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0 (1700-1725).djvu/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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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其所與,達視其所舉,窮視其所不為,貧視其所不取,

五者足以定之矣,何待克哉!是以知魏成子之為相 也。且子安得與魏成子比乎?魏成子以食祿千鍾,什 九在外,什一在內,是以東得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 此三人者,君皆師之,子之所進五人者,君皆臣之子, 惡得與魏成子比也?」翟璜逡巡再拜曰:「璜,鄙人也,失 對,願卒為弟子。」

按:《通鑑綱目》:「威烈王十九年,晉魏斯尊禮卜子夏、田 子方、段干木,以吳起為西河守,西門豹為鄴令,上地 守李悝盡地力之教及平糴之法,著《法經》。二十二年, 晉魏斯以魏成為相。二十三年,初命晉大夫魏斯、趙 籍、韓虔為諸侯。」

安王元年秦伐魏。

按《史記魏世家》:「文侯二十四年,秦伐我,至陽狐。 安王二年,魏子罃生。」

按:《史記魏世家》:「文侯二十五年,子擊生子罃。」

安王三年,魏、虢山崩壅河。

按:《史記魏世家》:「文侯二十六年,虢山崩,壅河。」

安王九年魏伐鄭,城酸棗,敗秦于注。

按:《史記魏世家》:「文侯三十二年,伐鄭,城酸棗,敗秦于」 注。

安王十二年齊取魏襄陵。

按《史記魏世家》:「文侯三十五年,齊伐我,取襄陵。 安王十三年,秦侵魏陰晉。」

按:《史記魏世家》:「文侯三十六年,秦侵我陰晉。」

安王十五年,魏伐秦,魏師敗績。魏侯斯薨,子擊立。 按《史記魏世家》:「文侯三十八年,魏伐秦,敗我武下,獲 其將識。」是歲,文侯卒,子擊立,是為武侯。

安王十六年,趙公子朔奔魏,魏襲趙邯鄲。

按《史記魏世家》:「武侯元年,趙敬侯初立,公子朔為亂, 不勝,奔魏,與魏襲邯鄲,敗而去。」

安王十七年,魏城安邑、王垣。

按:《史記魏世家》:「武侯二年,城安邑、王垣。」

安王二十二年魏伐齊。

按:《史記魏世家》:「武侯七年,伐齊,至桑丘。」

安王二十四年翟敗魏魏伐齊。

按《史記魏世家》:「武侯九年,翟敗我於澮,使吳起伐齊, 至靈丘。」

安王二十六年,魏、韓、趙分晉國。

按《史記·魏世家》:「武侯十一年,與韓、趙三分晉地,滅其 後。」按《晉世家》:「靜公二年,魏武侯、韓哀侯、趙敬侯滅 晉後而三分其地。靜公遷為家人,晉絕不祀。」

按《通鑑綱目註》《集覽》、俱酒乃靖公之名也。《索隱》曰:「系 本作靜公。」俱家人。韋昭曰:「庶人之家也。」《索隱》曰:「謂居 家之人無官職也。」

烈王五年,魏侯擊薨,子罃立。

按《史記·魏世家》:「武侯十六年卒,子罃立,是為惠王。 烈王六年,韓趙伐魏,戰于濁澤。」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元年,初,魏武侯卒也,子罃與公 中緩爭為太子。公孫頎自宋入趙,自趙入韓。謂韓懿 侯曰:「魏罃與公中緩爭為太子,君亦聞之乎?今魏罃 得王錯,挾上黨,固半國也。因而除之,破魏必矣,不可 失也。」懿侯說,乃與趙成侯合軍,并兵以伐魏,戰於濁 澤,魏氏大敗,魏君圍趙,謂韓曰:「除魏君,立公中緩,割 地而退,我且利。」韓曰:「不可。殺魏君,人必曰暴;割地而 退,人必曰貪。不如兩分之。魏分為兩,不彊于宋、衛,則 我終無魏之患矣。」趙不聽,韓不說,以其少卒夜去。惠 王之所以身不死、國不分者,二家謀不和也。若從一 家之謀,則魏必分矣。故曰:「君終無適子,其國可破也。」 烈王七年,魏敗韓、趙之師。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二年,魏敗韓于馬陵,敗趙于懷。」 「顯王元年,齊取魏觀。」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三年,齊敗我觀。」

顯王三年,魏、韓會于宅陽,秦敗魏師于武堵。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五年,與韓會宅陽城武堵,為秦 所敗。」

顯王四年,魏取宋儀臺。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六年,伐取宋儀臺。」

顯王七年,魏敗韓師于澮。秦敗魏師于少梁。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九年,伐敗韓于澮,與秦戰少梁, 虜我將公孫痤,取龐。」

顯王八年,魏取趙皮牢。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十年,伐取趙皮牢。彗星見。 顯王十年,星晝隕于魏。」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十二年,星晝墜有聲。」

顯王十二年,魏、趙會于鄗。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十四年,與趙會鄗。」

顯王十三年,魯侯、衛侯、宋公、鄭伯朝于魏。

按:《戰國策》:梁王魏嬰觴諸侯於范臺,酒酣,請魯君舉 觴。魯君興,避席擇言曰:「昔者帝女令儀狄作酒而美, 進之禹,禹飲而甘之,遂疏儀狄,絕旨酒,曰:『後世必有