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8 (1700-1725).djvu/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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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西平公源賀進爵為王。三月壬午,安豐公閭虎 皮進爵為河間王。冬十有二月甲午,復北平公長孫 敷王爵。」

太安元年冬十月庚午以遼西公常英為太宰進爵為王

按:《魏書文成帝本紀》云云。

太安二年秋九月辛巳,河東公《閭毗》《零陵公閭紇》,並 進爵為王。冬十有一月,尚書、西平王源賀改封《隴西 王》。

按:《魏書文成帝本紀》云云。

《太安》三年春正月壬戌,徵漁陽公尉眷,拜太尉,進爵 為王,錄尚書事。

按:《魏書文成帝本紀》云云。

太安四年巡幸《碣石》班賞進爵。

按:《魏書文成帝本紀》:「太安四年春二月丙子,登碣石 山,觀滄海,大饗群臣於山下,班賞進爵各有差,改碣 石山為樂遊山。」《築壇記》行於海濱。

和平三年春正月壬午以車騎大將軍東郡公乙渾為太原王

按:《魏書文成帝本紀》云云。

和平五年。夏四月癸卯。頓丘公李峻進爵為王 按《魏書文成帝本紀》云云。

和平六年。夏五月甲辰。獻文帝即位。六月。封繁陽侯 李嶷為丹陽王。征東大將軍馮熙為昌𥟖王 按《魏書獻文帝本紀》云云。

獻文帝天安元年以陸定國為東郡王詔有詐取爵位者削職有假爵號者子孫不得襲

按《魏書獻文帝本紀》:「天安元年春二月乙亥,以侍中 陸定國為東郡王。秋七月,詔諸有詐取爵位罪特原 之,削其爵職。其有祖父假爵號貨賕以正名者,不聽 繼襲。諸非勞進超遷者,亦各還初。不以實聞者,以大 不敬論。」

皇興三年慕容白曜韓頹皆進爵為王

按《魏書獻文帝本紀》:「皇興三年春二月己卯,以上黨 公慕容白曜為都督青齊東徐三州諸軍事、征南大 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青州刺史,進爵濟南王。冬十一 月,襄城公韓頹進爵為王。」

孝文帝延興二年詔假品者分別附正假爵者不得世襲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不載。按《官氏志》,延興二年五 月詔曰:「非功無以受爵,非能無以受祿,凡出外遷者, 皆引此奏聞,求乞假品。在職有效,聽下附正,若無殊 稱,隨而削之。」舊制,諸鎮將、刺史假五等爵及有所貢 獻而得假爵者,皆不得世襲。

承明元年免陸定國王爵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承明元年春二月,司空東郡王 陸定國坐事免官爵為兵。」

太和元年夏四月壬申詔復前東郡王陸定國官爵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二年春正月丁巳,封《昌黎王馮熙》弟二子始興 為北平王。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三年,進封尉元等爵為王。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三年:「夏四月庚子,淮陽公 尉元進爵為王。秋九月壬子,以侍中、尚書右僕射、趙 郡公陳建為司徒,進爵魏郡王;侍中、尚書、河南公苟 頹為司空,進爵河東王;侍中、尚書、太原公王叡進爵 中山王;侍中、尚書、隴東公張祐進爵新平王。」

太和四年。春。正月。戊午。襄城王韓頹有罪。削爵徙邊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五年。秋九月乙亥。封《昌黎王馮熙》世子誕。為南 平王。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七年。秋九月辛酉。以氐楊後起為武都王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十年。夏四月辛酉朔。始制五等公服。秋八月乙 亥。給尚書五等品爵已上朱衣玉珮。大小組綬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十六年春降諸王公侯爵各一等。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十六年「春正月乙丑,制諸遠屬 非太祖子孫及異姓為王者,皆降為公,公為侯,侯為 伯,子男仍舊,皆除將軍之號。」按《官氏志》:「舊制,諸以 勳賜官爵者,子孫世襲軍號。十六年,改降五等,始革 之,止襲爵而已。」

太和十八年冬。詔定五等開國食邑歲祿之差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十八年「冬十有二月己酉。詔王 公侯伯子男開國食邑者。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 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

太和二十三年,定王及五等封爵職次為五品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不載按《官氏志》,「二十三年,高 祖復次職令,及帝崩,世宗初班行之,以為永制。」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