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8 (1700-1725).djvu/11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六年夏,「北戎伐齊,齊使 乞師於鄭。鄭太子忽帥師救齊。六月,大敗戎師,獲其 二帥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獻於齊。於是諸侯之大 夫戍齊,齊人饋之餼,使魯為其班。後鄭、鄭忽以其有 功也怒,故有郎之師。公之未昏於齊也,齊侯欲以文」 姜妻鄭太子忽,太子忽辭,人問其故,太子曰:「人各有 耦。齊大,非吾耦也。《詩》云:『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國何 為?」君子曰:「善自為謀。」及其敗戎師也,齊侯又請妻之, 固辭。人問其故,太子曰:「無事於齊,吾猶不敢。今以君 命奔齊之急,而受室以歸,是以師昏也。民其謂我何?」 遂辭諸鄭伯。

桓王十八年「冬十二月丙午,齊侯、衛侯、鄭伯與魯戰 于郎。」

按《春秋》桓公十年。按《左傳》,十年冬,「齊、衛、鄭來戰于 郎,我有辭也。初,北戎病,齊諸侯救之,鄭公子忽有功 焉。齊人餼諸侯,使魯次之。魯以周班後鄭,鄭人怒,請 師於齊,齊人以衛師助之。」

桓王十九年春正月,「齊人、衛人、鄭人、宋人盟于惡曹」 按《春秋》桓公十一年,「宋人不書。」按《左傳》,十一年「春, 齊、衛、鄭、宋盟于惡曹。」

桓王二十一年「春二月己巳,魯侯、紀侯、鄭伯及齊侯、 宋公、衛侯、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

按《春秋》桓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宋多責賂於 鄭,鄭不堪命,故以紀、魯及齊與宋、衛、燕戰,鄭人來請 修好。」

桓王二十二年「冬十二月丁巳,齊侯祿父卒,子諸兒 立。宋人以齊人、蔡人、衛人、陳人伐鄭。」

按《春秋》桓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冬,宋人以諸 侯伐鄭,報宋之戰也。「焚渠門,入及大逵,伐東郊,取牛 首。以太宮之椽歸,為盧門之椽。」

桓王二十三年「夏四月己巳,葬齊僖公。齊侯、魯侯會 于艾。」

按《春秋》桓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夏六月,許叔 入于許。公會齊侯于艾,謀定許也。」

莊王二年「春正月丙辰,齊侯、魯侯、紀侯盟于黃。夏五 月丙午,魯及齊師戰于奚。」

按《春秋》桓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春,盟于黃平, 齊紀且謀衛故也。夏,及齊師戰于奚,疆事也。於是齊 人侵魯疆,疆吏來告,公曰:「疆埸之事,慎守其一而備 其不虞,姑盡所備焉。事至而戰,又何謁焉?」

莊王三年「春正月,齊侯、魯侯會于濼。魯侯與夫人姜 氏如齊。夏四月丙子,齊侯戕魯侯,殺公子彭生。秋,齊 侯殺鄭公子亹。轘,高渠彌。」

按《春秋》桓公十八年,「殺彭生、子亹、高渠彌。」不書。按 《左傳》十八年春,「公將有行,遂與姜氏如齊。申繻曰:『女 有家,男有室,無相瀆也,謂之有禮。易此必敗』。」「公會齊 侯于濼,遂及文姜如齊。齊侯通焉。公謫之以告。夏,四 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於車。魯人告於 齊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寧居,來修舊好。禮成而不 反,無所歸咎,惡於諸侯。請以彭生除之』。」齊人殺彭生。 秋,齊侯師於首止,子亹會之。高渠彌相。七月戊戌,齊 人殺子亹而轘。高渠彌。祭仲逆鄭子於陳而立之。 莊王四年春三月,魯夫人姜氏奔齊。冬,王姬歸于齊。 齊師遷紀、郱、鄑、郚。

按《春秋》莊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不稱即位,文姜 出故也。三月夫人孫于齊。不稱姜氏,絕不為親也。 按《公羊傳》,三月夫人孫于齊。孫者何?孫猶孫也。內諱 奔,謂之孫。夫人固在齊矣,其言孫于齊何?念母也。正 月以存君,念母以首事。夫人何以不稱姜氏?貶。曷為 貶?與弒公也。其與弒公奈何?夫人譖公於齊侯。公曰: 「同。非吾子,齊侯之子也。」齊侯怒,與之飲酒。於其出焉, 使公子彭生送之。於其乘焉,搚幹而殺之。念母者所 善也,則曷為於其念母焉?貶?不與念母也。

《莊王》五年「秋七月,齊王姬卒。」「冬十二月,魯夫人姜氏 會齊侯于禚。」

按《春秋》莊公二年。按《左傳》,二年冬,「夫人姜氏會齊 侯于禚」,書,姦也。

莊王六年春正月,魯公子溺會齊師伐衛。秋,紀季以 酅入于齊。

按《春秋》莊公三年。按《左傳》,三年春,溺會齊師伐衛, 疾之也。秋,紀季以酅入於齊,紀於是乎始判。按《公 羊傳》,紀季者何?紀侯之弟也。何以不名?賢也。何賢乎? 紀季?服罪也。其服罪奈何?魯子曰:「請後五廟,以存姑 姊妺。」

莊王七年春二月,魯夫人姜氏享齊侯于祝丘。夏,「齊 侯、陳侯、鄭伯遇于垂。」紀侯大去其國。六月乙丑,齊侯 葬紀伯姬。冬,魯侯及齊侯狩于禚。

按《春秋》莊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紀侯不能下齊 以與紀。季夏,紀侯大去其國,違齊難也。按《公羊傳》, 「紀侯大去其國。大去者何?滅也。孰滅之?齊滅之。」曷為 不言齊滅之?為襄公諱也。《春秋》為賢者諱。何賢乎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