 者,王使執而戮之。府之小妾生女而非王子也,懼而 棄之。此人也,收以奔褒。褒人有獄,而以為入天之命。 此久矣,其又可為乎?《訓語》有之曰:夏之衰也,褒人之 神化為二龍,以同於王庭,而言曰:「余,褒之二君也。」夏 后卜殺之,與去之,與止之,莫吉。卜請其漦而藏之,吉。 乃布幣焉,而策告之。龍亡而漦在,櫝而藏之。傳郊之 及殷周,莫之發也。及厲王之末,發而觀之,漦流於庭, 不可除也。王使婦人不幃而譟之,化為元黿,以入於 王府。府之童妾,未既齔而遭之,既笄而孕。當宣王而 生,不夫而育,故懼而棄之。為弧服者,方戮在路,夫婦 哀其夜號也,而取之以逸。逃於褒,褒人褒姁有獄,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