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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4 (1700-1725).djvu/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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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邸,王子孫幾二十人,皆自環衛序遷其官,今居南 班者止師夔一人,非所以強本支而固磐石也。前未 建秀邸時,欲賦以祿,則不免責以吏事。今已建邸而 猶責吏事,他日或不免於議,治則傷恩,不則廢法,曷 歸之南班,俾無吏責而享富貴。」遂詔伯圭諸子得換 班。紹興二年,除判太宗正事,建請別立宗學以教宗 子。超拜太師,免奉朝請。尋改崇信軍節度使,賜第還 湖州,尋薨於家。訃聞,帝為輟朝三日,追封崇王,諡憲 靖。伯圭性謙謹,不以近屬自居,每日見,行家人禮。雖 宴私隆洽,執臣節愈恭。一日,孝宗問潛龍時事,伯圭 辭曰:「老臣矣。」不復能記。問至再三,終不言。帝笑曰:「何 太謹也!」益愛重之。嘗欲廣其居,並湖為複閣,有司既 度材矣,伯圭固辭而止。阜陵成,遷中書令,凡五讓。寧 宗嘉其志,詔別議褒崇之禮,贈贊拜不名,肩輿至殿 門。子九人:師夔,師揆,師垂,師卨,師禹,師皋,師巖,師彌, 師貢。

新安郡王師夔

按《宋史秀王傳》:「崇憲靖王伯圭長子師夔,字汝一,初 以祖恩補官,調太平州蕪湖簿。隆興元年,改右承務 郎,歷台州、秀州通判,直祕閣,尋知徽州,新學舍,進直 徽猷閣,知湖州。時歸附從軍而廩於湖者眾,不能給。 師夔請增廩,仍別給僦屋錢以安其心。帝稱善,詔諸 郡行之。除直龍圖閣,遷浙西提刑,改江東運判。建康」 務場往往奪民利,為害滋甚,師夔首罷之。守臣以郡 計所資,詣師夔請復舊,不從。池州軍帥霍政與守臣 交上書相攻,詔師夔究曲直。政密遣人求庇,師夔斥 之,具言狀,政坐罷去。改祕閣修撰、知明州兼沿海制 置使,加敷文閣待制,轉永慶軍承宣使。紹熙元年,侍 父入覲,除興寧軍節度使。寧宗即位,加檢校少保,充 阜陵橋道頓遞使。阜陵成,遷開府儀同三司。侍父歸 父薨未踰月,師夔亦卒,年六十一。贈少師,追封新安 郡王。

灃恭惠王師揆

按《宋史秀王傳》:「崇憲靖王伯圭第二子師揆,字元輔, 初補右承務郎,奉祠,除添差湖州簽判,改婺州通判, 加直祕閣。守臣韓元吉薦其材,上以問史浩,浩言其 聰爽可任。召對,除江東提舉,奏免失陷常平人,毋責 償。改淮南漕,尋遷淮西提刑兼提舉,領屯田事。奏以 荒圩給軍士,其屯田為民世業者勿奪,從之。及代去」, 吏請獻羨錢二十萬,師揆曰:「後將病民矣。」除直祕閣, 改江東轉運副使,加祕閣修撰、知明州。紹興元年,授 觀察使。寧宗即位,除奉國軍承宣使,尋陞節度使。召 見,賜肩輿,超檢校太保、開府儀同三司,充萬壽觀使, 襲封嗣秀王。開禧元年,奉朝請。嘉定七年薨,贈太傅, 追封灃王,諡恭惠。

和端肅王師禹

按《宋史秀王傳》:「崇憲靖王伯圭第五子師禹,由保康 軍節度使除開府儀同三司,襲封嗣秀王,嘉定十六 年薨,贈太傅,追封和王,諡端肅。」

越國忠憲公希言

按《宋史》本傳:「希言,字若訥,惠王令懬元孫也。淳熙十 四年登第,調衢州司戶。合郡民以計,表其坊里,標其 戶數,為圖獻於守,守才之。西安令不職,守檄希言攝 邑,漕善令。會嚴州請復烏龍嶺稅場,檄希言往訪之, 俾令得復職。希言力陳烏龍不當復,漕怒曰:『衢已復 孔步、章戴二場,何烏龍獨不可復』?希言謂二場當併」 罷去。漕不能奪,二場竟亦廢。改吉州司理。屬邑有誣 人以殺人罪者,吏治之急,囚誣服。希言鞫得實,檄縣 他捕,乃得真盜。用楊萬里、周必大薦,授臨安府司法, 改淮西總所幹辦。移書約諸郡,綱必時發,至即受納, 無滯留。始至,軍庫見錢不滿千緡,比去,庫錢充溢。知 臨安仁和縣,闢學宮四百餘畝。適大旱,蝗集御前蘆 場中,亙數里,希言欲去蘆以除害。中使沮其策,希言 驅卒燔之。臨平塘隄決,希言督役,親捧土投石,兵民 爭奮。隄成,因築重隄,後不復決。民病。和買絹折錢重, 希言節公費代其輸。除太社令,遷樞密院編修官兼 右司。上言:「諸將但務城守,敵來不拒,去不復追,異時 之憂,殆不止保江而已。宜諭諸將,一軍受圍,諸軍共 守,敵不渡淮則均受賞,以戰為守,毋以守為守。」遷宗 正丞,請南班得與輪對,許之。累遷祕書丞、著作郎、軍 器少監,皆兼右司,又充密院檢詳,為宰屬、樞掾凡六 年。奉祠去。嘉定十七年卒,年六十一。贈資政殿大學 士,封越國公,諡忠憲。子與權,登進士第,再中刑法科, 官至開府儀同三司。

成國公希懌

按《宋史》本傳:「希懌,字伯和,燕王八世孫。登淳熙十四 年進士第。趙汝愚帥福建,希懌為屬吏,嘗言治人如 修身,治政如理家,愛民如處昆弟。取古今官著惠愛 者,緝為一編,曰:『是吾師矣』。汝愚嘉之,薦於憲辛棄疾。 棄疾尚氣,僚吏不敢與可否,希懌獨盡言無所避。屬 邑侯官苦稅重,每不登額,希懌稽核公帑羨錢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