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0 (1700-1725).djvu/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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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齊也,不共楚職,曰:「自郢及我九百里,焉能害我?」十二

年夏,楚滅黃。按《穀梁傳》,貫之盟管仲曰,江、黃遠齊 而近楚,楚為利之國也,若伐而不能救,則無以宗諸 侯矣。桓公不聽,遂與之盟。管仲死,楚伐江滅黃,桓公 不能救,故君子閔之也。

惠王二十二年,道國睦於齊。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僖公五年》秋,「楚鬥穀於菟滅 弦,弦子奔黃。於是江、黃、道、柏方睦於齊」,皆弦姻也。弦 子恃之而不事楚,又不設備,故亡。

《道國》在汝南安陽縣南。

景王十六年,楚子復道。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楚之滅蔡也,靈王遷許、胡、沈、 道、房、申于荊焉。」昭公十三年,平王即位,既封陳、蔡而 皆復之。

桓王二十年春,鄖人伐楚,師敗于蒲騷。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十一年春,楚屈瑕將盟 貳、軫。鄖人軍于蒲騷,將與隨、絞、州、蓼伐楚師。莫敖患 之。鬥廉曰:「『鄖人軍其郊,必不誡,且日虞四邑之至也。 君次于郊郢,以禦四邑,我以銳師宵加于鄖,鄖有虞 心而恃其城,莫有鬥志,若敗鄖師,四邑必離』。莫敖曰: 『盍請濟師于王』?對曰:『師克在和,不在眾。商、周之不敵, 君之所聞也。成軍以出,又何濟焉』?」莫敖曰:「卜之。」對曰: 「卜以決疑,不疑何卜?」遂敗鄖師于蒲騷,卒盟而還。

武王十三年,伐紂,濮人從師。

按《書經牧誓》:王曰:「嗟我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馬、司 空、亞旅、師氏,千夫長、百夫長,及庸、蜀、羌、髳、微、盧、彭、濮, 人稱爾戈,比爾干,立爾矛,予其誓。」

按《路史》:「帝顓頊高陽氏取勝奔氏曰娽,生伯稱、卷章、 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嬌,生犁及回。回食于吳, 是曰吳回。生陸終,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六人: 曰樊,曰惠連,曰籛,曰求言,曰晏安,曰季連。伯禹定荊 州,季𦬒實居其地,生附敘,始封于熊,故其子為穴。熊, 荊楚名也。夏有楚狐父,厥後鬻熊子者,師臣西伯。成」 王時,熊氏畔,乃復封子繹于荊,居丹陽,是為楚。十七 世通祈周顯號事,抑乃自稱之。子貲遷郢,及魏,為秦 詐留子橫徙陳,凡二十有五世而秦滅之。濮、羅、歸、越 賨、滇麇麇、𦬒蠻,皆𦬒分也。滇祖莊蹻,百濮𦬒蠻,或竄 或懷,世不絕也。

𦬒谷野,以名加姓。附,《敘史》作「附沮。」《大戴》附祖氏。產穴熊。季𦬒,即季連,𦬒姓也。

匡王二年,麇人與百濮謀伐楚。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文公十六年:「秋八月,楚大饑。 戎伐其西南,至于阜山,師于大林。又伐其東南,至于 陽丘,以侵訾枝。庸人帥群蠻以叛楚。麇人率百濮聚 於選,將伐楚,於是申、息之北門不啟。楚人謀徙於阪 高蒍賈曰:『不可。我能往,寇亦能往,不如伐庸。夫麇與 百濮,謂我饑不能師,故伐我也。若我出師,必懼而歸, 百濮離居,將各走其邑,誰暇謀人』?」乃出師。旬有五日, 百濮乃罷。

桓王二十年冬,楚伐絞。羅人謀伐楚師。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十二年》冬,「楚伐絞,師涉 于彭。羅人欲伐之,使伯嘉諜之,三巡數之。」

羅,熊姓國在宜城縣西山中,後徙南郡枝江縣。

按《路史》「帝顓頊高陽氏,取勝奔氏曰娽,生伯稱、卷章、 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嬌,生犁及回。回食于吳, 是曰吳回,生陸終,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六人, 曰樊,曰惠連,曰籛,曰求言,曰晏安,曰季連。伯禹定荊 州,季𦬒實居其地,生附敘,始封于熊,故其子為穴。」熊, 荊楚名也。夏有楚狐父,厥後鬻熊子者師臣西伯。成 王時,熊氏畔,乃復封子繹於荊,居丹陽,是為楚。十七 世通祈周顯號,事抑,乃自稱之。子貲遷郢,及魏,為秦 詐留,子橫徙陳,凡二十有五世而秦滅之。濮、羅、歸、越、 賨、滇、麇、麇、𦬒蠻,皆𦬒分也。羅,熊析也,後亦入楚。

𦬒谷野,以名加姓。附,《敘史》作「附沮。」《大戴》附祖氏。產穴熊。季𦬒即季連,𦬒姓也。

桓王二十一年春。楚屈瑕伐羅。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羅, 鬥伯比送之還,謂其御曰:「『莫敖必敗,舉趾高,心不固 矣』。遂見楚子曰:『必濟師』。楚子辭焉。入告夫人鄧曼。鄧 曼曰:『大夫其非眾之謂?其謂君撫小民以信,訓諸司 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于蒲騷之役,將自用 也,必小羅。君若不鎮撫,其不設備乎?夫固謂君訓眾 而』」好鎮撫之,召諸司而勸之以令德,見莫敖而告諸 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豈不知楚師之盡行也?楚子 使賴人追之,不及。莫敖使徇於師曰:「諫者有刑。」及鄢, 亂次以濟。遂無次,且不設備。及羅,羅與盧戎兩軍之, 大敗之。莫敖縊於荒谷,群帥囚於冶父以聽刑。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