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0 (1700-1725).djvu/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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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晉拜師,及取邾田也。邾庶其以漆閭丘來奔,季武子

以公姑姊妻之,皆有賜于其從者。於是魯多盜,季孫 謂臧武仲曰:「子盍詰盜?」武仲曰:「不可詰也,紇又不能?」 季孫曰:「我有四封,而詰其盜,何故不可?子為司寇,將 盜是務。去,若之何不能?」武仲曰:「子召外盜而大禮焉, 何以止吾盜?子為正卿而來外盜,使紇去之,將何以 能?庶其竊邑于邾以來,子以姬氏妻之而與之邑,其 從者皆有賜焉,若大盜禮焉。以君之姑姊與其大邑, 其次皁牧輿馬,其小者衣裳劍帶,是賞盜也。賞而去 之,其或難焉。」紇也聞之,在上位者,洒濯其心,壹以待 人,軌度其信,可明徵也,而後可以治人。夫上之所為, 民之歸也。上所不為而民或為之,是以加刑罰焉,而 莫敢不懲。若上之所為而民亦為之,乃其所也,又可 禁乎?《夏書》曰:「『念茲在茲,釋茲在茲』,名言茲在茲,允」「出 茲在茲,惟帝念功。」將謂由己壹也。信由己壹,而後功 可念也。庶其非卿也,以地來,雖賤必書,重地也。秋,欒 盈出奔楚。冬,會于商任,錮欒氏也。齊侯、衛侯不敬。叔 向曰:「二君者必不免。會朝,禮之經也。禮,政之輿也;政, 身之守也。怠禮失政,失政不立,是以亂也。」

靈王二十一年「冬,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 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會于沙隨。」

按《春秋襄公二十二年》。按《左傳》二十二年冬,「會于 沙隨,復錮欒氏也。」

靈王二十二年夏,「邾畀我奔于魯。冬十月魯臧孫紇 出奔邾。」

按:《春秋》襄公二十三年。

靈王二十三年秋八月,晉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 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會于夷儀 按《春秋》襄公二十四年,按《左傳》二十四年秋「會于 夷儀,將以伐齊。冬,楚子伐鄭以救齊,諸侯還救鄭。」 靈王二十四年夏五月,晉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 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會于夷儀。秋七 月己巳,同「盟于重丘。」

按《春秋》襄公二十五年。按《左傳》二十五年,夏五月 乙亥,崔子弒莊公。晉侯濟自泮,會于夷儀,伐齊,以報 朝歌之役。齊人以莊公說,晉侯使叔向告于諸侯。「秋 七月己巳,同盟于重丘,齊成故也。」

靈王二十六年「夏,晉趙武、魯叔孫豹、楚屈建、蔡公孫 歸生、衛石惡、陳孔奐、鄭良霄、許人、曹人、邾人、滕人會 于宋。秋七月辛巳,諸侯之大夫盟于宋,邾人、滕人不 與盟。」

按《春秋》襄公二十七年,邾、滕不與盟,不書。按《左傳》 二十七年:夏,「宋向戌善于趙文子,又善于令尹子木, 欲弭諸侯之兵以為名。如晉,告趙孟,趙孟許之。如楚, 楚亦許之。如齊,齊人許之。如秦,秦亦許之。皆告于小 國,為會于宋。」「『秋七月辛巳,將盟于宋西門之外。季武 子使謂叔孫以公命曰:視邾、滕』。既而齊人請邾,宋人 請」滕,皆不與盟。叔孫曰:「邾、滕,人之私也。我,列國也,何 故視之?宋、衛,吾匹也。」乃盟。

不與盟,故不書。

靈王二十七年夏邾子朝于魯。

按《春秋》襄公二十八年。按《左傳》二十八年夏,邾悼 公來朝時事也。

景王二年「冬十月,晉趙武、齊公孫蠆、宋向戌、魯叔孫 豹、衛北宮佗、鄭罕虎、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 小邾人會于澶淵。」宋災故。

按《春秋》襄公三十年。按《左傳》,三十年「夏五月甲午, 宋大災。」為宋災故,諸侯之大夫會以謀歸宋財。「冬十 月,叔孫豹會晉趙武、齊公孫蠆、宋向戌、衛北宮佗、鄭 罕虎及小邾之大夫,會于澶淵,既而無歸于宋。」 景王四年夏六月丁已,邾子華薨,子穿立。秋葬邾悼 公。

按:《春秋》昭公元年。

景王十四年,夏五月,邾子魯、仲孫貜盟于祲祥。 按《春秋》昭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夏五月,孟僖 子會邾莊公盟于祲祥,修好,禮也。泉丘人有女,夢以 其帷幕孟氏之廟,遂奔僖子,其僚從之,盟于清丘之 社,曰:「『有子,無相棄也』。僖子使助薳氏之簉,反自祲祥, 宿于薳氏,生懿子及南宮敬叔于泉丘人。其僚無子, 使字敬」叔。

景王十六年「秋,劉子、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 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會于平丘。八 月甲戌,同盟于平丘。」

按:《春秋》昭公十三年。

《景王》二十一年,「夏六月,邾人入鄅。」

按《春秋》昭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夏六月,鄅人 藉稻。邾人襲鄅,鄅人將閉門,邾人羊羅攝其首焉。遂 入之,盡俘以歸。鄅子曰:『余無歸矣』。」從帑于邾。邾莊公 反鄅夫人,而舍其女。

景王二十二年春宋公伐邾。

按《春秋》昭公十九年。按《左傳》:「鄅夫人,宋向戌之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