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9 (1700-1725).djvu/2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偪介之關,暴征其私;承嗣大夫,強易其賄。布常無藝, 徵斂無度;宮室日更,淫樂不違。內寵之妾,肆奪於市; 外寵之臣,僭令於鄙。私欲養求,不給則應。民人苦病, 夫婦皆詛。祝有益也,詛亦有損。聊、攝以東,姑、尤以西, 其為人也多矣。雖其善祝,豈能勝億兆人之詛?君若 欲誅於祝、史,修德而後可。」公說,使有司寬政,毀關去 禁,薄斂已責。十二月,齊侯田于沛,招虞人以弓,不進。 公使執之。辭曰:「昔我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 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見皮冠,故不敢進。」乃舍之。 仲尼曰:「守道不如守官,君子韙之。」齊侯至自田,晏子 侍于遄臺,子猶馳而造焉。公曰:「唯據與我和夫?」晏子 對曰:「據亦同也,焉得為和?」公曰:「和與同異乎?」對曰:「異。 和如羹焉,水火醯醢,鹽梅以烹魚肉,燀之以薪。宰夫 和之,齊之以味,濟其不及,以洩其過。君子食之,以平 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謂可而有否」焉,臣獻其否以成 其可;君所謂否,而有可焉,臣獻其可以去其否。是以 政平而不干,民無爭心。故《詩》曰:「亦有和羹,既戒既平。 鬷嘏無言,時靡有爭。」先王之濟五味,和五聲也,以平 其心,成其政也。聲亦如味,一氣,二體,三類,四物,五聲, 六律,七音,八風,九歌,以相成也。清濁小大,短長疾徐, 哀樂剛柔,遲速,高「下,出入,周流以相濟也。君子聽之, 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詩》曰:『德音不瑕』。今據不然,君 所謂可,據亦曰可;君所謂否,據亦曰否。若以水濟水, 誰能食之?若琴瑟之專壹,誰能聽之?同之不可也。如 是,飲酒樂。公曰:『古而無死,其樂若何』?」晏子對曰:「古而 無死,則古之樂也,君何得焉?昔爽鳩氏始居此地,季 萴」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後太公因之。 「古若無死,爽鳩氏之樂,非君所願也。」

景王二十四年「冬十月,齊師戍宋,敗吳師于鴻口。十 一月,齊苑何忌救宋。」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昭公二十一年:夏五月,宋華 向入居盧門,以南里叛。六月庚午,宋城舊鄘及桑林 之門而守之。冬十月,舉登以吳師救華氏。齊烏枝鳴 戍宋廚人濮。曰:「軍志有之:先人有奪人之心,後人有 待其衰盍及其勞,且未定也。伐諸。若入而固,則華氏 眾矣,悔無及也。」從之。丙寅,齊師、宋師敗吳師于鴻口, 獲其二帥公子苦。請幫助識別此字。偃州員華登帥其餘以敗宋師。 公欲出,廚人濮曰:「吾小人,可藉死,而不能送亡君,請 待之。」乃徇曰:「揚徽者,公徒也。」眾從之。公自楊門見之, 下而巡之,曰:「國亡君死,二三子之恥也,豈專孤之罪 也?」齊烏枝鳴曰:「用少莫如齊致死,齊致死莫如去備。 彼多兵矣,請皆用劍。」從之。華氏北復即之。廚人濮以 裳裹首而荷以走,曰:「得華登矣。」遂敗華氏于新里。十 一月癸未,公子城以晉師至。曹翰、胡會、晉荀吳、齊苑 何忌、衛公子朝救宋。丙戌,與華氏戰于赭丘,大敗華 氏。

景王二十五年春齊侯伐莒。

按《春秋》昭公二十二年。按《左傳》,二十二年春王二 月甲子,齊北郭啟帥師伐莒。莒子將戰,苑羊牧之諫 曰:「齊帥賤,其求不多,不如下之大國,不可怒也。」弗聽, 敗齊師于壽餘。齊侯伐莒,莒子行成,司馬竈如莒涖 盟,莒子如齊涖盟,盟于稷門之外。莒於是乎大惡其 君。

敬王十六年「秋七月,齊人納郊公于莒。」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莒子庚輿虐而好劍,苟鑄劍, 必試諸人,國人患之,又將叛齊。昭公二十三年秋七 月,烏存帥國人以逐之。庚輿將出,聞烏存執殳而立 於道左,懼將止死,苑羊牧之曰:「君過之,烏存以力聞 可矣,何必以弒君成名?」遂來奔。齊人納郊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