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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4 (1700-1725).djvu/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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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西,昔海陵居之矣,論者為不可。雖時與事異,人之 多言,尚或可畏,又王之心亦弗遑舍,願罷之,成王以 寵為懼之美。」帝悟,乃止。時皇太子承乾病蹇,泰以計 傾之,乃引駙馬都尉柴令武、房遺愛等布腹心,而韋 挺、杜楚客相繼攝府事。二人者為泰要結中朝臣津 介,賂遺群臣,更附為朋黨。承乾懼,陰遣人稱泰府典 籤,詣元武門上封帝省之書,言泰罪。帝怒,即遣捕詰, 不獲。既而太子敗,帝陰許立泰,岑文本、劉洎請,遂立 泰為太子。長孫無忌固欲立晉王,帝以太原石文有 治萬吉,復欲從無忌。泰微知之,因語晉王:「爾善元昌, 得無及乎?」王憂甚,帝怪之,以故對,帝憮然悟。會召承 乾譴勒,承乾曰:「臣貴為太子,尚何求?但為泰所圖,與 朝臣謀自安爾。無狀之人,遂教臣為不軌事。若泰為 太子,正使其得計耳。」帝曰:「是也。有。如立泰,則副君可 詭求而得。使泰也立,承乾,治俱死;治也立泰,承乾可 無它。」即幽泰將作監,解雍州牧、相州都督、左武候大 將軍,降王東萊。因詔:「自今太子不道,藩王窺望者,兩 棄之,著為令。」然帝猶謂無忌曰:「公勸我立雉奴,雉奴 仁懦,得無為宗社憂,奈何?」雉奴,高宗小字泰,尋改王 順陽,居均州之鄖鄉。帝常持泰表,語左右曰:「泰文辭 可喜,豈非才士?我心念泰無已時,但為社稷計,遣居 外,使兩相完也。」二十一年,進王濮。高宗即位,詔泰開 府置僚屬,車服羞膳異等。薨鄖鄉,年三十五,贈太尉、 雍州牧。二子:欣、徽。欣嗣王,武后時,為酷吏所陷,貶昭 州別駕。薨。子嶠,神龍初得嗣王,開元中為國子祭酒, 以罪貶鄧州別駕。薨。徽,封新安郡王。

按《舊唐書》本傳:「太宗幽泰於將作監,下詔曰:『朕聞生 育品物,莫大乎天地;愛敬罔極,莫重乎君親。是故為 臣貴於盡忠,虧之者有罰;為子在於行孝,違之者必 誅。大則肆諸市朝,小則終貽黜辱。雍州牧、相州都督、 左武候大將軍、魏王泰,朕之愛子,實所鍾心。幼而聰 令,頗好文學,恩遇極於崇重,爵位逾於寵章。不思聖 哲之誡,自搆驕僭之咎,惑讒諛之言,信離間之說。以 承乾雖居長嫡,久𦆑痾恙,潛有代宗之望,靡思孝義 之則。承乾懼其凌奪,泰亦日增猜阻,爭結朝士,競引 凶人,遂使文武之官,各有託附,親戚之內,分為朋黨。 朕志存公道,義在無偏,彰厥巨舋,兩從廢黜,非惟作 則四海,亦自貽範百代。可解泰雍州牧、相州都督、左 武候大將軍,降封東萊王』。」

庶人祐

按《唐書》本傳:「庶人祐,字贊,武德八年王宜陽,進王楚, 又王燕,已乃封齊,領齊州都督。貞觀十一年,始歸國。 明年入朝,以疾留京師。其舅尚乘直長陰弘智,憸人 也,說祐曰:『王兄弟多,即上萬歲後何以自全?要須得 士自助』。」乃引客燕。弘亮謁祐,祐悅,賜金帛,使募劍客。 十五年還州。初,帝用王府長史、司馬,必取骨鯁敢言 者,有過失輒聞。而祐溺群小,好弋獵,長史薛大鼎屢 諫不聽。帝以輔王無狀,免之,更用權萬紀。萬紀性剛 急,以法繩祐。有昝君謨、梁猛虎者,騎射得幸,萬紀斥 之,祐私引與狎昵。帝數以書讓祐,萬紀恐并獲罪,即 說祐曰:「王,上愛子,上欲王改悔,故數教責。王誠能飭 躬引咎,萬紀請入朝言之,上意宜解。」祐因上書謝罪。 萬紀見帝,言祐且自新,帝悅,厚賜萬紀而仍譙戒祐。 祐聞萬紀見勞,而己蒙責,以為賣己,益不平。會萬紀 又以疑貳繫君謨等,制祐不出國門,悉𣊻祐罪于朝。 祐不勝忿,有詔刑部尚書劉德威臨訊,頗實,帝召祐、 萬紀還京師,祐與燕弘亮等謀,射殺萬紀,支解之。左 右勸祐遂發兵,乃募城中男子年十五以上悉發,私 署左、右上柱國、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托東、托西 等王,斥庫貲行賞,驅人築堞,浚隍,繕甲兵,人惡之,皆 夜縋亡去。詔兵部尚書李勣與劉德威發便道兵討 之。祐日夜引弘亮等五人對其妃宴樂,語官軍則弘 亮妄言:「王毋憂」,右手持酒啗,左手刀拂之,祐信愛弘 亮,聞之喜。帝手敕祐曰:「吾常戒汝勿近小人,正為此 耳。往,吾子今國讎我,上慚皇天,下愧后土。」題畢,涕而 遣祐檄諸縣,縣輒以聞。祐窮蹙,上表曰:「臣,帝子也,為 萬紀讒搆。上天降靈,罪人斯得。臣狂失心,惝怳驚悸, 左右無兵,即欲顛走,所以頗仗械以自衛護。」時勣未 至,而青、淄等州兵已集,或勸祐虜子女走《豆子䴚》為 盜,計未決,兵曹杜行敏夜勒兵鑿垣入,祐與弘亮等 閉門拒。至日中,行敏呼曰:「吾為國討賊,不速降,且焚 士積薪!」祐乃出,執送京師,賜死內侍省,貶為庶人,葬 以國公禮。詔齊州給復一年,擢行敏巴州刺史,封南 陽郡公。祐喜養鬥鴨,方未反,狸齚鴨四十餘,絕其頭 去。及敗,牽連誅死者凡四十餘人。祐之亂,州人羅石 頭數祐罪,以刀直前刺祐,不克,殺之。詔贈亳州刺史。 嘗引騎徇邑聚,野人高君狀曰:「上親平寇難,土地甲 兵不勝計。今王以數千人為亂,猶一手搖泰山,又如 君父何?」祐擊禽之,愧其言,不能殺。詔擢榆杜令。 按《舊唐書》本傳:太宗手詔祐曰:「吾常誡汝勿近小人, 正為此也。汝素乖誠德,重惑邪言,自延伊禍,以取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