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1 (1700-1725).djvu/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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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枝,「固將先奔,既而萃於王卒,可以集事。」從之。曼伯為

右拒,祭仲足為左拒,原繁、高渠彌以中軍奉公,為魚 麗之陳,先偏後伍,伍承彌縫。戰於繻葛,命二拒曰: 動而鼓。蔡、衛、陳皆奔,王卒亂。鄭師合以攻之,王卒大 敗。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軍。祝聃請從之。公曰:「君子 不欲多上人,況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稷無隕多 矣。」夜,鄭伯使祭足勞王,且問左右。

桓王十四年夏,北戎伐齊,鄭太子忽帥師救齊。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六年夏,「北戎伐齊,齊使 乞師於鄭,鄭太子忽帥師救齊。六月,大敗戎師,獲其 二帥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獻於齊。於是諸侯之大 夫戍齊,齊人饋之餼,使魯為其班。後鄭,鄭忽以其有 功也怒,故有郎之師。公之未昏於齊也,齊侯欲以文 姜妻鄭」太子忽,太子忽辭。人問其故,太子曰:「人各有 耦。齊大,非吾耦也。《詩》云:『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國何 為?」及其敗戎師也。齊侯又請妻之,固辭。人問其故,太 子曰:「無事於齊,吾猶不敢。今以君命奔齊之急,而受 室以歸,是以師昏也。民其謂我何?」遂辭諸鄭伯。 桓王十五年秋,鄭人、齊人、衛人伐盟向。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七年「夏,盟、向求成於鄭, 既而背之。秋,鄭人、齊人、衛人伐盟、向。王遷盟、向之民 於郟。」

桓王十八年「冬十二月丙午,齊侯、衛侯、鄭伯與魯戰 于郎。」

按《春秋》桓公十年。按《左傳》,十年冬,「齊、衛、鄭來戰于 郎,我有辭也。初,北戎病,齊諸侯救之,鄭公子忽有功 焉。齊人餼諸侯,使魯次之。魯以周班後鄭,鄭人怒,請 師於齊,齊人以衛師助之。」

桓王十九年「春正月,齊人、衛人、鄭人、宋人盟于惡曹。」 夏五月癸未,鄭伯寤生卒。秋九月,宋人執鄭祭仲。突 歸于鄭。鄭忽出奔衛。

按《春秋》,桓公十一年,盟惡曹,宋人不書。按《左傳》,十 一年春,齊、衛、鄭、宋盟于惡曹。鄭昭公之敗北戎也,齊 人將妻之,昭公辭。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內寵,子無大 援,將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從。夏,鄭莊公卒。初,祭封 人仲足有寵於莊公,莊公使為卿。為公娶鄧曼,生昭 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於鄭莊公,曰雍姞,生厲公。 雍氏宗有寵於宋莊公,故誘祭仲而執之,曰:「不立突, 將死。」亦執厲公而求賂焉。祭仲與宋人盟,以厲公歸 而立之。秋九月丁亥,昭公奔衛。己亥,厲公立。按《公 羊傳》,秋九月,宋人執祭仲。祭仲者何?鄭相也。何以不 名?賢也。何賢乎祭仲?以為知權也。其為知權奈何?古 者鄭國處於留先鄭伯有善於鄫公者,通乎夫人以 取其國而遷鄭焉。而《野留》莊公死,已葬,祭仲將往省 於留,塗出於宋,宋人執之,謂之曰:「為我出忽而立突。」 祭仲不從其言,則君必死,國必亡;從其言,則君可以 生易死,國可以存易亡。少遼緩之,則突可故出,忽可 故反。是不可得則病,然後有鄭國。古人之有權者,祭 仲之權是也。

桓王二十年「冬十一月丙戌,魯侯、鄭伯盟于武父。十 二月,魯及鄭師伐宋。丁未,戰于宋。」

按《春秋》桓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二年,「公欲平宋鄭。 秋,公及宋公盟於句瀆之丘。宋成未可知也,故又會 于虛。冬,又會于龜。宋公辭平,故與鄭伯盟于武父。遂 帥師而伐宋,戰焉,宋無信也。」

桓王二十一年春二月,「魯侯會紀侯、鄭伯。己巳,及齊 侯、宋公、衛侯、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 按《春秋》桓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宋多責賂於 鄭,鄭不堪命,故以紀、魯及齊與宋、衛、燕戰。鄭人來請 修好。

桓王二十二年春正月,魯侯、鄭伯會于曹。夏五月,鄭 伯使其弟語盟于魯。冬十二月,「宋人以齊人、蔡人、衛 人、陳人伐鄭。」

按《春秋》桓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春,會于曹,曹 人致餼。夏,鄭子人來尋盟,且修曹之會。」冬,宋人以諸 侯伐鄭,報宋之戰也。「焚渠門,入及大逵,伐東郊,取牛 首。以太宮之椽歸,為盧門之椽。」

桓王二十三年夏五月,「鄭伯突出奔蔡。鄭世子忽復 歸于鄭。」秋九月,「鄭伯突入于櫟。冬十一月,宋公、魯侯、 衛侯、陳侯會于袲,伐鄭。」

按《春秋》桓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祭仲專,鄭伯 患之,使其婿雍糾殺之,將享諸郊。雍姬知之,謂其母 曰:「父與夫孰親?」其母曰:「人盡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 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將享子於郊,吾惑之 以告。」祭仲殺雍糾,尸諸周氏之汪。公載以出,曰:「謀及 婦人,宜其死也。」夏,厲公出奔蔡。六月乙亥,昭公入。秋, 鄭伯因櫟人殺檀伯而遂居櫟。冬,會于袲,謀伐鄭,將 納厲公也。弗克而還。

莊王元年夏四月,宋公、魯侯、衛侯、陳侯、蔡侯伐鄭。 按《春秋》桓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春正月,會于 曹,謀伐鄭也。」夏伐鄭。秋七月,公至自伐鄭。以飲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