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亭侯,二十二年,徙封賴亭侯,其年改封弘農侯。 黃初二年進爵,徙封燕公,三年為河間王,五年改封 樂城縣,七年徙封鉅鹿。太和六年,改封趙王。幹母有 寵於太祖,及文帝為嗣,幹母有力。文帝臨崩,有遺詔, 是以明帝常加恩意。青龍二年,私通賓客,為有司所」 奏,賜幹璽書誡誨之曰:「《易》稱『開國承家,小人勿用』,《詩》 著『大車惟塵』之誡。自太祖受命創業,深睹治亂之源, 鍳存亡之機,初封諸侯,訓以恭慎之至言,輔以天下 之端士。常稱馬援之遺誡,重諸侯賓客交通之禁,乃 使與犯妖惡同,夫豈以此薄骨肉哉?徒欲使子弟無 過失之愆,士民無傷害之悔耳。高祖」踐阼,祗慎萬機, 申著諸侯不朝之令。朕感詩人《常棣》之作嘉采菽之 義,亦緣詔文曰「若有詔得詣京都」,故命諸王以朝聘 之禮。而楚、中山並犯交通之禁,趙宗、戴捷咸伏其辜。 近東平王復使屬官毆壽張吏,有司舉奏,朕裁削縣 令。有司以曹纂、王喬等因九族時節,集會王家,或非 其時,皆違禁防。朕惟王幼少,有恭順之素,加受先帝 顧命,欲崇恩禮,延乎後嗣,況近在王之身乎?且自非 聖人,孰能無過?已詔有司宥王之失。古人有言:「戒慎 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弗聞,莫乎見隱,莫顯乎微, 故君子慎其獨焉。」叔父茲率先聖之典,以纂乃先帝 之遺命,戰戰兢兢,靖恭厥位,稱朕意焉。景初、正元、景 元中,累增邑,并前五千戶。
按註《魏略》曰:「幹一名良,本陳妾子。良生而陳氏死,太 祖令王夫人養之。良年五歲而太祖疾困,遺令語太 子言:『此兒三歲亡母,五歲失父,以累汝也』。太子由是 親待隆於諸弟。良年小,常呼文帝為阿翁。帝謂良曰: 『我,汝兄耳』。文帝又愍其如是,每為涕淚。」
臨邑殤公子上
按:《三國魏志》本傳:「孫姬生臨邑殤公子上,早薨,太和 五年追封諡,無後。」
楚王彪
按《三國魏志》本傳:「孫姬生楚王彪,字朱虎。建安二十 一年,封壽春侯。黃初二年進爵,徙封汝陽公。三年封 弋陽王。其年徙封吳王。五年改封壽春縣。七年,徙封 白馬。太和五年冬,朝京都。六年,改封楚。初,彪來朝犯 禁,元年為有司所奏,詔削縣三,戶千五百。二年,大赦, 復所削縣。景初三年,增戶五百,并前三千戶。嘉平元」 年,兗州刺史令狐愚與太尉王淩謀迎彪都許昌,乃 遣傅及侍御史就國案驗,收治諸相連及者。廷尉請 徵彪治罪,於是依漢燕王旦故事,使兼廷尉、大鴻臚, 持節賜彪璽書切責之,使自圖焉。彪乃自殺,妃及諸 子皆免為庶人,徙平原。彪之官屬以下及監國謁者, 坐知情無輔導之義,皆伏誅。國除,為淮南郡。正元元 年,詔曰:「故楚王彪背國附奸,身死嗣替,雖自取之,猶 哀矜焉。夫含垢藏恥,親親之道也。其封彪世子嘉為 常山真定王。景元元年,增邑并前二千五百戶。」 按註孔衍《漢魏春秋》載璽書曰:「夫先王行賞不遺仇 讎,用戮不違親戚,至公之義也。故周公流涕而決二 叔之罪,孝武傷懷而斷昭」平之獄,古今常典也。惟王, 國之至親,作藩於外,不能祇奉王度,表率宗室,而謀 於奸邪,乃與太尉王淩、兗州刺史令狐愚搆通逆謀, 圖危社稷,有悖忒之心,無忠孝之意。宗廟有靈,王其 何面目以見先帝?朕深痛王自陷罪辜,既得王情,深 用憮然。有司奏王「當就大理。朕惟公族甸師之義,不 忍肆王市」朝,故遣使者賜書,「王自作孽,匪由於他。燕 剌之事,宜足以觀,王其自圖之。」
剛殤公子勤
按:《三國魏志》本傳:「孫姬生剛,殤公子勤,早薨,太和五 年追封諡,無後。」
穀城殤公子乘
按:《三國魏志》本傳:「李姬生穀城殤公子乘,早薨,太和 五年追封諡,無後。」
郿戴公子整
按《三國魏志》本傳:「李姬生郿戴公子整,奉從叔父郎 中紹後。建安二十二年,封郿侯。二十三年薨,無子。黃 初二年追進爵,諡曰戴公。以彭城王據子範奉整後, 三年,封平氏侯,四年,徙封成武,太和三年,進爵為公。 青龍三年薨,諡曰悼公。無後。四年,詔以範弟東安鄉 公闡為郿公,奉整後。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千八 百戶。」
靈殤公子京
按:《三國魏志》本傳:「李姬生靈殤公子京,早薨,太和五 年追封諡,無後。」
樊安公均
按《三國魏志》本傳:「周姬生樊安公均,奉叔父薊恭公 彬後。建安二十二年,封樊侯。二十四年薨。子抗嗣。黃 初二年,追進公爵,諡曰樊安公。三年,徙封抗薊公。四 年,徙封屯留公。景初元年薨,諡曰定公。子諶嗣。景初、 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千九百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