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6 (1700-1725).djvu/2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懷傷。主者其詳議諸應立後者以聞。」

成帝咸康二年詔求衛公山陽公近屬以承祀

按《晉書成帝本紀》,咸康二年冬十月詔曰:「歷觀先代, 莫不褒崇明祀,賓禮三恪。故杞、宋啟土,光於周典;宗 姬侯衛,垂美漢冊。自頃喪亂,庶邦殄悴,周漢之後,絕 而莫繼。其詳求衛公、山陽公近屬,有履行修明可以 繼承其祀者,依舊典施行。」

穆帝升平元年陳留王表稱疾廢積年求立後廷議不依

按《晉書穆帝本紀》,不載。按杜佑《通典》,升平元年,陳 留王勵表稱:「廢疾積年,不可以奉祭祀,請依《春秋》之 義,求以立後。」太學博士曹耽議:「《春秋》之義:後立子以 貴不以長,蓋以為宗廟主故也。晉公族穆子有廢疾, 以讓其弟;衛襄公嗣子縶,足不能行,立其弟。晉、衛皆 廢嫡立庶者,明臣之義,終無執祭朝見之期,以之居 位,違犯情禮故也。《禮》,有故,使人攝祭,非終身疾者。勵 為君王故事,未有諸侯以疾去國成比。」胡訥議:「孟縶 立弟,異於陳留二王之後,禮不宜廢。」太常王彪之奏: 「臣按訥、耽二議,為許其所陳也,各無明文。臣以為經 史所記,未有南面稱孤而以疾病退為庶人者也。勵 纂封先代,近四十年,位在朝賓,今以疾」退。既廢之後, 若同庶人,則名賤而役廝;處以朝官,則職替而班下; 以舊禮,則制重而無位。量茲三義,莫知其禮。宗廟享 祭,禮有假攝,古今依禮行之,有由來矣。

升平二年冬十月乙丑,《陳留王曹勵》薨。

按:《晉書穆帝本紀》云云。

哀帝興寧元年冬十月甲申立陳留王世子恢為王按晉書哀帝本紀云云

孝武帝太元三年夏五月庚午陳留王曹恢薨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太元八年十一月壬子立《陳留王世子靈誕》為陳留 王。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太元十二年,依廷議,皇太子班次,宜在陳留王之下, 陳留王朝會,應有常次。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不載。按杜佑《通典》,「太元十二 年,博士庾弘之等議,陳留王前代之後,遇以上賓之 禮。皇太子雖國之儲副,在人臣之位,今謂班次宜在 王下。又按僕射王彪之以為禪讓之始,王與繼嗣之 末孫,降殺殊矣。是以春秋之會,杞不異列,宋不殊位。」 今陳留王朝會自任其來,則無繩墨之準;既以來朝, 則應有常次。至於大會升殿,雖在上位,亦無殊別之 座,名同《朝錄》,將事有例。且《朝錄》蓋是紀官名之簡。制 曰:「可。」

時陳留嗣王薨,王彪之議:「山陽公薨,故事給絹二百疋。山陽公於今稍遠,可特給布絹二百疋,錢三十萬,宜小優於山陽也。」

高祖永初元年封晉帝為零陵王

按《宋書高祖本紀》,「永初元年夏六月丁卯,即皇帝位, 封晉帝為零陵王,令食一郡,載天子旌旗,乘五時副 車,行晉正朔,郊祀天地,禮樂制度,皆用《晉典》。上書不 為表,答表不稱詔。」

永初二年,零陵王薨,《喪禮》一依魏明帝服山陽公故 事。

按《宋書高祖本紀》,「二年秋九月己丑,零陵王薨。車駕 三朝,率百僚舉哀於朝堂,一依魏明帝服山陽公故 事,太尉持節監護,葬以晉禮。」按《褚叔度傳》,叔度長 兄秀之,秀之妹,恭帝后也。高祖受命,徙太常。秀之弟 淡之,高祖受命為侍中,兄弟並盡忠事高祖。恭帝每 生男,輒令方便殺焉,或誘賂內人,或密加毒害,前後 非一。及恭帝遜位,居秣陵宮,常懼見禍,與褚后共止 一室,慮有酖毒,自煮食於床前。高祖將殺,不欲遣人 入內,令淡之兄弟視褚后。褚后出別室,相見兵人,乃 踰垣而入,進藥於恭帝,不肯飲,曰:「佛教自殺者不復 得人身。」乃以被掩殺之。

文帝元嘉 年荀伯子表零陵王位在陳留王上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按《荀伯子傳》:伯子遷散騎 常侍,本邑大中正。又上表曰:「伏見百官位次,陳留王 在零陵王上,臣愚竊以為疑。昔武王克殷,封神農之 後於焦,黃帝之後於祝,帝堯之後於薊,帝舜之後於 陳,夏後於杞,殷後於宋,杞、陳並為列國,而薊、祝、焦無 聞焉。斯則褒崇所承,優於遠代之顯驗也。是以《春秋》 次」序諸侯,宋居杞、陳之上。考之近世,事亦有徵。晉太 始九年,詔賜山陽公劉康子弟一人爵關內侯,衛公 姬署、宋侯孔紹子一人駙馬都尉。又太始三年,太常 上博士劉憙等議,稱「衛公署於大晉,在三恪之數,應 降稱侯。臣以零陵王位宜在陳留王之上。」上從之。 元嘉十三年,零陵王太妃薨,追崇為皇后,以晉禮葬 之。

按《宋書文帝本紀》,元嘉十三年「秋七月己未,零陵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