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4 (1700-1725).djvu/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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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得全軍而返。權景宣攻克豫州,尋以洛陽圍解,亦引

軍退。楊𢷋於軹關戰沒,護於是班師,以無功與諸將 稽首請罪,帝弗之責也。天和二年,護母薨,尋有詔起 令視事。四年,護巡歷北邊城鎮,至靈州而還。五年,又 詔曰:「光宅曲阜,魯用郊天之樂;地處參墟,晉有大蒐 之禮。所以言時計功,昭德紀行。使持節、太師、都督中 外諸軍事、柱國大將軍、大冢宰、晉國公,體道居貞,含 和誕德,地居戚右,才表棟隆。國步艱難,寄深夷險,皇 綱締構,事均休戚。故以跡冥殆庶,理契如仁。今文軌 尚隔,方隅猶阻,典策未備,聲名多關,宜賜軒懸之樂, 六佾之舞。」護性甚寬和,然暗於大體,自恃建立之功, 久當權軸,凡所委任,皆非其人。兼諸子貪殘,僚屬縱 逸,恃護威勢,莫不蠹政害民,上下相蒙,曾無疑慮。高 祖以其暴慢,密與衛王直圖之。七年三月十八日,護 自同州還,帝御文安殿見護訖,引護入含仁殿,朝皇 太后。先是,帝於禁中見護,常行家人之禮。護謁太后, 太后必賜之坐,帝立侍焉。至是護將入,帝謂之曰:「太 后春秋既尊,頗好飲酒,不親朝謁,或廢引進,喜怒之 間,時有乖爽。比雖犯顏屢諫,未蒙垂納。兄今既朝拜, 願更啟請。」因出懷中《酒誥》以授護曰:「以此諫太后。」護 既入,如帝所戒,讀示太后。未訖,帝以玉珽自後擊之, 護踣於地。又令宦者何泉以御刀斫之,泉惶懼,斫不 能傷。時衛王直先匿於戶內,乃出斬之。初,帝欲圖護, 王軌、宇文神舉、宇文孝伯頗豫其謀。是日,軌等並在 外,更無知者。殺護訖,乃召宮伯長孫覽等告之,即令 收護子柱國、譚國公會、大將軍、莒國公至、崇業公靜、 正平公乾嘉及乾基、乾光、乾蔚、乾祖、乾威等,并柱國 侯伏侯龍恩、龍恩弟大將軍萬壽、大將軍劉勇、中外 府司錄尹公正袁傑、膳部下大夫李安等,於殿中殺 之。齊王憲白帝曰:「李安出自皂隸,所典唯庖廚而已。 既不預時政,未足加戮。」高祖曰:「公不知耳。世宗之崩, 安所為也?」十九日,詔曰:「君親無將,將而必誅。太師、大 冢宰晉公護,地實宗」親,義兼家國,爰初草創,同濟艱 難,遂任總朝權,寄深國命。不能竭其誠效,罄以心力, 盡事君之節,申送往之情。朕兄故略陽公,英風秀遠, 神機穎悟,地居聖嗣,禮歸當璧。遺訓在耳,忍害先加, 永尋摧割,貫切骨髓。世宗明皇帝聰明神武。闕二字藏 智。護內懷凶悖,外託尊崇,凡厥臣民,誰亡怨憤。朕纂 承洪基,十有三載,委政師輔,責成宰司。護志在無君, 義違臣節,懷茲蠆毒,逞彼狼心,任情誅暴,肆行威福。 朋黨相扇,賄貨公行,所好加羽毛,所惡生瘡痏。朕約 已菲躬,「情存庶政,每思施寬惠下,輒抑而不行。遂使 戶口凋殘,征賦勞劇,家無日給,民不聊生。且三方未 定,邊隅尚阻,疆場待戎旗之備,武夫資扞城之力。」侯 伏龍恩、萬壽、劉勇等,未效庸勳,先居上將,高門峻宇, 甲第彫牆,實繁有徒,同惡相濟。民不見德,唯利是視。 百姓嗷嗷,道路以目,「含生業業,相顧鉗口。常恐七百 之基,忽焉顛墜,億兆之命,一旦阽危,上累祖宗之靈, 下負蒼生之責。今肅正典刑,護已即罪,其餘凶黨,咸 亦伏誅。氛霧既清,遐邇同慶。朝政惟新,兆民更始。可 大赦天下,改天和七年為建德元年。」護世子訓為蒲 州刺史。其夜遣柱國、越國公盛乘傳往蒲州,徵訓赴 京師,至同州,賜死。護長史代郡叱羅協、司錄弘農馮 遷及所親任者皆除名。護子昌城公深使突厥,遣開 府宇文德齎璽書就殺之。三年,詔復護及諸子先封, 諡護曰「蕩」,並改葬之。

宋獻公震

按《周書文帝諸子傳》,文帝十三子,姚夫人生世宗,後 宮生宋獻公震。文元皇后生孝閔皇帝,文宣皇后叱 奴氏生高祖衛剌王直達,步干妃生齊王憲,王姬生 趙僭王招,後宮生譙孝王儉、陳惑王純、越野王盛、代 奰王達、冀康公通、滕聞王逌。」按本傳,「震字彌俄突, 幼而敏達。年十歲,誦《孝經》《論語》《毛詩》。後與世宗俱受 《禮記尚書》於盧誕。大統十六年,封武邑公,二千戶。尚 魏文帝女,其年薨。保定元年,追贈使持節、柱國大將 軍、少師、大司馬、大都督、青徐等十州諸軍事、青州刺 史,進封宋國公,增邑并前一萬戶。無子,以世宗第三 子寔為嗣。

衛剌王直

按《周書》本傳,「直字豆羅突。魏恭帝三年,封秦郡公,邑 一千戶。武成初,出鎮蒲州,拜大將軍,進衛國公,邑萬 戶。保定初,為雍州牧,尋進柱國,轉大司空,出為梁州 總管。天和中,陳湘州刺史華皎舉州來附,詔直督綏 德公陸通、大將軍田弘、權景宣、元定等兵赴援,與陳 將淳于量、吳明徹等戰於沌口。直軍不利,元定遂投」 江南,直坐免官。直,高祖母弟,性浮詭,貪狠無賴,以晉 公護執政,遂貳於帝而昵護。及沌口還,慍於免黜,又 請帝除之,冀得其位。帝夙有誅護之意,遂與直謀之。 及護誅,帝以齊王憲為大冢宰。直既乖本望,又請為 大司馬,欲總知戎馬,得擅威權。帝揣知其意,謂之曰: 「汝兄弟長幼有序,寧可反居下列也?」以為大司徒。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