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8 (1700-1725).djvu/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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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為仍牧正,惎澆能戒之。澆使椒求之,逃奔有虞,為 之庖正,以除其害。」

按《路史》:「初,奡之弒相也,后緡方娠,亟出自竇,歸於有 仍,生少康。少康長為仍牧正,殊才異略,至德宏仁,忌 夏而能戒之。奡使臣椒求之奔有虞,為之庖正。姚思 妻之二女,而邑諸綸。有田一成,有眾一旅。乃布德兆 謀,撫其官職,旋收夏眾而用之,慶得四息。伯杼曲列 龍留,季扞俱賢逮事,乃俾女艾諜奡,季扞誘豷伯靡」, 自鬲,收二斟之藎,滅浞而立少康。猗奡被服,疆圉朋 淫,不義而弗豫不虞。少康乘之,滅於過,而伯杼復。滅 豷於戈,復禹之績。

按《通鑑前編》:「夏后相二十有八歲,寒浞弒王於帝丘, 后緡歸於有仍氏。」

帝癸五十歲,會諸侯於有仍氏。

按《通志》:「夏王桀欲肆其侈心,為有仍之會。有緡氏見 王汰侈不善也,引師先歸。桀怒,帥諸侯攻克之。」 按《通鑑前編》:「夏后癸五十歲,會諸侯於有仍氏,有緡 氏叛,攻克之。」

有窮氏

帝太康十九歲,王畋於洛,表。有窮后羿,距之於河。 按《書經五子之歌》:「太康尸位,以逸豫滅厥德,黎民咸 貳。乃盤遊無度,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窮后羿, 因民弗忍,距于河。厥弟五人,御其母,以從徯于洛之 汭。」五子咸怨,述大禹之戒以作歌。

正義曰:襄四年《左傳》曰:「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遷於窮石。」然則羿居窮石,故曰有窮國名。窮是諸侯之國,羿是其君之名也。《說文》云:「羿,帝嚳射官也。」賈逵云:「羿之先祖,世為先王射官,故帝賜羿弓矢,使司射。」《淮南子》云:「堯時十日並生,堯使羿射,九日而落之。」《楚辭·天問》云:「羿焉彃日烏解羽。」《歸藏易》亦云:「羿彃十日。」《說文》云:「彃者,射也。」此三者,言雖不經以取信,要言帝嚳時有羿,堯時亦有羿,則羿是善射之號,非復人之名字。信如彼言,則不知羿名為何也?夏都河北,洛在河南,距太康於河北,不得入國,遂廢太康耳。羿猶立仲康,不自立也。

按《路史·夷羿傳》:夷羿,有窮氏,窮國之侯也。偃左臂,修 而善射,五歲得法於山中,傳楚狐父之道。既學射於 吉甫,其辭佐長,故亦以善射著。嘗從吳賀北游,見雀 焉,賀命之射,羿曰:「生乎?其殺之乎?」賀請左目,羿中厥 右,恥之。由是每進妙中,高出天下。迨事夏王,王命射 於方豕之皮,征南之的曰:「中之,賞子萬金,不中則削 十邑。」羿援矢而色蕩,射之,矢逸,再之又不中焉。王謂 傅彌仁曰:「斯羿也,發無不中,而今也不中,何以?」對曰: 「若羿者,口懼之為災,而萬金為之患也。人能遺其喜 懼之私,若萬金之患,則天下亡愧於羿矣。」王曰:「善。吾 乃今知亡欲之道矣。」太康之立,滔淫亡度,娛佚自縱, 民興胥亂,迷畋有洛之表,十旬不反。夷羿於是因民 弗忍,兵於河以距之。太康失邦,仲康立。於時羲和沈 湎於酒,叛官離次,將夷羿是與。王命嗣侯征之,羿遽 隱慝。及相之立,爰逐相而自立,因夏民代夏政,自鉏 遷於窮石,滅樂正。后夔之子伯封,先有仍之女,美而 黰,厥澤可鑑。夔納之,是為元妻。生伯封,貪拘忿纇,實 有豕心。人謂封豕,羿滅之后,夔是以不祀。羿於是益 恃射,不修民事,忘其國卹,而蔽於從禽,用不恢於夏 家。武羅、伯因、熊髡、龐圉皆賢臣也,乃棄之,而信相伯 明氏之讒。子寒浞又以龐門氏子為受教之臣。浞乃 烝取羿室純狐爰謀殺羿,植之詐。慝內行媚,外施賂, 而虞羿以于畋。內外咸服,而羿弗察也。八年,將歸自 畋,龐門,取桃棓殺之。家眾烹之,以飲其子。子不忍食, 死於窮門。

按《通鑑前編》:「夏太康十有九歲,王畋於洛表羿拒於 河,五弟御母以從,遂都陽夏。」

帝相八歲,寒浞殺羿。

按《左傳襄公四年》:「魏莊子對晉侯曰:『寒浞,伯明氏之 讒子弟也。伯明后寒棄之,夷羿收之,信而使之以為 己相。浞行媚於內,而施賂於外,愚弄其民,而虞羿于 田,樹之詐慝,以取其國家。外內咸服,羿猶不悛,將歸 自田,家眾殺而亨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諸,死於 窮門。靡奔有鬲氏。浞因羿室,生澆及豷』。」

按《竹書紀年》:「帝相八年,寒浞殺羿,使其子澆居過。」 按《路史·寒浞傳》:「寒浞者,猗姓,寒君,伯明氏之讒子弟 也,好為讒慝。后寒棄諸窮,窮羿入之謖以為相,而信 使之。方羿之逐后相,相浞是從。及羿立而荒遊,浞於 是烝其室而虞羿于畋,內外從之,則繼殺而代之,襲 羿之號,且因其室生澆及豷。」

按《通鑑前編》:「夏后相八歲,寒浞殺羿。」

羿篡夏自立凡八年,至是浞復殺羿而代之,不改「有窮」之號。

帝相,二十八歲,《寒浞》弒王。

按《左傳哀公元年》:「伍員曰:『昔有過澆殺斟灌以伐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