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8 (1700-1725).djvu/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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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武定八年,封齊王,以十郡二十」萬戶。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八年春正月戊辰,詔齊王為使 持節、丞相、都督中外諸軍事、錄尚書事、大行臺、齊郡 王,食邑一萬戶。三月,進齊郡王爵為齊王。夏五月甲 寅,詔齊王為相國,總百揆,封冀州之渤海、長樂、安德、 武邑,瀛州之河間、高陽、章武,定州之中山、常山、博陵 十郡,二十萬戶,備九錫之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