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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6 (1700-1725).djvu/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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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妻之。鄭伯許之,乃成昏。

桓王五年夏四月甲辰,鄭公子忽如陳逆婦媯。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隱公八年:「夏四月甲辰,鄭公 子忽如陳,逆婦媯。辛亥,以媯氏歸。甲寅,入於鄭。陳鍼 子送女,先配而後祖。鍼子曰:『是不為夫婦,誣其祖矣。 非禮也,何以能育』?」

桓王十年春三月,齊侯、魯侯、陳侯、鄭伯會於稷,以成 宋亂。

按:《春秋》,桓公二年。

桓王十三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陳侯鮑卒,公子佗殺 太子免而自立。夏,葬陳桓公。」秋,蔡人、衛人、陳人從王 伐鄭。

按《春秋》桓公五年。按《左傳》,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 陳侯鮑卒,再赴也。於是陳亂,文公子佗殺太子免而 代之。公疾病而亂作,國人分散,故再赴。夏,王奪鄭伯 政,鄭伯不朝。秋,王以諸侯伐鄭。鄭伯禦之。王為中軍, 虢公林父將右軍,蔡人、衛人屬焉。周公黑肩將左軍, 陳人屬焉。鄭子元請為左拒以當蔡人,衛人為右拒 以當陳人,曰:「陳亂,民莫有鬥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 顧之,必亂。蔡、衛不枝,固將先奔。既而萃於王卒,可以 集事。」從之。曼伯為右拒,祭仲足為左拒,原繁、高渠彌 以中軍奉公,為魚麗之陳,先偏後伍,伍承彌縫。戰於 繻葛,命二拒曰:「旝動而鼓。」蔡、衛、陳皆奔,王卒亂。鄭師 合以攻之,王卒大敗。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軍。祝聃 請從之。公曰:「君子不欲多上人,況敢陵天子乎?苟自 救也,社稷無隕多矣!」夜,鄭伯使祭足勞王,且問左右。 按《史記陳世家》:桓公弟佗,其母蔡女,故蔡人為佗殺 五父及桓公。太子免而立佗,是為厲公。

桓王十四年秋。「蔡人殺陳佗而立桓公之子躍。」 按《春秋》桓公六年。

「佗立踰年不稱爵」者,篡立未會諸侯也。

按《公羊傳》「蔡人殺陳佗。」陳佗者何?陳君也。陳君則曷 為謂之陳佗?絕也。曷為絕之?賤也。其賤奈何?外淫也。 惡乎淫?淫乎蔡,蔡人殺之。按《穀梁傳》「蔡人殺陳佗。」 陳佗者,陳君也。其曰陳佗何也?匹夫行,故匹夫稱之 也。其匹夫行奈何?陳侯憙獵,淫獵於蔡,與蔡人爭禽。 蔡人不知其是陳君也而殺之。何以知其是陳君也? 兩下相殺,不道。其不地,於蔡也。

按《史記·陳世家》,「厲公取蔡女。蔡女與蔡人亂。厲公數 如蔡淫。七年,厲公所殺桓公太子免之三弟,長曰躍, 中曰林,少曰杵臼,共令蔡人誘厲公以好女,與蔡女 共殺厲公而立躍,是為利公。」利公者,桓公子也。 桓王十九年「秋九月,宋公、陳侯、魯公子柔、蔡叔盟于 折。」

按:《春秋》桓公十一年。

桓王二十年秋八月,陳侯躍薨,弟林立。

按:《春秋》,桓公十二年。

厲公也。十一年「與魯大夫盟于折。」不書葬,魯不會也。

按《史記陳世家》:「利公立五月卒,中弟林立。」

桓王二十二年「冬十二月,宋人以齊人、蔡人、衛人、陳 人伐鄭。」

按:《春秋》桓公十四年。

桓王二十三年「冬十一月,宋公、衛侯、陳侯、魯侯會于 袲,伐鄭。」

按《春秋》桓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冬,「會于袲,謀 伐鄭,將納厲公也。弗克而還。」

莊王元年「夏四月,宋公、魯侯、衛侯、陳侯、蔡侯伐鄭。」 按《春秋》桓公十六年。

莊王二年「秋八月,蔡季自陳歸于蔡。」

按《春秋》桓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夏,「蔡桓侯卒。 蔡人召蔡季于陳。秋,蔡季自陳歸于蔡,蔡人嘉之也。」

季,蔡侯弟也。言「歸」為陳所納。

莊王四年「冬十月乙亥,陳侯林薨,弟杵臼立。」

按:《春秋》莊公元年。

莊王五年春二月,葬陳莊公。

按:《春秋》莊公二年。

莊王七年夏,齊侯、陳侯、鄭伯遇于垂。

按:《春秋》莊公四年。

莊王八年冬,「魯侯會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 按《春秋莊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冬伐衛,納惠公也。 莊王十一年春正月,「魯師次于郎,以俟陳人、蔡人。」 按《春秋莊公八年》

莊王十五年冬十月,宋萬出奔陳。

按《春秋莊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二年》秋,「宋萬弒閔 公于蒙澤。冬,南宮萬奔陳。宋人請於陳以賂陳人,使 婦人飲之酒,而以犀革裹之,比及宋,手足」皆見。 《僖王元年》春,「齊侯、宋人、陳人、蔡人、邾人會于北杏。」 按《春秋莊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春,「會于北杏, 以平宋亂。」

僖王二年「春,齊人、陳人、曹人伐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