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3 (1700-1725).djvu/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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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祿俸,用度無節,酣醉已後,多所乞丐,於諸王之 中,最為貧窶。高宗每矜之,特加賞賜。伯固雅性輕率, 好行鞭捶,在州不知政事,日出田獵,或乘眠轝,至於 草間,輒呼民下從遊,動至旬日,所捕獐鹿,多使生致。 高宗頗知之,遣使責讓者數矣。十年,入朝,又為侍中、 鎮右將軍,尋除護軍將軍。其年,為國子祭酒,領左驍 騎將軍,侍中、鎮右並如故。伯固頗知元理,而墮業無 所通,至於擿句問難,「往往有奇意。為政嚴苛,國學有 惰遊不修習者,重加檟檚,生徒懼焉。由是學業頗進。」 十二年,領宗正卿。十三年,為使持節、都督揚南徐東 陽南豫四州諸軍事、揚州刺史,侍中、將軍如故。後主 初在東宮,與伯固甚相親狎。伯固又善嘲謔,高宗每 宴集多引之。叔陵在江州,心害其寵,陰求疵瑕,將中 之以法。及叔陵入朝,伯固懼罪,諂求其意,乃共訕毀 朝賢,歷詆文武,雖耆年高位,皆面折之,無所畏忌。伯 固性好射雉,叔陵又好開發蒙墓,出遊野外,必與偕 行,於是情好大葉,遂謀不軌。伯固侍禁中,每有密語, 必報叔陵。及叔陵出奔東府,遣使告之。伯固單騎馳 赴,助叔陵指揮,知事不捷,便欲遁走。會四門已閉,不 得出,因同趣白楊道臺。馬客至,為亂兵所殺。屍於東 昌館門,時年二十八。詔曰:「伯固同茲悖逆,殞身途路, 今依外議,意猶弗忍,可特許以庶人禮葬。」又詔曰:「伯 固隨同巨逆,自絕於天,俾無遺育,抑有恆興。但童孺 靡識,兼豫《葭莩》,寘之甸人,良以惻憫。及伯固所生王 氏,可並特宥為庶人,國除。」

晉安王伯恭

按《陳書》本傳,「晉安王伯恭,字肅之,世祖第六子也。天 嘉六年,立為晉安王。尋為平東將軍、吳郡太守,置佐 史。時伯恭年十餘歲,便留心政事,官曹治理。太建元 年,入為安前將軍、中護軍,遷中領軍。尋為中衛將軍、 揚州刺史,以公事免。四年,起為安左將軍,尋為鎮右 將軍,特進,給扶。六年,出為安南將軍、南豫州刺史。九」 年,入為安前將軍、祠部尚書。十一年,進號「軍師將軍」、 尚書右僕射。十二年,遷僕射。十三年,遷左僕射。十四 年,出為安南將軍、湘州刺史,未拜。至德元年,為侍中、 中衛將軍、光祿大夫。丁所生母憂,去職。禎明元年,起 為中衛將軍、右光祿大夫,置佐史,扶並如故。三年入 關。隋大業初為成州刺史、太常卿。

衡陽王伯信

按《陳書》本傳,「衡陽王伯信,字孚之,世祖第七子也。天 嘉元年,衡陽獻王昌自周還朝,於道薨。其年世祖立 伯信為衡陽王,奉獻王祀。尋為宣惠將軍、丹陽尹,置 佐史。太建四年,為中護軍。六年,為宣毅將軍、揚州刺 史,尋加侍中、散騎常侍。十一年,進號鎮前將軍、太子 詹事,餘並如故。禎明元年,出為鎮南將軍、西衡州刺」 史。三年,隋軍濟江,與臨汝侯方慶並為西衡州刺史 王勇所害,事在《方慶傳》。

廬陵王伯仁

按《陳書》本傳:「廬陵王伯仁,字壽之,世祖第八子也。天 嘉六年,立為廬陵王。太建初,為輕車將軍,置佐史。七 年,遷冠軍將軍、中領軍,尋為平北將軍、南徐州刺史。 十二年,為翊左將軍、中領軍。禎明元年,加侍中、國子 祭酒,領太子中庶子。三年入關,卒於長安。長子番,先 封湘濱侯,隋大業中為資陽令。」

江夏王伯義

按《陳書》本傳:「江夏王伯義,字堅之,世祖第九子也。天 嘉六年,立為江夏王。太建初,為宣惠將軍、東揚州刺 史,置佐史。尋為宣毅將軍、持節、散騎常侍、都督合霍 二州諸軍事、合州刺史。十四年,徵為侍中、忠武將軍、 金紫光祿大夫。禎明三年入關,遷於瓜州,於道卒。長 子元基先封湘潭侯,隋大業中為穀熟縣令。」

武陵王伯禮

按《陳書》本傳,「武陵王伯禮,字用之,世祖第十子也。天 嘉六年,立為武陵王。太建初,為雲旗將軍,持節都督 吳興諸軍事、吳興太守。在郡恣行暴掠,驅錄民下,逼 奪財貨,前後委積,百姓患之。太建九年,為有司所劾。 上曰:『王年少,未達治道,皆由佐史不能匡弼所致,特 降軍號,後若更犯,必致之以法』。」有司不言,與同罪。十 一年春,被代徵還,伯禮遂遷延不發。其年十月,散騎 常侍、御史中丞徐君敷奏曰:「臣聞車屨不俟,君命之 通規;夙夜匪懈,臣子之恆節。謹案雲旗將軍、持節都 督吳興諸軍事、吳興太守、武陵王伯禮,昔擅英猷,久 馳令問,惟良寄重,枌鄉。是屬聖上愛育黔黎,留情政 本,共化求瘼,早赴皇心。遂復稽緩歸驂,取移涼燠,遲 回去鷁,空淹載路。淑慎未彰,違惰斯在,繩愆檢跡,以 為懲戒。臣等參議,以見事免伯禮所居官,以王還第。 謹以白簡奏聞。」詔曰:「可。」禎明三年入關。隋大業中為 散騎侍郎、臨洮太守。

永陽王伯智

按《陳書》本傳:「永陽王伯智,字策之,世祖第十二子也。 少敦厚,有器局,博涉經史。太建中,立為永陽王。尋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